第75頁
“你說呢?跳海逃生的人多半是罪犯。她被擊中了,他們正在打撈她。”趙城橫了他一眼,又大聲問道:“好了,我到這裡來不是跟你來討論什麼張晴的,谷平在哪裡?他們都到哪裡去了?”
“他們在隔壁的道具間。信文要給谷平看點東西。”黎正答道,他有點受打擊,他不敢想像幾個小時前還活生生的人,轉眼就成了身上布滿槍眼的逃犯。張晴死了嗎?
“給他看什麼東西?他們單獨在一起?”趙城滿懷狐疑的問。
“是的。”黎正努力使自己忘記張晴。
“那我得去看看。”趙城似乎準備立刻衝到隔壁,黎正連忙拉住了他。
“警官,信文是在給谷平看她後腰的紋身,你不方便去。”他道。
“紋身?什麼紋身?”趙城瞪大了眼睛。
“那可能是個密碼吧。”黎正答道,每次跟趙城在一起,他都免不了首期影響,情緒變得焦躁不安。他現在除了在想剛才被打撈起來的張晴,密道里被捆住雙手的志誠外,腦子裡還不時閃現隔壁道具間的場景——小林脫下衣衫,展現後腰的神秘文字,谷平拿著手電筒仔細查看—真夠曖昧的!
“什麼密碼?鍾志誠到底在哪裡?”趙城問道。
“他就在那後面。”黎正指指他們跟志誠溝通的那堵牆。
“呵!媽的!”趙城走上去用拳頭捶了一下牆,“那密碼是什麼?”
“我們懷疑信文身上的密碼能打開密道,把志誠救出來。”
“哼,密碼!總算有眉目了!她果然知道!”趙城憤憤不平的低吼了一句。
“這還只是猜想。到底是不是密碼,還不知道。”
“難道谷平懂?”
“也許吧。”
“呵呵,谷平,”趙城冷笑道,“幸好挑中了他。這小子學識淵博,好像什麼都懂。”
黎正走到旁邊,拉了張椅子坐下。
“張晴真的死了?”他問道。
“死了。”趙城也找了張椅子坐下,把沾滿汗液的手絹塞進了口袋。
“聽說王浩晨是你們的同事?”黎正隨口問道。
趙城斜眇了黎正一眼,沒搭腔。
“谷平好像不認識他。”
“呵呵,谷平不認識的人可不止他。他是法醫,他的職責是驗屍。把活干好,才是最重要的。”趙城望著他,眼神里充滿了警覺,“黎先生,你管的可真寬啊。”他道。
紋身,對小林來說,一直是個非常浪漫的詞。
她最初接觸這個詞是在八卦周刊上。在她很小的時候,母親家的餐桌上,茶几上總會放著幾本新出版的八卦周刊。那時候,她幾乎生活在一個封閉的空間裡,平時若不是在學校里上課,就是在雜技團練功。跟別人相比,她的生活顯得枯燥而辛苦,所以,自打識字起,她便跟母親一樣,愛上了那些雜誌中的娛樂新聞。
她常在雜誌里,看到明星紋身的照片,那些五花八門,形態各異的紋身,讓她覺得既浪漫,又新奇。那時她還不太明白紋身所代表的時尚含義,只知道有紋身的人與眾不同,所以8歲那年,當她有一天在洗澡時無意中發現自己後腰有一串奇怪的數字,怎麼洗都洗不掉後,她驚喜萬分。
為了確定那是不是紋身,她還請教過爺爺。
“爺爺,紋身是什麼?”
“紋身就是在身上刻上有顏色的字或圖案。”爺爺是家裡最有耐心回答她問題的人,平時媽媽太急躁,爸爸說話又太少。
“那紋身是不是洗澡洗不掉?”
“那當然,洗澡能洗掉還叫什麼紋身?”爺爺塞給她麻花。爺爺每次跟她說話。都給她吃零食,這也是她喜歡跟爺爺相處的原因。媽媽從來不讓她吃零食,總是說,女孩子從小就要注意保持身材,不然以後會後悔的。話是不錯,不過,她還是喜歡吃零食。
“那紋身痛不痛?”她一邊吃麻花,一邊問。
“當然痛。看見你二叔沒有?他背上那條蛇就是紋的,紋的時候出了好幾身大汗。”
小林沒想到,外表斯文的二叔也有紋身。她有點猶豫要不要跟爺爺說自己身上也有紋身的事,想了半天,決定先試探一下。
“那……爺爺,既然二叔有紋身,我也想去紋一個。”
“別鬧,女孩子紋身不像話,看上去太野了。乖女孩哪有去紋身的?”爺爺不以為然。
“可是電影女明星很多都有紋身。”
“電影演員?她們中哪有好女孩?她們都是……”爺爺連連搖頭,接著,他竟然出乎意料的用原子筆在她的手腕上畫了個手錶,“看,這也是紋身。”
“爺爺……”
“先紋幾天,等你不喜歡了,爺爺給你洗掉,再給你畫只貓咪。”爺爺哈哈笑著,又塞了個蜜棗給她。
小林一邊吃蜜棗,一邊想,爺爺絲毫都不理解她。不過,特覺得這次談話還是有價值的,至少讓她明白,她腰上的那串文字就是紋身。她自己也不知道它從何而來,只知道自從經歷過那場火災後,回來沒多久就發現了這個紋身。
她後來沒再向家人提起過這個紋身。那串文字刻在她後腰接近臀部的地方,她覺得那是隱秘地帶,沒必要告訴任何人。爺爺自己就曾經告訴過她,沒有秘密的人就沒有自尊。更何況,讓媽媽知道,小事一下就會變成了大事,她不喜歡這樣。所以,她決心守住這個秘密。
到昨天之前,只有志誠一個人看到過她身上的這個紋身,現在又多了一個人,谷平。
谷平拿著放大鏡和電筒,已經照了她兩分鐘了,她覺得這兩分鐘就像兩個小時一樣漫長。“谷平,你看清了嗎?”後來,她終於忍不住開口問道。
“紋身有好多年了,過去可能更深,現在顏色淺了很多,但還是很清楚,好像是西班牙語。”谷平答道,小林聽到他嘴裡念念有詞。
“你在說什麼?”
“你等等,我把它抄下來。”
“你懂西班牙語。”
“嗯,我懂。”谷平把電筒咬在嘴裡,從口袋裡掏出紙筆,快速抄了起來,一會兒後,他對她說:“我抄好了,你穿上衣服吧。”
她趕緊套好衣服,站了起來。
“它說的是什麼?”她問他。
他垂著眼睛,盯著手裡的那張紙,好像沒聽見她說話。
“喂,谷平,這裡面說了些什麼?”
“開關在當頭,頭頂五米,7245964.”谷平念道。
果然在指示方位!小林心裡一陣興奮。
“就這麼多?”她問。
“後面還有一句,給小寶貝的禮物。”
是左量乾的,他把我當女兒,所以在綁架我之後,在我身上刻下了紋身。奇怪,我為什麼一點印象都沒呢?為什麼從不感覺痛?是不是當時暈了?他也許是把我迷暈後才給我紋身的吧。
“他們在隔壁的道具間。信文要給谷平看點東西。”黎正答道,他有點受打擊,他不敢想像幾個小時前還活生生的人,轉眼就成了身上布滿槍眼的逃犯。張晴死了嗎?
“給他看什麼東西?他們單獨在一起?”趙城滿懷狐疑的問。
“是的。”黎正努力使自己忘記張晴。
“那我得去看看。”趙城似乎準備立刻衝到隔壁,黎正連忙拉住了他。
“警官,信文是在給谷平看她後腰的紋身,你不方便去。”他道。
“紋身?什麼紋身?”趙城瞪大了眼睛。
“那可能是個密碼吧。”黎正答道,每次跟趙城在一起,他都免不了首期影響,情緒變得焦躁不安。他現在除了在想剛才被打撈起來的張晴,密道里被捆住雙手的志誠外,腦子裡還不時閃現隔壁道具間的場景——小林脫下衣衫,展現後腰的神秘文字,谷平拿著手電筒仔細查看—真夠曖昧的!
“什麼密碼?鍾志誠到底在哪裡?”趙城問道。
“他就在那後面。”黎正指指他們跟志誠溝通的那堵牆。
“呵!媽的!”趙城走上去用拳頭捶了一下牆,“那密碼是什麼?”
“我們懷疑信文身上的密碼能打開密道,把志誠救出來。”
“哼,密碼!總算有眉目了!她果然知道!”趙城憤憤不平的低吼了一句。
“這還只是猜想。到底是不是密碼,還不知道。”
“難道谷平懂?”
“也許吧。”
“呵呵,谷平,”趙城冷笑道,“幸好挑中了他。這小子學識淵博,好像什麼都懂。”
黎正走到旁邊,拉了張椅子坐下。
“張晴真的死了?”他問道。
“死了。”趙城也找了張椅子坐下,把沾滿汗液的手絹塞進了口袋。
“聽說王浩晨是你們的同事?”黎正隨口問道。
趙城斜眇了黎正一眼,沒搭腔。
“谷平好像不認識他。”
“呵呵,谷平不認識的人可不止他。他是法醫,他的職責是驗屍。把活干好,才是最重要的。”趙城望著他,眼神里充滿了警覺,“黎先生,你管的可真寬啊。”他道。
紋身,對小林來說,一直是個非常浪漫的詞。
她最初接觸這個詞是在八卦周刊上。在她很小的時候,母親家的餐桌上,茶几上總會放著幾本新出版的八卦周刊。那時候,她幾乎生活在一個封閉的空間裡,平時若不是在學校里上課,就是在雜技團練功。跟別人相比,她的生活顯得枯燥而辛苦,所以,自打識字起,她便跟母親一樣,愛上了那些雜誌中的娛樂新聞。
她常在雜誌里,看到明星紋身的照片,那些五花八門,形態各異的紋身,讓她覺得既浪漫,又新奇。那時她還不太明白紋身所代表的時尚含義,只知道有紋身的人與眾不同,所以8歲那年,當她有一天在洗澡時無意中發現自己後腰有一串奇怪的數字,怎麼洗都洗不掉後,她驚喜萬分。
為了確定那是不是紋身,她還請教過爺爺。
“爺爺,紋身是什麼?”
“紋身就是在身上刻上有顏色的字或圖案。”爺爺是家裡最有耐心回答她問題的人,平時媽媽太急躁,爸爸說話又太少。
“那紋身是不是洗澡洗不掉?”
“那當然,洗澡能洗掉還叫什麼紋身?”爺爺塞給她麻花。爺爺每次跟她說話。都給她吃零食,這也是她喜歡跟爺爺相處的原因。媽媽從來不讓她吃零食,總是說,女孩子從小就要注意保持身材,不然以後會後悔的。話是不錯,不過,她還是喜歡吃零食。
“那紋身痛不痛?”她一邊吃麻花,一邊問。
“當然痛。看見你二叔沒有?他背上那條蛇就是紋的,紋的時候出了好幾身大汗。”
小林沒想到,外表斯文的二叔也有紋身。她有點猶豫要不要跟爺爺說自己身上也有紋身的事,想了半天,決定先試探一下。
“那……爺爺,既然二叔有紋身,我也想去紋一個。”
“別鬧,女孩子紋身不像話,看上去太野了。乖女孩哪有去紋身的?”爺爺不以為然。
“可是電影女明星很多都有紋身。”
“電影演員?她們中哪有好女孩?她們都是……”爺爺連連搖頭,接著,他竟然出乎意料的用原子筆在她的手腕上畫了個手錶,“看,這也是紋身。”
“爺爺……”
“先紋幾天,等你不喜歡了,爺爺給你洗掉,再給你畫只貓咪。”爺爺哈哈笑著,又塞了個蜜棗給她。
小林一邊吃蜜棗,一邊想,爺爺絲毫都不理解她。不過,特覺得這次談話還是有價值的,至少讓她明白,她腰上的那串文字就是紋身。她自己也不知道它從何而來,只知道自從經歷過那場火災後,回來沒多久就發現了這個紋身。
她後來沒再向家人提起過這個紋身。那串文字刻在她後腰接近臀部的地方,她覺得那是隱秘地帶,沒必要告訴任何人。爺爺自己就曾經告訴過她,沒有秘密的人就沒有自尊。更何況,讓媽媽知道,小事一下就會變成了大事,她不喜歡這樣。所以,她決心守住這個秘密。
到昨天之前,只有志誠一個人看到過她身上的這個紋身,現在又多了一個人,谷平。
谷平拿著放大鏡和電筒,已經照了她兩分鐘了,她覺得這兩分鐘就像兩個小時一樣漫長。“谷平,你看清了嗎?”後來,她終於忍不住開口問道。
“紋身有好多年了,過去可能更深,現在顏色淺了很多,但還是很清楚,好像是西班牙語。”谷平答道,小林聽到他嘴裡念念有詞。
“你在說什麼?”
“你等等,我把它抄下來。”
“你懂西班牙語。”
“嗯,我懂。”谷平把電筒咬在嘴裡,從口袋裡掏出紙筆,快速抄了起來,一會兒後,他對她說:“我抄好了,你穿上衣服吧。”
她趕緊套好衣服,站了起來。
“它說的是什麼?”她問他。
他垂著眼睛,盯著手裡的那張紙,好像沒聽見她說話。
“喂,谷平,這裡面說了些什麼?”
“開關在當頭,頭頂五米,7245964.”谷平念道。
果然在指示方位!小林心裡一陣興奮。
“就這麼多?”她問。
“後面還有一句,給小寶貝的禮物。”
是左量乾的,他把我當女兒,所以在綁架我之後,在我身上刻下了紋身。奇怪,我為什麼一點印象都沒呢?為什麼從不感覺痛?是不是當時暈了?他也許是把我迷暈後才給我紋身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