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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友紀子當天晚八時和第二天上午八時在自己家裡,這一點也是調查清楚的。那麼考慮是成和友紀子的“接觸”是在大阪比較妥當。豬原在早晨四時左右被騙到滾球場,七點左右回到公寓時,“密室”已經形成。因此根據其他種種情況,基本上可以斷定:是成的屍體是在這一段時間內運來的。
不管是成是在東京被害還是在大阪或途中被殺,都必須將是成運到東京,可是在同天早上八時,友紀子卻在廬屋的自己家裡。
將是成(可能是屍體)運到東京,在早上四時至七時之間運進新宿的公寓,偽造密室之後,在早上八時前返回遠離東京五百多公里的蘆屋是絕對不可能的。
儘管她的車可能跑出每小時二百公里以上的速度,但長時間保持這樣高的速度水不可能的。
可以這樣推理:運送是成屍體的是同案犯,將大澤的屍體扔在茨木的是友紀子,這就是交換屍體的詭計。
在這裡,友紀子通過電話來證明自己早八時不在作案現場的巧妙意義就很清楚了。
但是,關鍵的問題是究竟誰殺死了大澤。這個犯人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即:
①。有殺死大澤的動機。
②。與友紀子關係很密切(除豬原之外)。
③。有汽車駕駛執照。
還有一個條件,但不是絕對的條件,這就是此人要與友紀子和豬原很熟悉。因為作案前此人在豬原身邊直接掌握豬原的行蹤,要比從友紀子那裡間接地了解有力得多。
這次作案的關鍵,就在於罪犯拿握了豬原的行蹤。
想到這,那須靈機一動。
“請再回答一個問題,四月十九日夜您在銀座的月桂酒吧,達事您事先告訴過友紀子嗎?”
豬原搖了搖頭。
“您那天夜裡去月桂酒吧告訴過其它人嗎?比如說秘書、職員。”
“我記得對誰都沒說過。”
“這很要緊,您再仔細回憶一下,真的誰也沒告訴嗎?”
豬原終於體會到那須的問題的重大意義。如果誰都沒有告訴的話,友紀子怎麼會知道豬原的去處呢?
“啊,這麼說……?”
豬原掏出一支香菸,用力地抽著,仿佛想藉助它來喚起記憶。
第十八章 來自空中的遺書
一
當初為了建設豬原飯店而投資四十四億日元的“豬原觀光”建築公司,在七月十三日增加一半資本。
這是因為當初飯店的建設工費預算是二百億日元,結果竟達到二百五十億日元,超出預算五十億日元,所以要向建築公司籌措這筆未付費用。
然而,不巧的是現在股票交易市場上的行情很不景氣,加上能源危機和營業不興隆,竟出現了失權股票。豬原飯店請求東西銀行給予援助。可是東西銀行方面卻說:我們對豬原杏平的經營能力很不放心,如果他繼續擔任經理不能給予貸款。
對於股東來說,增加資本時的新股份承受權是相當有魁力的。僅從額面上投資便可掌握實際上超出額面價值的股份。
可是在發行股票證券的公司業績不振興,時價與實繳金額相差不多時,承受新股份使無利可圖了。因此股東放棄承受權,出現不滿足資金的失權股票,就意味著此公司的不景氣。這會使該公司既不體面,又信譽掃地。
豬原飯店出現失權股票,這是做夢也沒想到的。而且作為主力銀行的東西銀行見死不救。其他協作的通融貸款銀行眼睛又緊盯著主力銀行。
早就覬覦著豬原飯店的淺岡哲郎,偷偷地以低價錢買下了這些失權股票。
七月二十二日,豬原·納爾遜飯店總務科收到了淺岡哲郎提出的有價證券過戶申請,他們對這巨大的數額大為震驚。
新的名義人當然是淺岡,出賣人幾乎都是豬原家族的重要人物。將這些收集來的失權股票加在一起,淺岡所持有的股票竟超過豬原觀光發行股票總數的半數。
相形之下,豬原杏平就連百分之十的增資實繳額都未能達到,淪落為只有百分之七股份的弱小股東。
淺岡在這次冒險中所使用的金錢為三十億日元,所收集的股票卻達六百八十萬株。這使他掌握了總施工費用為二百五十億日元的巨大飯店的統治權。
如果豬原留吉在世的話,是不能容忍自己的敵手如此殘酷地侵奪的。巨大的王國隨著裂縫的增大,加快了崩潰的速度。
淺岡成為戶主股東後,立刻召集了董事會,全體一致通過了辭退豬原杏平經理職務、由木本榮輔就任新經理的決議。
東西銀行派、豬原家族、還有依靠淺岡的一派,竟意想不到地如此一致。僅僅在飯店開張後半年左右,就演出了一場更換經理的鬧劇。
豬原杏平淪為普通的董事。然而即便是這樣的職務,在下次股東總會上也是難以保留的。
二
三個偵察總部之間的來往聯繫更加頻繁了。大澤和是成這兩個謀殺案,如果是真的採用前所末聞的屍體交換詭計合謀作案的話,首先茨木署和四谷署要合併。
蘇列森被害的真相被隱藏在大澤的背後,然而豬原在蘇列森一案中的可疑性依然很大。總而言之,懷疑他在此案中扮演了某種角色這一點是不能否定的。
根據豬原的供述,需要對新浮現出來的可疑者進行追查,而且要繼續監視豬原。
新嫌疑犯的作案動機基本確定,也已經發現他與友紀子的關係,可是,當警部正準備傳訊友紀子時,她卻突然失蹤了。
友紀子開始是住在丸之內署附近的旅館,後來回到城內的娘家去了。
友紀子失蹤是在她回到娘家一周之後。好象是乘監視刑警換班的空隙溜出家門的。等刑警發現的時候,已經無影無蹤了。
從她家裡人那裡也沒問出什麼。驚慌失措的刑警只好與總部取得聯繫。
總部在得知這一消息的同時,又接到了發現豬原也失蹤了的報告。
“豬原和友紀子合謀逃跑?”
聽到這個消息,就連持重的那須也不由得愕然失色。若真是如此,這將成為警察的重大過失。
“原來他們到底還是同案犯啊。”
山路也同樣驚慌失措。
警察順順噹噹地被他們的表演欺騙了。他們偽裝成“陌生的過路人”,解除警察的警戒,在還只是參考資料提供人的階段,逃之夭夭了。
由於未簽發逮捕證,所以警部不能採取緊急行動,只好聽任他們逃跑,因為在參考資料提供人身上是不存在“逃跑”這個概念的。他們本來就是自由的。即使他們所作的“移動”實質上就是逃跑的話,對於警察來說,也只能跟蹤跟蹤而已。
那須懊悔得咬牙切齒,但這只能說明他的部署粗枝大葉。
三
豬原杏平和是成友紀子下落不明的時間在不斷地延續。可是他們的去向如石沉大洋,杳元音信。
警官的責任感,使那須燒急得頭暈目眩。
不管是成是在東京被害還是在大阪或途中被殺,都必須將是成運到東京,可是在同天早上八時,友紀子卻在廬屋的自己家裡。
將是成(可能是屍體)運到東京,在早上四時至七時之間運進新宿的公寓,偽造密室之後,在早上八時前返回遠離東京五百多公里的蘆屋是絕對不可能的。
儘管她的車可能跑出每小時二百公里以上的速度,但長時間保持這樣高的速度水不可能的。
可以這樣推理:運送是成屍體的是同案犯,將大澤的屍體扔在茨木的是友紀子,這就是交換屍體的詭計。
在這裡,友紀子通過電話來證明自己早八時不在作案現場的巧妙意義就很清楚了。
但是,關鍵的問題是究竟誰殺死了大澤。這個犯人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即:
①。有殺死大澤的動機。
②。與友紀子關係很密切(除豬原之外)。
③。有汽車駕駛執照。
還有一個條件,但不是絕對的條件,這就是此人要與友紀子和豬原很熟悉。因為作案前此人在豬原身邊直接掌握豬原的行蹤,要比從友紀子那裡間接地了解有力得多。
這次作案的關鍵,就在於罪犯拿握了豬原的行蹤。
想到這,那須靈機一動。
“請再回答一個問題,四月十九日夜您在銀座的月桂酒吧,達事您事先告訴過友紀子嗎?”
豬原搖了搖頭。
“您那天夜裡去月桂酒吧告訴過其它人嗎?比如說秘書、職員。”
“我記得對誰都沒說過。”
“這很要緊,您再仔細回憶一下,真的誰也沒告訴嗎?”
豬原終於體會到那須的問題的重大意義。如果誰都沒有告訴的話,友紀子怎麼會知道豬原的去處呢?
“啊,這麼說……?”
豬原掏出一支香菸,用力地抽著,仿佛想藉助它來喚起記憶。
第十八章 來自空中的遺書
一
當初為了建設豬原飯店而投資四十四億日元的“豬原觀光”建築公司,在七月十三日增加一半資本。
這是因為當初飯店的建設工費預算是二百億日元,結果竟達到二百五十億日元,超出預算五十億日元,所以要向建築公司籌措這筆未付費用。
然而,不巧的是現在股票交易市場上的行情很不景氣,加上能源危機和營業不興隆,竟出現了失權股票。豬原飯店請求東西銀行給予援助。可是東西銀行方面卻說:我們對豬原杏平的經營能力很不放心,如果他繼續擔任經理不能給予貸款。
對於股東來說,增加資本時的新股份承受權是相當有魁力的。僅從額面上投資便可掌握實際上超出額面價值的股份。
可是在發行股票證券的公司業績不振興,時價與實繳金額相差不多時,承受新股份使無利可圖了。因此股東放棄承受權,出現不滿足資金的失權股票,就意味著此公司的不景氣。這會使該公司既不體面,又信譽掃地。
豬原飯店出現失權股票,這是做夢也沒想到的。而且作為主力銀行的東西銀行見死不救。其他協作的通融貸款銀行眼睛又緊盯著主力銀行。
早就覬覦著豬原飯店的淺岡哲郎,偷偷地以低價錢買下了這些失權股票。
七月二十二日,豬原·納爾遜飯店總務科收到了淺岡哲郎提出的有價證券過戶申請,他們對這巨大的數額大為震驚。
新的名義人當然是淺岡,出賣人幾乎都是豬原家族的重要人物。將這些收集來的失權股票加在一起,淺岡所持有的股票竟超過豬原觀光發行股票總數的半數。
相形之下,豬原杏平就連百分之十的增資實繳額都未能達到,淪落為只有百分之七股份的弱小股東。
淺岡在這次冒險中所使用的金錢為三十億日元,所收集的股票卻達六百八十萬株。這使他掌握了總施工費用為二百五十億日元的巨大飯店的統治權。
如果豬原留吉在世的話,是不能容忍自己的敵手如此殘酷地侵奪的。巨大的王國隨著裂縫的增大,加快了崩潰的速度。
淺岡成為戶主股東後,立刻召集了董事會,全體一致通過了辭退豬原杏平經理職務、由木本榮輔就任新經理的決議。
東西銀行派、豬原家族、還有依靠淺岡的一派,竟意想不到地如此一致。僅僅在飯店開張後半年左右,就演出了一場更換經理的鬧劇。
豬原杏平淪為普通的董事。然而即便是這樣的職務,在下次股東總會上也是難以保留的。
二
三個偵察總部之間的來往聯繫更加頻繁了。大澤和是成這兩個謀殺案,如果是真的採用前所末聞的屍體交換詭計合謀作案的話,首先茨木署和四谷署要合併。
蘇列森被害的真相被隱藏在大澤的背後,然而豬原在蘇列森一案中的可疑性依然很大。總而言之,懷疑他在此案中扮演了某種角色這一點是不能否定的。
根據豬原的供述,需要對新浮現出來的可疑者進行追查,而且要繼續監視豬原。
新嫌疑犯的作案動機基本確定,也已經發現他與友紀子的關係,可是,當警部正準備傳訊友紀子時,她卻突然失蹤了。
友紀子開始是住在丸之內署附近的旅館,後來回到城內的娘家去了。
友紀子失蹤是在她回到娘家一周之後。好象是乘監視刑警換班的空隙溜出家門的。等刑警發現的時候,已經無影無蹤了。
從她家裡人那裡也沒問出什麼。驚慌失措的刑警只好與總部取得聯繫。
總部在得知這一消息的同時,又接到了發現豬原也失蹤了的報告。
“豬原和友紀子合謀逃跑?”
聽到這個消息,就連持重的那須也不由得愕然失色。若真是如此,這將成為警察的重大過失。
“原來他們到底還是同案犯啊。”
山路也同樣驚慌失措。
警察順順噹噹地被他們的表演欺騙了。他們偽裝成“陌生的過路人”,解除警察的警戒,在還只是參考資料提供人的階段,逃之夭夭了。
由於未簽發逮捕證,所以警部不能採取緊急行動,只好聽任他們逃跑,因為在參考資料提供人身上是不存在“逃跑”這個概念的。他們本來就是自由的。即使他們所作的“移動”實質上就是逃跑的話,對於警察來說,也只能跟蹤跟蹤而已。
那須懊悔得咬牙切齒,但這只能說明他的部署粗枝大葉。
三
豬原杏平和是成友紀子下落不明的時間在不斷地延續。可是他們的去向如石沉大洋,杳元音信。
警官的責任感,使那須燒急得頭暈目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