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警察如果是投入全力搜尋那個女人的下落,按理來說,應該通過新聞報導,呼籲知情人給予協助。可實際上,關於那個女子的存在問題,以後再沒有觸及。

  把兩個女人作為“周末遊戲”追獵的山際,總認為那穿粉紅連衣裙的女人是被殺人犯拐走了。可是警察方面的推測不一定是這樣。警察會認為駕車犯罪的三個男子是強姦殺人犯。當然那具體的人數是不是就是三個人,尚沒有準確定下來。既然把這三個男子推測為強姦殺人犯,那就很難認為被害者的同伴是被拐走的。警察會不會認為那個同伴是誘騙被害者的誘餌?這也說不定。

  其實,那個穿粉紅連衣裙的女人到底是不是被害者的同伴,也沒有最後確認下來。根據站前幾個目擊者的證言,他們確實看到有個穿連衣裙的女人和被害者一起上了那輛可疑的汽車。可是,目擊者畢竟只是在過路時偶爾瞥了一眼,那印象並不十分深刻。

  再說,那個女人和被害者是不是一同乘車到了犯罪現場,也沒有確認。說不定她在中途就下了車。假如她和被害者同乘那“危險的車”,在千鈞一髮之機逃脫了危機,她肯定會出來報告的。即使她是被犯人拐走了,她的親人或身邊的人也應該報警呀!

  開始的時候,新聞界對被害者有個同伴的情況也報導過,可是什麼反應也沒有。所以在搜查本部里,把她和犯人看成是一夥的傾向很大。

  但是山際他們很清楚,她決不是犯人的同夥。他們只是認為,她是被犯人拐走了,所以斷絕了任何消息。至於搜查本部的動向以及報導之外的事情,山際他們是不知道的。那女人的去向,本部不可能停止追查。她是掌握案件真相的關鍵人物,警察勢必要努力把她找出來。可是既不知她的身份,又不知她現在是否還活著,搜查起來有如大海撈針般的困難。有關那個女人的消息沒有再作任何報導,不是警方故意封鎖消息,而是確實沒有什麼材料可以公開報導。

  那個女人的下落不明,山際他們認為是被犯人拐走了,而警察的看法卻並不那麼簡單。犯人為什麼要把她拐走?是為作逃命的人質嗎?看不出這種跡象;是為敲詐親屬的錢財嗎?也沒看到這種苗頭。本部的大多數人並不認為那個女人是被犯人拐走了。

  使山際越來越陷進了疑神疑鬼的不安之中。

  2

  鴇子和高根澤結婚後不到一個月,她早就感覺到了女性應有的喜悅,常常背著丈夫一個人羞紅了臉。

  鴇子很幸福,丈夫極端地愛她,經濟上也不缺錢花。父親出錢在郊外為他們建了一個小巧玲瓏的家,離市中心只有一小時左右的路程。高根澤所在的會社名聲極佳,將來也是很有希望的。他和鴇子的結婚,是社長給作的大媒,這說明社長對他的信任和器重。他將來一定會得到社長的直接重用。

  鴇子的新婚生活,從物質到精神,都是幸福美滿的,沒有一點不足的地方。

  可是實際上,她還是有一點不滿,不,與其說是不滿,還不如說是不安,也許更恰當一些。

  “我討厭那個人。”

  聽鴇子這麼說,丈夫象很是吃驚地問:“怎麼,他不是很好嗎?”

  “不,那個人真討厭。”

  “他對你說過什麼了嗎?或是作過了什麼?”

  “沒有。除此之外……”

  “沒有的話,他有什麼可討厭的?他把各種有趣的新奇玩藝兒拿來讓我們欣賞,有什麼不好呢?”

  “相反,我很討厭,首先說明他是沒有禮貌的,那些玩藝兒怎麼能拿進結婚的家裡來?”

  “不,不要這麼說,你對那些玩藝兒不也挺感興趣嗎?”

  “怎麼?您也這麼說?可是我覺得,那個人是在窺伺我們的寢室。”

  “你太多疑啦!”

  “因為你強迫我看,我也不得不看。不過從那以後,那個人只要一來,好象一定要觀察人的臉色。從他的眼神就看得出來,他是想從我的臉上探尋一下我是否看了他拿來的那些玩藝兒。我看他就是這個意思。”

  “這是可以原諒的。你看了那些東西之後,不是也相當興奮嗎?”

  “啊!你怎麼能說出這種話?從今以後你再說什麼,我也不看那些玩藝兒了。”

  看起來,鴇子真的生氣了。她說的那個人是丈夫的一個朋友。那個人有一種奇怪的興趣。對男人來說,這種興趣並沒有什麼奇怪,可是對新婚的妻子來說,刺激太強烈了。

  他把色情電影和錄音帶統統稱之為“大人的玩具”收集起來。倘若是單純的收集,只是為了自己尋開心,那也就罷了。可是他把收集的這些東西,拿到結婚不久的高根澤家,目的是想察看一個人看了這些東西後有什麼反應。這個人就是在婚禮上一直躲避鴇子目光的那個人。

  鴇子結婚之後,這個人便經常出現在高根澤家。既然是丈夫的朋友,來玩玩也沒有什麼不可思議。可是對鴇子來說,總覺得這個人的來訪懷有什麼不可告人的企圖。

  “難道說,他終於記起了那件事嗎?”不安伴隨著恐怖,頓時滲透了鴇子的全身。最初,在結婚宴會上她就產生了一種極度的恐懼感。

  他是一個可怕的人。知道那件事情的只有她自己。當他意識到這一事實的時候,為了堵鴇子的嘴,很可能要使出一種什麼手段。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