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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批警察接到命令,以最快的速度先後趕到白天都很少有人進去的叢林之中。在寂靜的深夜,最先到達現場的是由發現者擔任嚮導的巡邏車,附近派出所的外勤人員也隨後趕到。

  現場處在濃密的橡子林里,車燈的光束照不到,只能利用手電筒從事保護現場的簡單作業。不一會兒,總署的法醫和技術員也急如星火地來到現場。

  由於周圍地形複雜,又是在深夜,所以幾路警察聯合作出決定:暫時保護現場,等天亮後再進行正式調查和搜索,並派人把發現者送回家中,改時間再詳細了解發現屍體的經過。

  翌日上午八時半,開始全面勘察現場。

  屍體蜷縮在中學生為埋葬愛犬而掘開的坑底。技術員舉起照相機拍下現場,待仔細搜索過周圍之後,才動手挖掘屍體。

  死者是三十多歲的男性。為掩蓋受害者的身份,衣服全被剝光。因天氣寒冷,且埋在土中,屍體變化不大。隨著現場勘察的進展,眾人繃緊了每一根神經。

  從裸屍掩埋判斷,多半屬於犯罪所致,而且屍體有明顯的他殺痕跡——頸部出現繩子的勒痕。同時發現腦後部左側的顱骨塌陷,似為鈍器敲擊所傷。最後結果要等法醫鑑定後才能確定,不過據估計,犯人有可能沒把受害者勒死,隨即施以鈍器,然後埋在遠離人家的樹林中。

  死者生前的營養狀況良好,稍胖,四肢肌肉不發達,基本上不從事體力勞動。

  法醫從死者右手食指和中指指甲中發現微量的人體組織殘片。這是重大線索,大概是受害者反抗時從犯人身上抓撓下來的皮膚。

  由於被埋在陰冷的土中,殘片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埋在土中的屍體變化僅相當於空氣中的八分之一——完全能夠鑑定出血型。同時,只要測出殘片附著在被害者指甲中的時間,即可推算出犯罪的時間。從而大大縮小辦案的調查範圍。

  警察對現場及其周圍也進行了細緻縝密的搜索,但是除了少年丟下的動物的“靈柩”和一隻小鐵鍬外,沒有發現其他有助於破案的東西。

  屍體當天作了解剖。綜合各方面的情況,確定為兇殺案。立川署立即成立了專案總部,負責偵破此案。

  三

  死者身份很快被查出。

  警方與報案的離家出走或失蹤者的名單逐一對照,結果發現與一月上旬和妻子同時失蹤的國本開發公司的經理國本多計彥的特徵相一致。總部立刻讓報案人國本數久前來辨認屍體,證明死者確是國本多計彥。

  不久,法醫解剖的結果全部出來了,據鑑定,死因為鈍器打擊下的頭蓋骨破裂,脖子上的勒痕是死者活著的時候在外力的作用下留下的。考慮到埋在土中的因素,死亡時間大約在六十到九十天之間。

  總部認為,最初犯人企圖用繩子勒死受害者,但未果,繼而用鈍器打擊腦後致死,然後又把屍體埋在了狹山。

  但是,目前尚不清楚是在現場殺害後直接掩埋的,還是另有第一現場。同時,無論在狹山還是在被害者家中,都沒有發現任何犯罪痕跡。實際上,行兇後已經過去兩三個月,不管在哪兒作案,犯人都有足夠的時間抹掉一切罪證。

  最令人擔心的是與被害者一起失蹤的經理夫人國本詩子的安全。由於至今沒有消息,估計丈夫的厄運也會同樣降臨到她頭上,所以警察重新搜索了發現多計彥屍體的現場周圍。

  由警視廳、機動刑警隊、轄區警察署和地方消防署等部門組成的混編搜索隊以現場為中心進行了拉網似的大規模搜尋,但是沒有發現詩子的屍體。

  專案總部首先把懷疑的目標指向報告多計彥失蹤的國本數久,但不久了解到,該公司的規劃部成員胡桃澤英介在經理夫婦失蹤的同時,即一月上旬去向不明。警方轉而把他視為重要嫌疑犯。

  通過調查胡桃澤英介的經歷,發現國本詩子在該公司秘書科工作時,與其有不尋常關係。而且,胡桃澤的兒子被多計彥的轎車軋死,妻子自殺。也就是說,胡桃澤英介具有報復經理夫婦的“雙重動機”。

  更具有決定性證據的是,從被害者指甲中採到的人體組織殘片,經化驗證明是人體皮膚的一部分,血型為AB型。對照國本公司醫療所的職工血型記錄,數久為O型,胡桃澤是AB型。據此,胡桃澤成為不容置疑的嫌疑犯。

  同時,此案與稍前在新宿公寓遇害的丹澤克己事件關係甚大。丹澤是軋死胡桃澤之子的司機,是破壞胡桃澤幸福家庭的直接責任者。

  專案總部的絕大多數人認為,胡桃澤為了報仇,是連殺兩人的罪大惡極的兇手。

  當日,警方以殺人嫌疑罪簽發逮捕令,作為第一類通緝要犯通告全國各地,緝拿胡桃澤英介。

  四

  “不是我,不是我殺的!”

  胡桃澤看到報紙上有關案情的報導,猶如晴天霹靂,被徹底擊垮了。

  他看的報紙不是買來的。昨天晚上,胡桃澤寄宿的簡易旅館附近有座公園。遊客把看過的報紙塞進公園連椅旁的垃圾筒里,胡桃澤把它抽出來,發現上面醒目地刊登著有關兩起殺人事件的調查情況和對案情的分析。

  多計彥的屍體終於被發現了。這是意料之中的事。可是,當初胡桃澤勒死多計彥後,屍體為什麼不見了呢?顯然有人在他作案後趕到現場,運出屍體埋在了狹山。

  不知道是誰,為什麼這麼做?不過,藏起來的東西隨時都會冒出來。屍體果然被發現了。但是,現實給人們開了個小小的玩笑,如今發現的屍體根本不是胡桃澤勒死的。

  “當時,我勒住了多計彥的脖子,直到現在手上還留著勒緊繩子的感覺,可是報紙上卻說什麼‘腦後部為鈍器所傷,死於頭蓋骨破裂’。這怎麼可能?我沒有用鈍器擊打多計彥,是用繩子勒的,我這雙手‘記’得清清楚楚。報紙上說,脖子上的勒痕是活著的時候留下的。而且,我把屍體丟在了多計彥臥室,現在卻被埋在狹山丘陵的樹林裡。多計彥不是我勒死的!”

  上午,胡桃澤躲在絕無人影的公園,不住地衝著報紙抗議,可是抗議有什麼用?通緝令已發往全國,胡桃澤是殺人犯!況且,在看到報紙之前,連胡桃澤本人也認為多計彥是自己殺死的。

  死因與胡桃澤施加的外力不同,證明另有其他人作案。可是,即使胡桃澤出面承認脖子上的勒痕是自己乾的,警察也是不會相信的。不,不僅警察,恐怕世界上誰也不會相信!

  而且,胡桃澤留下了不容置辯的證據。絞殺多計彥時,臨終的痛苦使他抓破了胡桃澤的手背,皮膚殘片至今仍然留在多計彥的指甲里!驀地,胡桃澤想起當時的情景:

  ——詩子吃驚地說:“哎呀,你受傷了。”並用嘴無限深情地吮吸著受傷的手背。

  “對,還有詩子呢!”

  胡桃澤醒悟到,唯有一人能夠證明自己不是殺人犯,那就是“勒死多計彥”的同案犯——詩子,是她唆使自己乾的,並且一直呆在殺人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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