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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談的前三個女友,都是在最幸福的時刻,投入別人的懷抱。後兩個就算了,第一個卻是刻骨銘心的疼痛。在我深信海枯石爛,至死不渝的年齡,被一次又一次戲弄。我不是傻子,當知道無法改變別人的時候,當然只能改變自己。不再在意感情的價值之後,找女朋友就容易多了,甚至可以當做遊戲周旋,遊刃有餘。
直到遇見伶。
遇見伶,不是一個正確的時間。我當時已經有了女友華。
在我看來,伶是一個集傳統美德一身的女孩,勤勞刻苦,脾氣雖然倔強,但心地善良。更難得的是,天生樂觀,開朗熱情。最重要一點,伶很漂亮,皮膚淡褐色,相貌甜美。笑起來,眼睛會變成彎月。
伶的家在三峽的深山深處。父母務農。帶著弟弟到當時我上班的縣城工作,為的是讓弟弟有個良好的教育環境。和弟弟租住在一個小屋裡,相依為命。她沒有走上歧途(這麼漂亮的女孩,若是走歪路,很容易掙到大筆的財富的,而且當時那個環境,這也是所有人認同的一個途徑),她只是在商場裡當一個營業員,為了掙雙份的工資,把自己一天到晚限制在商場不到5個平方的空間裡。從無怨言,每天都是開開心心的面對生活的艱難。
我最開始被她的美貌吸引。接觸時間長了之後,被她的品格所鎮服。心裡對她十分欣賞。和伶接觸,雖然滿口無賴。可從未對她不敬。
迷上種女孩,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伶每天要上12小時以上的班。沒有更多的時間照顧她弟弟。有時候還是她弟弟給她送午飯。他弟弟才10歲。我不動聲色給她幫了幾次小忙。沒有任何企圖,根本就不想讓她知道。
伶住的地方較偏僻,回家都是晚上9點多,每天她弟弟來陪他回家。我就找藉口說是要到她家附近辦事,跟著她們到家,再臨時編藉口閃人。
每天都要找藉口,也就不再需要藉口了。直到一天走到半路,伶笑著說:“趕路包,今天怎麼又跟著來了。”
我只是默默的跟著。到了樓下,才說話:“你以為你很香啊,所有人的都跟著你跑,我是出來買煙的,我去買煙拉。”
“吃飯沒有,幫我做飯撒。”伶笑嘻嘻的說。
於是每天我的晚飯也推遲到晚上10點。和伶和她弟弟跟一家人一樣燒火做飯。
一切都是那麼自然。
一次伶正在切肉,滿手是油。我蹲在在旁邊削土豆皮。伶突然叫:好癢啊。
我問“怎麼拉”。
“腿上腿上。”
我一看,伶光潔的小腿上,一個大蚊子巴著。我抬手把蚊子打死,嘴上說,“你傻呀,不曉得彈一下腿。”
“太癢了,忘了嘛。”
我看見蚊子叮過的地方,馬上起了個大包。用手指頭蘸了蘸口水,給伶摳癢。本來做的時候沒有任何邪念。
可是沒有聽到伶菜刀切肉的聲音了。抬頭一看,伶盯著我看,目光委婉。
我心神蕩漾。胸口下面如同有個小獸在嚎叫,我有把伶的腿抱在懷裡的衝動,就想這麼緊緊抱住,把身外一切事物都拋開。時間在那一刻仿佛停止流逝。
突然看見伶的弟弟站在面前。瞪著我,眼睛一眨不眨。
我飯也不吃,落荒而逃。
在路上,我邊走邊捶自己的頭,我知道我愛上伶了。真的是愛,是那種想和她共度終身的愛。和當年在沙市對芳的感情一樣。
我以為我永遠不會有這種感情了。
可第二次動感情,就這麼來了,讓我措手不及。
回到屋裡,華在等著我,“連續來找你幾天,都等不到你的人”華說,“你每天這麼晚,去幹嘛了。”
我提起華的裙子,一言不發,把她的腿抱著。
華笑著:“你幹什麼啊,每次都這麼猴急。”
“別做聲”
“你變態啊你。”
巔峰時候,我差點叫出伶的名字。看清身下是華痴迷的臉。心裡萬分悲涼。
我知道這樣對華非常不公平,但我無法下定決心和華分手,去找伶。
我只是個每月薪水400多塊的小保安。我給不了伶幸福。
我害怕珍愛的事物從身邊離去。我寧願從不曾去擁有。
既然不能和最愛的人相處,跟誰不都是一樣呢。
可我還是忍不住和伶相處,哪怕只是默默的看著她,就心滿意足。
每天能和伶一起做飯,然後共進晚餐,我只能到這一步了。
伶還是那個樣子,每天仍舊上班,晚上等著我送她回家。可那天的眼神,再沒有出現過。
商場一起同事有個嫂子,和伶靠著上班。我和伶有一搭沒一搭說話的時候,嫂子也插話:“小趙,你天天陪*伶上班,是看上*伶了吧。”
“那是啊,我和伶早就好上了,瞞著你們列。”
伶說道:“你整天就會胡說八道,誰跟你好上了。你那個**華知道你在這裡瞎說,看不擰你的耳朵。”
嫂子熱心的說,“我看你們挺說的來,乾脆談朋友算了。”
“他有女朋友的。”
我說:“我不在意同時談兩個女朋友,人多熱鬧啊。”
伶說,“你想得倒美,我還沒有到跟別人搶男人的地步。你也不看看自己的德行,一個女朋友都忙不過來了,天天趕著回家,還想談兩個。”
有句話是以退為進。
我是越是想退,卻越和伶接近。
伶擔心她弟弟一個人在家裡貪玩不寫作業,有時候托我去看看。我去了看見她弟弟提著個水桶吃力的上樓,桶里的水灑了一半。
幫著把桶提進屋裡。問龍龍你的作業寫了沒有啊。你姐姐說了,她下班看見你沒有把作業寫完,要罵你的。
龍龍慌慌張張的拿過書包,在桌子上鋪開作業本。
時間來不及寫完,都是我幫著寫。
“龍龍,我當你姐夫好不好。”
“不好。”
“老子幫你寫作業,還幫你提水,有什麼不好!”
“你太醜了。”
“我打不死你個小***。老子那點丑拉,明明帥麼。”
“像蟋蟀。”
很快,我不用每天再去伶的家裡,伶有了男友。不需要我送了。
伶的男友是當地人,家境好,工作收入也高。
也許,這就是最好的結局。
一天下雨,伶想著衣服沒有收,我說,我去吧,反正我是天生跑腿的命。走到伶的家門口,才想起沒有鑰匙。回頭沒有幾步,伶已經趕了過來。
回去的路上雨下得更大。路上的積水漫過了腳。
我和伶舉著傘,在風雨中晃晃蕩盪的走著。我吃吃的笑。
伶說:“你這人怎麼這麼神經,欻一身的雨,還這麼開心。笑什麼啊?”
我說,“你是不是喜歡藍色。”
“為什麼這麼說?”
“剛才我看見你晾的內褲都是藍色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