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章 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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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弘暾也是有和未婚妻商量,主要是他這個身體簡直是負累。小說/</strong>[站頁面清爽,廣告少,,最喜歡這種網站了,一定要好評]

  他還說,會給他阿瑪寫信,可是,她卻依然還是堅持要嫁。

  弘暾有的時候想讓自己理智些,可有的時候,私心又想,或者老天願意給自己些日子呢?

  因此,便這麼拖著拖著。

  倒是弘暉看不下去了,他是覺得,反正雙方都願意的,索性在過年前成親。

  窮人家的都是講究,有錢沒錢,娶個媳婦好過年呢,更何況,不就是些土地宅子鋪子嘛。

  大家都是江湖好兒女,何必窮講究?

  老幫主夫婦一聽,也是,便也沒催著關副幫主讓人家去催弘晝了,便打算儘早給弘暾二人完婚。

  可以說,弘晝收到信的時候,弘暾這邊已完了婚,有了正式的媳婦了。

  參加他婚禮的,只有愛新覺羅弘暉。

  二人成了親,老幫主夫婦便帶著女兒女婿回了老家。

  弘暉寫了一封比較詳細的信送到了十三還有四爺哪兒。

  弘晝接到的信是四爺丟給他的。

  四爺對弘暾是真心的喜歡。

  一來這是十三的嫡子,雖然身體不好,不過,四爺覺得,弘暾的性子和自己最像,什麼關愛兄弟了,友愛兄弟了,為人講義氣了諸如此類的。

  再加上弘暾年幼的時候便養在四爺府里,四爺對他的疼愛,絕對不亞於對弘暉和弘時的。最新章節全文閱讀</strong>

  要不然,也不會破例封弘暾為貝勒了。(

  可是,他就是陪著弘晝去了趟江南,就這麼在江南成親了,然後永遠也不回來了。

  因為十三在回京城後,便放出了嫡子過世的消息。

  因此,弘晝回來後,四爺會給他好臉色就奇怪了。

  他是覺得,倘若不是弘晝把弘暾帶走。弘暾壓根不會碰上這種江湖女子,不碰上,那就不會成親,壓根不會在江南不回來了。

  四爺那叫一個悔啊。他可是有問過太醫的,太醫說了,這倘若不近女色,或者能活個一到兩年,可近了女色。一到兩個月還是說不好的。

  所以,四爺覺得,倘若在半年內收到弘暾在江南病逝的消息,他也不意外。

  他覺得,早知道弘晝會害死弘暾,就讓弘曆把弘晝這臭小子打死算了!!

  這要自己怎麼面對十三啊!!

  「你自己好好看看,這就是你害的。」四爺一拿到弘暉的密折,便把弘晝給宣進宮,狠狠的罵,也沒讓他起來。直接就讓他這麼跪著。

  「皇阿瑪,這兒子也不知道的,不過,大哥沒勸定弘暾,想來,弘暾心意已決了,其實讓弘暾開開心心的過完最後的日子不挺好?」

  弘晝理直氣壯的說道。

  那時候回來,十三便和弘晝做過心裡準備了,弘晝別的都不好,就自己最會做心理建設。再加上,他覺得,弘晝開心最重要,以後的事。以後再說吧,因此,便對弘暾娶妻的事,也放開了心胸。

  弘暾有說過,他的每一天都是賺的,所以弘晝現在也放開了。

  不過。他不知道的是,自家皇阿瑪居然沒想開,唉。

  四爺在養心殿訓了一通弘晝,弘晝早習慣被四爺訓了,因此,人家出養心殿的時候,依然精神抖擻,神氣活現,搞得他好像在裡面接受四爺的表揚似的。

  弘晝出了養心殿,便去了皇后哪兒。

  皇后這段時間和嬤嬤還有弘時有過分析。

  覺得,弘晝搞這個海運,對自己這一方,絕對是利大於弊。

  首先,弘晝失敗了,對自家沒損失,雖然弘晝不會成為弘時的競爭者,不過,多個失敗的兄弟,更加能顯現弘時的優秀來。

  其次,倘若成功了,那麼,皇后這邊,承恩公這邊,由於加入了人家的隊伍,那麼贏了,便能分得銀子。

  是人都知道,奪嫡是需要大筆銀子的。

  所以,皇后是特別的支持弘晝這個行動,對於弘晝的到來,別提有多熱情了。

  再退一萬步說,還需要弘晝做只信鴿,到時候帶些東西給弘暉呢,因此,弘晝從皇后哪兒出來的時候,大包小包的。

  這種事兒,自然是落在某些人的眼裡。

  應該說,四爺和皇后這兒,基本是宮裡的風向標。

  弘晝在宮裡的一舉一動,大家自然是看見了,然後向各自的主子去匯報的。

  倘若換了是一般情況下,大家會覺得,四爺罵弘晝估計是人家的差事沒幹好。

  可現在,大家便覺得,會不會是弘晝沒太快的落實海運的事,沒搞定,所以在生氣呢?

  畢竟,人家的總股本,如何入股,還有船的任何方面技術,人家都沒說不是?

  而馬齊家,也就弘晝和容月的事,在做決定。

  馬齊的意思是,容月年紀也不大,要不婚事再緩緩。

  萬一弘晝失敗呢?

  倘若失敗了,容月嫁過去,也是會拖累整個富察家的。

  而李榮保則是覺得,現在弘晝和容月的事兒就差一紙文書了,還不如早早把婚事搞定呢。

  只不過,一向富察家的大事,是由馬齊決定的,李榮保也不能說什麼。

  而馬武的意思則是,要不,他去皇上哪兒探口風,馬齊去康熙哪兒探口風。

  這樣才能落實,畢竟倘若皇家沒改變主意,哪怕弘晝真落魄了,容月也得嫁。

  只有皇家嫌棄的媳婦,沒有容月可以挑剔人家的。

  而讓人意外的是,過了三天,康熙和四爺發了三道旨令。

  第一,令內務府宗令雅爾江阿帶同納爾蘇前往江南監察江南的水師,時長大約有三年,同行的有十三的嫡次子,十六的庶長子,還有五爺七爺的庶子,還有幾家鐵帽子中的青年代表。

  第二,命各省上報各省的最佳資源,像江南一些省份的可報十到二十樣不等,別的地兒可以減少些。

  第三,海運的事兒會由官方牽頭,願意加入的加入,但必須簽下協議,賺虧也不說,協議的第一條便是,在戶部有欠銀的,一律不許入股,而且每家入股最高不得超過五萬兩。

  而且還有註明,所謂的每家,指的是一個家族,而不是小家。

  拿烏拉那拉家來算,就只能入股五萬兩,除非你們是分府另過的,而且有比較分明的等級限制。(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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