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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伊爾薩斯第一次進入迷失叢林,他遇上了赤伮族人,沒有人知道具體過程,但他不僅沒有受傷,甚至帶回了一個完整的頭顱。

  誰能證明自己殺死赤伮族人,誰就能做部落的勇士,幾乎每個部落都是這樣的規定。這個敵人太可怕了,以至於克里夫心有不甘,但卻不會主動去找他們,來奪回自己勇士的稱號。

  現在看看,能殺死赤呶族人又怎麼樣?伊爾薩斯是不是憑一己之力拿的頭顱已經不重要了,此時此刻,他才是烏沙魯部落的族長。

  面對克里夫明目張胆的得意,伊爾薩斯目不斜視,他攙扶過奇拉姆,示意陶蔚跟自己走。

  三人相攜離去,蘭尼絲和薩米同路,也一道走了。

  “你為什麼不參與競選族長啊?”陶蔚問伊爾薩斯。

  他瞥了她一眼,沒說話,倒是奇拉姆回答道:“他不喜歡。”也不適合。

  伊爾薩斯時常外出,在各個森林裡亂竄,長達半個月,少則四五日。若是做了族長,就不能這樣了。

  族長是尊貴的存在,他享受著勇士們打來的獵物,同時也要鎮守在部落,預防處理隨時而來的危機。

  讓奇拉姆無奈的是,也許從小沒有阿父的原因,伊爾薩斯這孩子對其他的人和事都不怎麼熱心。哪怕是部落相關事宜,也沒有很積極的樣子,也難怪有些人對他的勇士頭銜心存疑慮。

  奇拉姆這麼一解釋,陶蔚就明白了,她看向伊爾薩斯的眼神,帶著點同情,“這位同志沒有雷鋒同志的精神呀。”

  後者對她的同情若無所覺,他轉過頭道:“我要再去一趟迷失叢林,你去嗎?”

  “問我?”陶蔚指了指自己,有點驚訝,“你要去多久?”

  伊爾薩斯搖搖頭,直接了當:“不知道。”

  “外面那麼危險,帶上陶蔚做什麼呢?”齊拉姆眉頭一皺。

  “我要去。”陶蔚卻果斷的點點頭,答應下來。

  現在自己要啥沒啥,總不能一直窩在這裡,她需要去儘可能多弄一些食物或者藥材。活著太不容易了,這次凱多死得不明不白,裡面有什麼傷也不知道。

  沒來得及吃藥就這麼沒了,她一想就覺得很遺憾,也許吃過草藥就好了呢?不試一試怎麼甘心。

  伊爾薩斯願意帶上她,陶蔚心裡有點意外,同時也有種被看重的錯覺。自己的累贅程度自己知道,他願意帶著她、保護她,這是一種信任!

  但逢伊爾薩斯外出時,奇拉姆都是被託付給西蒙一家子照顧,他回來的時候會給他們帶上許多獵物作為報酬。

  同時兩家相鄰這麼多年,也早已有了感情,彼此照顧不算什麼,若不是西蒙和伊爾薩斯不來電,兩家早就好上加好、結為伴侶了。

  雨季才剛剛結束,想必林子裡生長著很多菌菇類,不趁著這時候去採摘回來,都對不起那些天生地養的美味。

  第二天兩人就出發了,陶蔚不捨得穿上自己的牛仔褲,所以帶上的是獸皮褲。獸皮的韌性比牛仔褲好多了,在森林裡面穿梭,被樹枝雜草怎麼刮都不心疼。

  她唯一的武器就是那把水果刀,隨時貼身攜帶,還讓齊拉姆阿麽替她用骨針縫了一個的獸皮袋,針腳雖然很大,但來回重複縫製,也是非常密實的。

  似乎為了彌補一個月來降水而失去的陽光,天上的太陽非常猛烈,炙烤著大地上殘餘的水分,一時半會倒不會熱起來,估摸著再過半個月,就會很熱了。

  “這裡的夏天怎麼樣了?”陶蔚趴在伊爾薩斯背上。

  “很熱,很多蟲子。”他的回答非常簡短,也有點可怕。

  “什麼樣的蟲子?”陶蔚心生警惕。

  “吸血蟲。”

  媽耶!陶蔚扭頭打量一眼自己細細的胳膊,天氣熱起來,就不能穿長袖了,到時候吸血蟲巴上自己怎麼辦?

  伊爾薩斯似乎看穿了她的焦慮,輕輕揚起嘴角,好像笑了一下,“有驅蟲草,在帳篷里熏一熏,它們不會來。”

  陶蔚這才放下心來,人類的智慧果然是無敵的,只要給這些獸人時間,遲早會發展出文明社會,生存經驗都是積累而來。

  吃午飯的時候,可能是考慮到自己帶了個雌性,伊爾薩斯這傢伙居然拿出一個簡易的小鍋,而且這個鍋還不是石頭做的!

  “烏龜殼?”陶蔚大感興趣的拿起來看了下,這麼大一隻烏龜也好多年了吧,“你這個是哪來的呢?這邊難道還有海?”

  “你認得它?”伊爾薩斯挑挑眉,他拿著獸皮水囊去河邊打來清水,準備開始煮肉湯。

  “這是我在豹族部落換來的,金睛獸跟他們不是仇敵,我曾經在那裡住過幾日。”

  伊爾薩斯很少這樣主動說起其他,陶蔚不由覺得有趣,“那他們肯定跟其他部落也有交易,所以才會把這個龜殼流傳到這來。”

  第23章 23 菌傘

  她不清楚烏沙魯部落和虎族部落為什麼不能好好相處,大概是相鄰太近,摩擦多了是非多?若是部落之間能友好往來交易,那對彼此來說都是非常好的。

  他們停頓的這一片,據伊爾薩斯說是安全的,陶蔚放心的在四處溜達起來,摘了些野菜,居然還發現了三四棵長滿尖刺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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