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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入林子的時候,如陶蔚料想的那樣,外圍的東西都被部落里的人拿光了,不過這林子大,人口又少,也拿不了多少。

  這一趟最主要的就是尋找食物,天知道她只剩下一天存糧,心裡發慌,即便有奇拉姆在,餓不死自己,但人情欠多了總歸不好。

  草叢非常茂盛,陶蔚找了一根枯樹枝,充當拐杖四處敲打,謹防有蛇蟲鼠蟻竄出來。兩個眼睛則四處巡視,渴望看到自己眼熟的植物。

  然而一路深入卻是一無所獲,倒是西蒙采了好幾棵野菜,並且教她辨認。估計是本土才有的植物,反正陶蔚不認識,細心記下。

  “不能再往前走了。”沒多久西蒙停了下來,她看起來膽大,其實也不缺乏細心。

  “那就回去吧。”陶蔚抹了一把頭上的薄汗,她們確實走了有些距離,凡事別太過冒險的好。

  兩人準備往回走,卻也不是原路返回,而是走的另一條道,順便能看看還有沒有什麼野菜。

  西蒙聽著陶蔚的喘息聲,一邊驚嘆道:“你真的跟幼崽一樣弱小,他們的力氣還比你大呢。”

  “……”山路難走啊……這麼多雜草絆腿,她一個愚蠢的人類哪有不累的。

  正準備吐槽兩句,忽然一抹熟悉的綠色的躍入眼帘,陶蔚倏地停下腳步,盯著那低矮的藤蔓植物。

  湊過去仔細看了看,鴨掌似的葉子,不會錯的,是薯類植物!“西蒙,找到了。”

  “找到什麼了?”西蒙走過來一看,笑道:“原來是藤藤菜。”

  陶蔚一聽稀奇了,“你們也吃這個?”

  “食物短缺的時候,什麼都吃的。”西蒙彎腰把這些薯藤挑著嫩的摘了下來,畢竟一整條太長了,接近根部的地方老的不行,根本不適合食用。

  陶蔚看得靜默一秒,輕聲問道:“你知道這底下有東西嗎?”

  果然,西蒙一臉無辜的看著她,“什麼東西?”

  當然是白薯紅薯了,甭管什麼薯能吃就行!陶蔚看了看自己舉的拐杖,用它先鬆了松泥土,太堅硬了,徒手挖很費勁。

  泥土被戳的鬆動之後,再下手扒拉,漸漸地裡頭埋著的紅薯,展露它羞答答的一角,她雙眼一亮,高興道:“瞧見沒有,就是這個!”

  “哇!原來這些野菜的根都可以吃。”西蒙也很開心,同時又很懊惱,她們往日採集,從來沒有挖過根莖呢。

  “也不是所有野菜的根都能吃。”陶蔚一時半會解釋不清,讓她幫忙把紅薯挖出來要緊,畢竟是林子裡,還是別耽擱太久。

  有了西蒙的戰鬥力,挖個紅薯當然是輕而易舉,這一簇個頭還不少,一根主藤非分了幾支出,整串大大小小有二十來個,正好用大獸皮一包就能帶走。

  兩人收穫頗豐,歡歡喜喜的回到部落里,可以說是一切順利,把野菜和紅薯都對半分了,吃個兩三天不成問題。

  西蒙不知紅薯如何食用,陶蔚乾脆邀請她明日過來自己帳篷那邊吃飯,正好試試新做的爐子,到明天差不多干透了,當然這個邀請不能落下齊拉姆。

  奇拉姆得知她跟著西蒙兩人跑進森林,不由念叨了兩句,敵方部落虎視眈眈,萬一過來擄人怎麼辦?又都是雌性。

  陶蔚主動認錯,向她擔保下次不再私自行動,對這個世界有了初步了解,雌性和幼崽是非常珍貴的。延續後代是生物的本能,從來都是部落間爭奪的目標之一。

  當晚就和齊拉姆吃上了香噴噴的煮紅薯,紅薯這東西不需要任何佐料,煮出就能當成主食。齊拉姆對此讚不絕口,飽腹感堪比肉食,比起稀里嘩啦的湯湯水水實在。

  陶蔚還拿了兩個不大不小的分別送給蘭尼絲和祭司,前者情有可原,後者嘛……完全是她現代人的想法在作祟。

  蘭尼絲是族長的伴侶,祭司是部落里的神職人員,不管在哪個地方,跟擁有話語權的人處好關係,總不會錯。(俗稱拍馬屁)

  第12章 12 主意

  蘭尼絲和凱多拿到紅薯自然是非常驚喜的,他們覺得陶蔚本身就是個驚喜!不管在哪個季節,食物都是受歡迎的。必須儘快把藤藤菜根莖可以食用的事情,告訴給族民們才行。

  而向來寡言的祭司,也罕見的朝她露了個笑容,總的來說,這是個不錯的局面。

  第二天,到了試驗新爐子功能的時候,陶蔚心裡有點小忐忑,希望這泥糊的別在火苗高溫下瞬間開裂才好。

  自己分到的三個蛋還沒吃,決定就用這個爐子煮蛋試試。把石鍋架上去,從罕德魯大叔帳篷前的火堆里引了火種過來,挑著些細小的柴枝把爐子燒熱。

  “原來是這麼用的呀!”奇肯大爺背著手,站在一旁圍觀。

  圓形爐子有水桶那麼大,添加柴火的口子不小,火焰見風就漲,燒了還挺快。鍋里的水越來越熱,直冒水蒸氣,眼見著都要煮沸了,爐子本身半點事都沒有。

  看來糊糊果調和的粘土質量還不錯~陶蔚放了一半的心,只要這東西沒問題,以後蓋房子也就不愁了。總不能一直住在這帳篷吧,風吹雨打哪受得住。

  三枚蛋被輕輕放入沸水中,咕嚕咕嚕上下浮沉,罕德魯大叔直夸陶蔚聰明,“有了這東西,你就不用學架火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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