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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我熟悉的人,你放心,我們玩得很乾淨的,不像外面傳的那樣。”王鶴一邊戴耳環,一邊透過鏡子看不遠處的人。

  這人還真是直接。晏歸荑垂下睫毛不去看鏡子,淺笑道:“我沒那麼想。”

  “那最好了!”王鶴笑了笑,擰開口紅蓋子,仔仔細細塗抹好,走過去挽她的胳膊,“我們走吧。”

  晏歸荑藉口拿包,自然地把手抽出來。

  王鶴忽然神情嚴肅地看著她,好一會兒才說:“你就穿這身兒?”

  這場景怎麼有些似曾相識?

  晏歸荑低頭看了看,短款羽絨服、水磨牛仔褲、到腳踝的黑色皮靴,她不覺得哪兒有問題。不過比起王鶴的水波紋貂毛外套,她的確顯得很“樸素”。

  王鶴把她拉到衣帽間,硬是要給她換身行頭。

  衣帽間足有百坪,分門別類擺放著奢侈品牌的鞋包首飾,晏歸荑覺得自己進了什麼精品集合店。王鶴在那邊挑著衣服,她粗略打量著整個空間,壁櫥上的一件裝置作品忽然吸引了她的視線。

  那是一支玫瑰,被燈光籠罩著,就好似蓋了個結霜的玻璃罩,而玫瑰快枯萎,花瓣一片片凋零,發出微弱的光,花-莖上布滿了刺,其中一根的尖頭髮出猩紅的光,好似染了血跡。

  有幾分黑-童-話的意味,浪漫、殘酷又蒼涼。

  她從沒見過王鶴的作品出現這樣獨特的氣質,至少沒有很多其他藝術家的影子。

  可還沒來得及問,王鶴就把一件兔毛大衣塞到了她懷裡。

  她說:“我不穿皮草的。”

  “放心,我這兒都是人造的,那些個真的,我也不支持。”

  她別無他法,只得胡亂說“這是我的個人風格”。

  “對對,這個事情怎麼能強求,是我自作主張了。”王鶴蹙眉點頭,還說了聲“抱歉”。

  最後她也能問那件作品的由來,王鶴就高高興興拉著她赴宴了。

  晏歸荑不知道該說王鶴單純還是沒心沒肺,先前“威脅”她的和身邊這位不是同一個人似的。她轉念又想到,或許王鶴從小被周圍的人捧慣了,做事隨心所欲,一副大小姐做派,不過到了旁的人眼裡,就是飛揚跋扈,偶爾的行事說話,免不了得罪人。

  之前說到為什麼要做燈光裝置,王鶴答因為漂亮,自己從小就喜歡閃閃亮亮的東西。

  這樣的性格讓晏歸荑有些羨慕,她一向規規矩矩,生怕自己出了差錯,面上的驕傲也只是遮掩內心深處的不安,和王鶴不自知的優越感大相逕庭。

  聚會在一個廢棄的地下酒窖——被改造成了livehouse,來的都是王鶴那些二代三代的朋友,她一出現,不少人都圍過來打招呼。她說笑了兩句,就忙不迭將晏歸荑介紹給大家。

  四周的石壁上的凹槽擺放著燭台,微暗的光照得來往的人影影綽綽,空間深處有獨立搖滾樂隊在演出,靡靡之音迴響,整個氛圍顯得更是如夢似幻。

  侍者從旁邊經過,王鶴遞了杯香檳給晏歸荑,指了指遠處的樂隊主唱,又指了指身旁的女人,“她男朋友。”

  女人嬌笑著說了些什麼,總歸是三十歲富太愛上二十歲窮小子的故事,晏歸荑也沒仔細聽,只一瞬不瞬地看著樂隊身後的那面牆。

  一張網紗被牽起了好幾個角,頂上的燈光打下來,鈷藍和玫瑰色交錯,像一面輕紗般從石窟的頂上垂下來,好似天上的人兒來了趟凡間,這是他或她不經意留下的紗絹。

  女人注意到她的視線,得意道:“漂亮吧?”

  “不錯。”她又補充道,“我說那個裝置作品。”

  女人忽而笑了起來,拍了拍王鶴的手,“你這朋友真有意思。”

  “我都說了,人是正經做事兒的人。”王鶴也忍不住笑,見她還在看,奇道,“當真覺得不錯?”

  晏歸荑抿了口酒,“跟你其他作品不一樣。”

  “你怎麼知道是我的?”

  “要麼是你,要麼是珍妮特·艾克曼。[1]”

  王鶴嘴角一撇,“有那麼像?”

  “迷你地下室版。”晏歸荑調侃道。她沒有說“拙劣”,已經留足了情面。

  但就算是這樣的話,在很多人聽來也十足諷刺了,可王鶴畢竟是王鶴,她不太能感受到別的惡意似的,或者是不想在朋友們面前落了面子,她笑得很燦爛,仿佛這話是誇獎。

  晏歸荑示意她走到邊上,兩個人單獨說話。

  王鶴這才斂了笑,有些沮喪地說:“我還以為沒那麼明顯。”

  “說好聽叫模仿。”

  “說嚴重就是抄襲,對吧?”

  晏歸荑一怔,“你有這個意識,為什麼不做自己的作品。”

  王鶴笑笑,眼裡的情緒很複雜,“我不行。”

  “你有試過嗎?”

  “如果不參照別人的,我根本就什麼也想不出,大腦一片空白……你不知道這種感覺。”

  她怎麼會不知道這種感覺?她沉默片刻,說:“衣帽間裡的玫瑰花是你的作品?”

  王鶴看了她半天,“嗯”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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