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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地里的是什麼?值當你如此珍之重之?”

  黎池:“這是比土豆,還有更加高產的糧食,自然值當我珍之重之。”

  第171章

  在御林軍出去打聽尋人的時候,黎池拿桓茗的佩刀作鋤頭,刨開了一窩紅薯來看看。

  是正宗的紅皮紅薯,因為沒有得到精心照料,一窩三四個紅薯,個頭都不怎麼大,甚至不及今年收穫的土豆個頭大。

  這紅薯還是老品種,不似後世那樣經過品種改良的,不過到底是紅薯,以後稍微用心些種植,產量應也不會低到哪裡去的。

  時間過去約莫三刻鐘後,出去打聽尋人的幾個御林軍,帶著一個身形佝僂的老農回來了。

  待老農和御林軍一行人走近後,才發現他們後面還不遠不近地墜著幾個人,男女老少都有,看著像是老農家中的兒孫親人。

  想一想也不奇怪,威風赫赫的佩刀御林軍,上門尋人問話,末了還將人‘拘押‘走了,家裡人自然不放心地跟在後面。

  黎池向來是逢人先帶三分笑,此刻見御林軍將老農帶來之後,就笑著迎上前去,“老人家,勞煩您跑這一趟了。”

  御林軍去打聽尋人時,出口詢問的是,誰在港口的那塊荒地里種了東西?再配合著御林軍的威風氣勢,自然就誤以為是犯了事,老農一路上都惶恐不安得很。

  如今見官老爺一副溫和帶笑模樣,言行間又有禮,看著不像是要問罪於他,老農心中的惶恐消減些許,“黎大人安好!不勞煩,不勞煩的!”

  黎池對人一貫是體貼有禮,見老農神態拘謹且惶恐,臉上笑容就更加溫和了,言語間就嘮起家常話來。“老人家,可吃午飯了?家中日子可還過得?”

  相貌好看的人,天生就給人多一份親近和好感,此刻笑顏溫和的黎池,就似能讓人見之忘憂一般!

  老農見了,心中的惶恐不安就又消減些許,然後也就不怕了。“我們一家人睡得早,午飯和晚飯就並做了一頓,傍晚時候一起吃。”不過是說著好聽罷了,農人早出晚歸,不存在回家早、睡得早,所以兩頓飯才並做一頓飯吃。就如黎家早些時候一般,因為家貧只能一日兩餐。

  “家中日子過得比往年好,是越過越好了!兩三年前,還時不時有一兩個海賊摸上岸來,如今這一兩年來,入江打漁時還能遇見在江上巡邏的兵船,海賊也尋不著機會上岸搶掠了。今年夏天時,田裡農活不太忙了,家中的幾個兒子和孫子,還去了番禺港做力夫,掙了些銀錢貼補家用。這都多虧聖人陛下英明,還有畢將軍和黎大人體恤為民啊!”

  俗話說人老成精,此話不假。聽聽這老農的奉承話,雖遠不及舌燦蓮花的水平,但樸實無華也彰顯真誠,聽著又是另一種感覺的舒服。

  黎池聽過的漂亮話不少,並不沉迷百姓的歌功頌德。不過能從百姓口中,得到畢鋒武練軍效果的反饋,得知商貿司帶動了珠江口沿岸發展、改善了百姓民生,他心裡也感覺到欣慰和滿足。

  “日子過得好就好。”眼見老農神態放鬆許多,黎池也就不再閒話家常,直接進入主題。“今日派了御林軍出去,主要是想找到在這塊地里種紅薯的人家,如今找到了,想問一問您種紅薯多久了?可只種了這一塊地的,其他地方可還種了?”

  “地里的那是叫紅薯嗎?說來也是因緣巧合,那還是三年前……”之後,老農絮絮叨叨地,講述了這僅有的一塊紅薯地的來歷。

  那是三年前,老農一次打漁歸來時,發現出來迎自己回家的孫子,正蹲在岸邊,捧了一個‘野果子‘在啃著。

  等老農看清孫子手裡啃著的‘野果子‘時,才發現不是他認識野果子中的任何一種!詢問過孫子後,跟著他來到找‘野果子‘的地方,才發現那裡還被扔了一堆。

  有的爛了,有的生了芽,估摸著是洋商們不要了,扔在這裡的。

  老農不明白,洋商們為何不直接扔在海里,而是扔在了岸上。不過或許是搬運到岸上後,才發現壞了、爛了,於是就隨手扔了。

  當時,老農劈手就奪了孫子手中的‘野果子‘扔掉,並且訓了孫子幾句,讓他以後不要亂吃東西,然後就牽著孫子回家去了。

  等第二年夏天時,老農又偶然發現,自家孫子又在啃那樣的‘野果子‘。老農又欲奪了孫子手中的‘野果子‘扔掉,結果孫子哭鬧著不依!

  老農想到,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孫子想必還吃了不少這樣的‘野果子‘,如今孫子看著沒事,想必那‘野果子‘應該是無毒的。於是就跟著孫子來到這塊地里,發現去年被扔了一堆‘野果子‘的地方,竟長出了一地綠汪汪的藤蔓……

  老農順著一根藤蔓找著了根,用手刨出來了幾個‘野果子‘,擦去泥土後啃了一口,結果竟然很好吃,又脆又甜還多汁!

  于是之後兩年,老農都會在這塊地里留種一些,權當是給孫子的零嘴了。

  “……第一年的時候,這‘野果子‘、這紅薯個頭要大上許多,之後個頭就一年不如一年大了。想來或許就跟種稻子是一個道理,地力耗盡了,又沒清理雜草,沒精心照料它,它就越長越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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