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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費憶南只笑不語, 微眯的璀璨眸中悄無聲息埋葬了一個女人的青春,又為另一個女人步步生了蓮。

  這個女人叫明熙。

  誰都別想著碰她。

  費臻當年少不更事,仗著二世祖的身份在a大呼朋喚友,明熙像一條耀眼的美人魚被他一網兜了進來。

  她看他的目光卻絲毫沒有驚艷, 「你和費憶南什麼關係?」

  直接提起那個人的名字。

  費臻笑了,「這是我哥。怎麼了?」

  「你哥?」小美人魚眸光大為驚喜,「親哥?」

  「當然!」他自豪。

  費憶南當時從a大出去好幾年了,江湖仍有他的傳說,這女孩怎麼認識他的,費臻心裡好奇,一來二去兩人就聊了起來。

  當時是一場迎新會,兩人身為師兄師姐請新來的小傢伙們吃晚餐,喝了很多酒。

  明熙酒量欠佳,但眼神超倔,在桌子了趴了兩個回合,仍堅持起來和他暢聊,「你哥是我媽最優秀的學生你知道不?可惜他從商了。」

  費臻又不傻,被一個女孩追著問費憶南的問題,於是當即笑著試探她,「可惜的事多呢。我哥今年戀愛了,多少女孩子芳心破碎。」

  「怎麼可能?」她不信,「他說近幾年都沒時間談戀愛。」

  「你打探過啦?」費臻笑地不可抑制。

  「當然。我可是要做你大嫂的人。」她笑著醉了。

  卻是一語成讖。

  算算從大二開始,到一畢業她工作沒落實好便成了費太太之時,費臻一共認識她三年,那三年是他人生中最快樂的日子,她那日酒醒後對他否認喜歡費憶南,讓他別在他哥面前瞎說,那時候費臻還不知道後來自己會那麼喜歡她,喜歡一個心裡已經有了別的男人,且還是自己親哥的女人。

  就單純喜歡看她笑,看她和別人興高采烈討論某一件事,也喜歡和她一齊出遊,在一個叫做龍川的皖南山鎮入住三天三夜玩漂流,那次他記憶深刻,她是他們系最小的女生,卻有著龐然大力,她單只手臂劃漿,鎮定自若固定住船且能彪出去十幾米遠,然後示威地回望著他在水裡撲棱地劃地像只雛鴨。

  明熙,我看上你了,你跟我在一起好了。

  他當時有點狂傲地和她表白。

  被潑一身冷水,「誰喜歡連木漿都不會的弱雞?」

  他不放棄。

  死纏爛打。

  整日在她面前晃。

  一來二去,全系的人,接著到全校的人都知道他在追她。

  費臻不知道這消息怎麼傳到他哥耳朵里去的。

  有一天晚上他來接明熙下課,在校門口百無聊賴玩手機,抬眸看到她走過來心裡別提多高興,立即扔了手機下車抱她,當時她因畢業論文的事滿頭包,一巴掌拍他額上,其實不太痛,但費臻故意嚷地全員皆知,看到校門口四處投來的艷羨目光,他覺得自己值了,告訴所有人,誰都別打她主意,她是他費臻的女人。

  也就是這個炫耀似的行為,讓費臻後面吃盡苦頭。

  他那天晚上隱約看到一輛略眼熟的碳灰色隱形超跑,張揚又粗重的歇在樹蔭下,像一隻蟄伏的獸,可惜當時因為和明熙逗地太開心,一掃而過輕飄飄載著人就走了,如果提前看清那就是費憶南,他想那天晚上,場面就會很難看。

  費臻從來都不敢違逆自己親哥。

  他是私生子,當年回費家時養在霍起然身邊,一聲聲地叫費憶南大哥,他們感情算不上多好,因為費憶南多數時候不搭理他,但費臻知道,他自回費家後如果沒有費憶南照顧,早被費氏宗族裡的其他人捉弄個體無完膚。

  費憶南可能自小看盡世間百態的原因,一向是家族這代人中的佼佼者,他小時候寡言少語,學習天分驚人,成年後又輝煌無比,那時候恒基的總部在紐約,他一年恐怕只有十來天在國內,所以費臻當時因為明熙和他鬧翻前,其實就已經有了預兆,常年不歸國的費憶南,那一年竟然在國內停留了大半年。

  也就是那天晚上後,費臻發現事情急轉直下。

  首先明熙經常找藉口推他的約會,有幾次被他堵到,她語氣甚至閃閃躲躲,說和他走太近怕惹人誤會。

  他當時氣壞了,大聲地質問她,以前怎麼不說怕誤會?

  費臻,我有喜歡的人,一直都把你當朋友。她神色認真,然後轉身就走,決絕的背影留給他。

  費臻那時候還想不明白,認為她又是周期性排斥發作,他撐一段日子就沒事了,接著該追的還是追,一切都不會有變化。

  可那年新年裡,成了他噩夢。

  首先是費憶南,一向謹慎穩妥的人,竟然因為和朋友在正規賽道上飆車,方向盤一把打偏撞向了空無一人的觀眾席,用當時和他一起的他朋友話說,簡直就是鬼使神差,那種低級錯誤,竟然會讓他這個老手犯上,且後果嚴重,右肩幾乎被撕裂,縫了一道十多公分長的巨大口子。

  費臻當時得到消息趕去醫院,將車速在市區飆到一百二十碼,他擔心他哥,這是他親哥,他當然心急如焚。

  到了醫院,看到在自己親哥病床前忙前忙後的女人,費臻怔然。

  是明熙。

  她雙眼通紅,顯然哭過,又裝著堅強在病床前噓寒問暖,眼中似除了剛剛動過手術臉色蒼白微微甦醒的男人,再無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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