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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音剛落,感覺身上的被子一掀,一個溫熱的軀體覆了上來,耳邊傳來男人咬牙切齒的聲音:“算了,為了能睡個安穩覺,我做個好事,滿足你。”
“怎......怎麼滿足?”身上傳來負重感,她迷戀的那種味道已經濃郁到極致,黎小麥甚至懷疑那味道有迷幻作用,因為她瞬間就感到四肢發軟,除了心臟砰砰跳得起勁,全身哪兒都沒了力氣。
“哎呦,好癢,你......你手放哪兒啊,快拿開,拿開!”語氣有些急切。
“啊!我錯了,我錯了,我馬上睡覺,再也不騷擾你了,我......”話音被吞噬,那之後,黎小麥再也發不出完整的音節。
......
黎小麥感覺過了很久,但牆上的鐘表冷酷地進行現場打臉。
髮絲凌亂滿臉潮紅,身體側彎像蝦米一樣弓著腰的黎小麥很想把自己埋在被子裡悶死,不是羞的,其實說來也是羞的,只不過是羞愧的羞,她沒想到自己瞎撩了半天,卻只在他手下堅持了幾分鐘就全面崩潰。
去特麼的彈鋼琴練手指,他是要上天啊!
第69章
然而黎小麥畢竟已經很累了, 之前那事兒又舒緩了一整天大起大落的神經,在被子裡羞愧著羞愧著就去會周公了。
林肯沒有撒謊,他從小開始,對睡眠環境的要求就很嚴格。
要安靜,但又不能是遠郊別墅那種荒無一人的絕對寂靜,光線要暗,還不可以是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所處空間必須沒有任何生命,浴缸里的金魚都不可以,就算之前小時候陪他長大的那隻貓, 也不被允許踏足臥室,更別提像有些人那樣任由貓貓狗狗爬到床上了, 一根不屬於他本人的毛髮都能讓林肯糾結到徹夜不眠。
之前入校申請宿舍, 是林爺爺堅持,林爺爺是讀過軍校的人, 當年一起同過窗一起扛過槍的老戰友,只要還活著的,半個世紀之後的現在都經常聯繫。
他覺得孫子照這種習慣生活下去, 不僅注孤生, 連好的朋友玩伴都不會有。
林肯就先敷衍著熬過了軍訓, 後來林爺爺被黎小麥分去了注意力,沒再關注他,立刻就出來找了房子自己住。
等到林爺爺騰出功夫發現他又出去住了,反對的話還沒提, 林肯就向他討要一套進口的手繪骨瓷茶具,理由是:“那丫頭喝水喜歡用好看的杯子。”
哎呦呦,林爺爺雙眼放出興奮的光芒:人家女娃子都登堂入室了,這小子還住什麼宿舍啊,多不方便培養感情!
他就說嘛,也不看看是誰的孫子!
當年林晟去美國相親,眼高於頂的陳大小姐,一眼就相中了他,孫子長得比兒子還俊,能不招小姑娘喜歡嗎?
靈韻的孫女可比她自己有眼光多了!
林爺爺美滋滋地繼續潤色他的小說,重生部分他已經寫到男主女的孫子輩,照這勢頭下去,重孫模塊也差不多可以解鎖了......
總之,打著黎小麥的名頭脫離組織生活的林肯同學,在這天發現了一個神奇的現象,那就是每天無論多晚入睡。六點半必定被生物鐘喚醒的他,居然一覺睡到了將近九點。
原本擔心旁邊多了個會喘氣的大活人會徹夜難眠的情況不僅沒有出現,睡眠總時長還超過了平時。
頭腦清醒,渾身有力,那是睡眠充足之後才能享受的福利,對於平均每天睡眠時間不超過七個小時的林肯來說,心情都好上了幾分。
連一覺醒來身上纏了個八爪章魚這種驚悚的事,都沒能破壞這份好心情。
伸手按了遙控器打開窗簾,初冬的暖陽照進房間裡,讓那“章魚”的全貌顯現出來。
不知道是不是蹬了被子之後身上感覺到冷,黎小麥整個頭埋進他的懷裡,手臂摟住他的腰,一條腿還繞過來死死纏住他的。
因為睡衣的衣袖和褲腿寬闊,女孩睡姿不雅,高高捲起之後露出欺霜賽雪的手臂和小腿,還有半截小蠻腰,陽光下顯現出晶瑩如玉的質感。
林肯一瞥之後趕緊錯開目光,這一大早的,真是要了親命了......
深吸一口氣,林肯試圖靠意念平緩身心隨著朝陽而升起的燥意,並嘗試著從“章魚”的束縛中解救自己。
林肯從來沒有和一個女孩子,或者說和任何一個人如此親密地貼在一起過。
在他的記憶中,即便是父母,最親密的時刻也不過是每次分別時例行公事的擁抱,但林肯覺得那擁抱儀式感更多過於感情。
雖然和爺爺奶奶相處地也還不錯,但那一代的老人向來內斂,林爺爺算是比較新派的了,在他個子沒長起來之前,摸摸他的腦袋已經是最親昵的動作,奶奶是大家閨秀,向來也是含蓄優雅的。
至於同齡的女孩子們,不是像李安妮這樣完全沒有共同語言,還因為各種小心思怕被看穿怕被告狀恨不得躲著他走的;就是對著他的臉犯花痴,一旦面對面除了臉紅害羞連一句話都說不完整的;當然,也有膽大豪放想和他“發展,發展”的。
但這些女孩無論家世、容貌、性格如何,無一例外都令他看一眼就覺得厭煩。
感情這種事情是相互的,現實中的千金小姐們,並不像小說里寫的那樣會苦苦痴戀一個男人,李安妮這樣左右逢源享受異性追捧的,才是主流。
只不過有的家教好,會含蓄一些,走的是名媛路線,有的則不在乎名聲,及時行樂。
“怎......怎麼滿足?”身上傳來負重感,她迷戀的那種味道已經濃郁到極致,黎小麥甚至懷疑那味道有迷幻作用,因為她瞬間就感到四肢發軟,除了心臟砰砰跳得起勁,全身哪兒都沒了力氣。
“哎呦,好癢,你......你手放哪兒啊,快拿開,拿開!”語氣有些急切。
“啊!我錯了,我錯了,我馬上睡覺,再也不騷擾你了,我......”話音被吞噬,那之後,黎小麥再也發不出完整的音節。
......
黎小麥感覺過了很久,但牆上的鐘表冷酷地進行現場打臉。
髮絲凌亂滿臉潮紅,身體側彎像蝦米一樣弓著腰的黎小麥很想把自己埋在被子裡悶死,不是羞的,其實說來也是羞的,只不過是羞愧的羞,她沒想到自己瞎撩了半天,卻只在他手下堅持了幾分鐘就全面崩潰。
去特麼的彈鋼琴練手指,他是要上天啊!
第69章
然而黎小麥畢竟已經很累了, 之前那事兒又舒緩了一整天大起大落的神經,在被子裡羞愧著羞愧著就去會周公了。
林肯沒有撒謊,他從小開始,對睡眠環境的要求就很嚴格。
要安靜,但又不能是遠郊別墅那種荒無一人的絕對寂靜,光線要暗,還不可以是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所處空間必須沒有任何生命,浴缸里的金魚都不可以,就算之前小時候陪他長大的那隻貓, 也不被允許踏足臥室,更別提像有些人那樣任由貓貓狗狗爬到床上了, 一根不屬於他本人的毛髮都能讓林肯糾結到徹夜不眠。
之前入校申請宿舍, 是林爺爺堅持,林爺爺是讀過軍校的人, 當年一起同過窗一起扛過槍的老戰友,只要還活著的,半個世紀之後的現在都經常聯繫。
他覺得孫子照這種習慣生活下去, 不僅注孤生, 連好的朋友玩伴都不會有。
林肯就先敷衍著熬過了軍訓, 後來林爺爺被黎小麥分去了注意力,沒再關注他,立刻就出來找了房子自己住。
等到林爺爺騰出功夫發現他又出去住了,反對的話還沒提, 林肯就向他討要一套進口的手繪骨瓷茶具,理由是:“那丫頭喝水喜歡用好看的杯子。”
哎呦呦,林爺爺雙眼放出興奮的光芒:人家女娃子都登堂入室了,這小子還住什麼宿舍啊,多不方便培養感情!
他就說嘛,也不看看是誰的孫子!
當年林晟去美國相親,眼高於頂的陳大小姐,一眼就相中了他,孫子長得比兒子還俊,能不招小姑娘喜歡嗎?
靈韻的孫女可比她自己有眼光多了!
林爺爺美滋滋地繼續潤色他的小說,重生部分他已經寫到男主女的孫子輩,照這勢頭下去,重孫模塊也差不多可以解鎖了......
總之,打著黎小麥的名頭脫離組織生活的林肯同學,在這天發現了一個神奇的現象,那就是每天無論多晚入睡。六點半必定被生物鐘喚醒的他,居然一覺睡到了將近九點。
原本擔心旁邊多了個會喘氣的大活人會徹夜難眠的情況不僅沒有出現,睡眠總時長還超過了平時。
頭腦清醒,渾身有力,那是睡眠充足之後才能享受的福利,對於平均每天睡眠時間不超過七個小時的林肯來說,心情都好上了幾分。
連一覺醒來身上纏了個八爪章魚這種驚悚的事,都沒能破壞這份好心情。
伸手按了遙控器打開窗簾,初冬的暖陽照進房間裡,讓那“章魚”的全貌顯現出來。
不知道是不是蹬了被子之後身上感覺到冷,黎小麥整個頭埋進他的懷裡,手臂摟住他的腰,一條腿還繞過來死死纏住他的。
因為睡衣的衣袖和褲腿寬闊,女孩睡姿不雅,高高捲起之後露出欺霜賽雪的手臂和小腿,還有半截小蠻腰,陽光下顯現出晶瑩如玉的質感。
林肯一瞥之後趕緊錯開目光,這一大早的,真是要了親命了......
深吸一口氣,林肯試圖靠意念平緩身心隨著朝陽而升起的燥意,並嘗試著從“章魚”的束縛中解救自己。
林肯從來沒有和一個女孩子,或者說和任何一個人如此親密地貼在一起過。
在他的記憶中,即便是父母,最親密的時刻也不過是每次分別時例行公事的擁抱,但林肯覺得那擁抱儀式感更多過於感情。
雖然和爺爺奶奶相處地也還不錯,但那一代的老人向來內斂,林爺爺算是比較新派的了,在他個子沒長起來之前,摸摸他的腦袋已經是最親昵的動作,奶奶是大家閨秀,向來也是含蓄優雅的。
至於同齡的女孩子們,不是像李安妮這樣完全沒有共同語言,還因為各種小心思怕被看穿怕被告狀恨不得躲著他走的;就是對著他的臉犯花痴,一旦面對面除了臉紅害羞連一句話都說不完整的;當然,也有膽大豪放想和他“發展,發展”的。
但這些女孩無論家世、容貌、性格如何,無一例外都令他看一眼就覺得厭煩。
感情這種事情是相互的,現實中的千金小姐們,並不像小說里寫的那樣會苦苦痴戀一個男人,李安妮這樣左右逢源享受異性追捧的,才是主流。
只不過有的家教好,會含蓄一些,走的是名媛路線,有的則不在乎名聲,及時行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