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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又幽幽地說:“那天我們把你送到醫院,剛把你安置好,他……”她深吸了一口氣,“子默哥哥就直衝了進來,我從來沒看到他那麼驚惶失措過。他從來都是什麼都不在乎的樣子,一直都淡淡的。”她又嘆了一口氣,“汐汐,我還以為,他就是這樣一個人,”她看了我一眼,“可是那天,當我看到他的眼睛,我就知道我一直都是錯的……”

  她的臉上浮起一陣苦笑,“高二升高三那年暑假,在夏言家碰到他,他跟夏言哥幫我補習過兩次。我怕他覺得悶,就跟他講我們倆從小到大發生的那些糗事。他很喜歡聽,看他笑得那麼開心,那時我還以為,他或許會有一點點喜歡我的……”

  “原來……”她的輕嘆幾不可抑。

  沉默。

  還是沉默。

  我無法開口,任何一句話,都會讓我的心痛不可當。

  沙沙伸出手輕輕摟住我的肩,“從小到大,一直都是你讓著我、護著我,怕我受到委屈,現在我也該讓你一回了。”她在我的臉上貼了一下,“汐汐,從頭到尾,子默哥哥都是真心喜歡著你的,你要珍惜。”

  我看著她的眼神,有著憂傷,但是更多的是我熟悉的誠摯和往昔的溫馨。

  以前的沙沙,又回來了。

  儘管我們的友誼,還需要光陰來繼續雕琢。

  我靠在她的肩頭,心裡是無比的感動和溫暖。

  第二天,我和沙沙結伴回家。

  夏言和少麒照例約秦子默回家小聚,而秦子默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愉快地答應了。

  我們是分開走的,我想或許沙沙還需要一些時間。

  從我生日那天起,我就把秦子默給我的戒指系在我的項鍊上,貼身掛著。

  即便這樣,在當時他已經很開心很開心了。

  但是,有一件事,他一定不知道。

  那個戒指,我就那麼一直掛著,一直掛到現在。

  回到家的那一周,是自我和秦子默走到一起以來我們最開心的日子。也是我和他共度的,所有加起來不到一年的戀愛時光中,最值得回味的。

  就算現在,滄海桑田、已成陌路——我還是這麼認為。

  我很阿莎力地帶他去爬山、帶他去看碑林、帶他去看雲海、帶他去逛老街,我們甚至還去當年初識的那家書店故地重遊。還是那個店面,還是那個老闆娘。當我們手牽手進去的時候,她狐疑地朝我們看了好幾眼,似是思索了一下,然後低下頭去繼續算她的帳。我們相視而笑,一起看向那個書架,那套書居然還在,我挑釁地看著他,一個字一個字地說:“是、我、先、看、到、的”,他不甘示弱,惡狠狠湊近我的臉,但眼中充滿笑意,“是、我、先、拿、到、的”,然後我們哈哈大笑,惹得老闆娘和周圍看書的人都瞪著我們。我們吐吐舌頭跑了出來,在街上牽著手,繼續大笑。

  那年的冬天,如果路過那個街口,你會看到一個俊挺的少年、一個傻傻的女孩,手牽手在一家小小的書店面前,奇奇怪怪地不顧形象地大笑著。

  很快我就發現,秦子默在Z市借讀的那幾年,幾乎算是虛度。因為他是一個路痴,根本不認得幾條路,在滔滔人cháo中,每每都要在我的帶領下才能殺出重圍。

  有好幾次在玩的時候,我們被人流衝散了,都要依靠手機接頭,才能重聚。往往兩個人剛放下電話,一轉身才發現原來對方一直就在身後,那種飛奔到一起緊緊相擁的、驚喜中帶著埋怨的心情,至今仍歷歷在目。

  一日在老街逛完了古玩市場,我一眼看到久違的棉花糖,不禁垂涎,“子默,我要吃那個。”我指指那個棉花糖攤子。

  我喜歡那種大大軟軟、一團一團十分不真實的感覺。

  他好脾氣地微笑,“好好好,我去買。”在買東西方面,他一向很大男子主義。

  一買買了兩個。我手上拿了一個,邊走邊吃,嗯,棉花糖的味道就是好。他不吃,淺淺地笑著,幫我拿著另外一個。

  又到了一個街口。路邊聚了很多人。

  我一向生性好奇愛湊熱鬧,於是將棉花糖往子默手中隨便一塞,不顧他在後面連聲阻攔,飛奔向前,撥開人群一看,咦,賣烏龜的。呵呵,我喜歡。一摸,錢包沒帶。

  我朝緊緊跟過來的子默看了一眼。

  他笑著嘆氣:“買吧。”然後看看自己兩隻被占住的手,“錢包在右邊口袋裡,自己拿。”

  我掏出錢包付了錢,歡天喜地抱著那隻小小的缸和缸中那隻懶洋洋的烏龜。

  剛想把錢包塞回他兜里,心中突然一動,把缸抱到一邊手臂,有點費力地翻開裡面夾層,摸索一下,咦,硬硬的一小片,拿出來一看——一張照片。

  一張顯然是從更大尺寸照片上剪下來的照片。

  因為上面幾乎就是一張臉,頭髮飛揚、笑得傻乎乎有點張牙舞爪的臉。

  那是我的臉,但是應該是剛上高中那會兒,因為那時候,我的頭髮是短的。

  那張照片顯然被保存得很好,因為還過了塑。

  我呆了呆。我看著他,他臉色cháo紅。那神情,像一個小偷被現場捉拿。

  我把錢包放回去,思索了一下,“子默,你是不是應該解釋一下?”

  我百思不得其解,照片上的人顯然是我,但是他是如何得到的?

  他神情忸怩了一下,不答,頭扭向另一邊。

  想糊弄我,門都沒有。

  他頭轉向東,我也跟向東;轉向西,嘿嘿,我就跟向西。如此往復幾次,他實在無奈,“好吧,我招。”

  我滿意地笑,嗯,早該如此。態度決定一切。

  他低頭,踢踢路邊的石頭,“幫沙沙補課,從她書里揀到的。”

  我突然想起來了。高中三年,我們班級活動的次數屈指可數,好不容易去了趟千島湖,沙沙和我不要命地拍了一大堆照片,洗出來之後兩人又都不滿意,就堆在書架上,看書沒書籤的時候,隨手就去抽一張暫代,然後夾在書里,發現已然不知流落何方的時候,就再去抽一張。

  我和沙沙一向都這麼不拘小節。

  那張照片,應該就是沙沙丟失的書籤之一。

  不過,被他揀到,這種概率,哼哼,應該比被雷擊中還要小。根據合理推斷,應該是某人趁人不備悄悄偷的。看他現在又紅又白的臉色就知道了。

  我的心中,剎那柔軟。

  於是一秒鐘之後,我得了失憶症,“子默,幫我抱一下烏龜,快點快點,我肚子餓了,要繼續吃棉花糖。”

  吃棉花糖能填飽肚子?才怪。

  不是沒發現有人鬆了一口氣。

  即便在這麼幸福的時刻,我也很快發現,子默很少、很少、很少提到他的家庭。

  我只是從他的隻字片言中,知道他家原本在T省,初一的時候和母親一起搬到杭州,和一向疼愛他的姨父姨母生活。他們並無子嗣,視子默如同己出、關愛有加。

  後來高一時,母親因病去世,他的全部世界全部依靠,就是他的姨父母。

  再後來,姨夫心疼因喪母而心情抑鬱的子默,聯繫昔日老同學,將子默轉到了這裡的揚風中學,希望新的環境會給他帶來多一些快樂。

  怪不得他總是一副鬱鬱不樂、沉默寡言的樣子。他很少跟別人交往,路上看到父母親帶著孩子遊玩、嬉戲,他的眼裡總是帶著微微的若有所思。

  也就怪不得向凡會說,實際上子默非常非常脆弱。

  所以,下意識的我也從不跟他提我的家庭。

  每每我看到他的那種眼神,我的心裡就一陣疼痛。

  子默一提起姨父姨母,總是深情依依、感激有加,他實在是個孝順的孩子。但是,對於他的父親,他隻字不提。從來如此。

  我也不問,我想到他想說的時候,一定會說。

  只是,沒想到……

  一周後,子默依依不捨地離開Z市,回到了杭州。

  他走了。

  我這二十五年來,最最快樂的日子,也被他隨之帶走了。

  早知如此,當初就應該更快樂一些。

  至少,留給今天的回憶,會更美好一些。

  第十章 青春無悔(1)

  時間一天一天地繼續流逝,最近以來的我,一直在忙著給學生上課,還有複習考博。在學習和工作的雙重忙碌中,我幾乎沒有時間和精力去想別的什麼。這也正是我所希望的。

  而自從唐少麟正式來到C大之後,我們時不時會見個面,間或在我複習期間,他還不顧我的婉拒,來幫我做一些諸如借參考資料、領准考證之類必不可少但極其耗時的事情,而讓我能夠安安心心地、抽出更多的時間來準備考試。

  大姐在見過他之後,也對他很是欣賞,幾乎讚不絕口。

  他實在是一個很好的朋友,一直都是。

  有人說,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換得今生的擦肩而過,能修到唐少麟這樣的朋友,我上輩子肯定什麼事都沒幹,就光顧著回頭了。

  我終於還是成了滅絕師太。

  為顧及師母的心臟,我沒敢將這個噩耗告訴她。

  也許工作再加上學習,足以填滿我整個生命的忙碌,會讓我在每天早上推開窗戶,看著窗外鬱鬱蔥蔥的那片樹林的時候,湧上心頭的是由衷的喜悅。然後,是一天的好心情。

  希望能夠如此。

  自打我領到錄取通知書那一天起,唐少麟和雷尼爾一直都嚷嚷著要好好給我慶祝。

  我也一直都在極力推脫。

  在中國這個五千年文化薰陶下的傳統社會裡,即便是現今二十一世紀了,家裡出了個女博士,再加上待字閨中雲英未嫁,給社會和家庭增加的心理壓力原本就非常人所能承載,一家老小親戚朋友恨不得聚在一起抱頭痛哭也就罷了,實在是沒什麼好慶祝的。

  再說,若不是情非得以,若不是……我也絕沒這份求學上進的興趣。我一向就不是一個很喜歡讀書的人。

  但是飽受西洋風氣薰陶的那兩個人,顯然不信這套。

  再加上很明顯的,雷尼爾一直對上次的那頓接風洗塵的美味中餐、滴滴香濃,意猶未盡。

  於是推託來推託去,推託到最後,在唐少麟顯然是多次旁敲側擊的暗中提點下,雷尼爾慨然出面,對我曉以大義諄諄教誨,並將其上升到考驗我對國際友誼是否忠誠的頂尖高度,在這頂險險就要扣下的大帽子面前,我最終無奈只得讓步。

  恭敬不如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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