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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結婚,安洋。”他一動不動地看著她。

  “你認真的嗎?”

  “嗯。”他說著點頭。“我知道今天就說這個很突然。你想留在這兒工作,不想要小孩子,都沒關係。什麼都可以不變,就這樣,但是我想跟你結婚。”

  “咱們先回去吧。”

  “我知道我在說什麼。你擔心什麼?房子的話,我能想辦法貸款的,就算我以後退役了了,俱樂部也有分紅髮,所以——”

  “你真的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結婚。”

  “結婚是咱倆要在一起,過完剩下的幾十年。如果結完婚,你再發現自己選錯了,是不能像現在一樣說改就改的。我們是可以結了婚,然後繼續像現在這樣混日子,什麼改變也不做,但以後你要是覺得這不是你想要的,或者再遇見更適合你的,那個時候,我就成為你的包袱了。”

  “我現在爭取的就是我想要的。都十年了,安洋。我知道沒有更適合的了。”

  她看著他,好久沒說話。過了一會兒,點了點頭。“你願意的話,我也……沒問題。”

  鴨蛋離開首都之後,安洋的生活又恢復了往常。她還是天天忙著工作,最近最大的變化是突然開始讀一些有關經濟學的普及類書籍,想著多少能學著些理財技巧,雖然現在積蓄這種東西離她還有點兒距離。

  鴨蛋最近開始準備首付款,老夜也在高秀四處幫他看新房。雖然還不確定究竟什麼時候才能去登記結婚,鴨蛋卻已經鬆了口氣,像是已經完成了人生的又一重要任務。

  四月底,安洋忙著解決手上的工作,想著最好能空出五一的三天假期回去陪鴨蛋。

  晚上□□點左右的公交車總是更擠,大概附近的人也都需要加班。她剛想在網上約個車,林展來了電話。“好久沒見,一起吃夜宵?”

  安洋到他說的那個酒吧的時候,看見他正在舞池裡跟不認識的女孩對著跳舞,扭得很開心。她邊喝邊盯著他看,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才能跳完。

  他看見她之後邊扭便往吧檯走,在她旁邊坐下。“來了不叫我啊?”

  “不想打擾你的興致。”

  “得。”他搖頭,要了杯喝的。“你工作真沒勁,天天加班,工資也沒多點兒。”

  “也不是天天,一陣兒一陣兒的。況且有周末,比很多地方好了。”她說著,搖了搖杯子。“你也是最近忙完了才有空出來的吧?那個歌手我也一直挺喜歡的,沒想到這次你能幫她寫歌。”

  “寫是寫了,但也不是主打曲。”

  “我已經剪出鈴聲了。”

  林展笑了笑,看她一眼。“怎麼戴上戒指了?原來這戒指你不是掛項鍊上的嗎?”

  “我還沒跟你說過吧。”她放下杯子:“順利的話,我打算有空回高秀的時候,就跟他登記結婚。”

  “結婚?跟誰?”

  “還能有誰啊……夜辰。暫時就打算去登個記,短期內也不考慮換工作或者回家。以後的事兒以後再說吧。”

  “你瘋了嗎?”林展的表情好像不理解到了值得氣憤的程度。

  她看著他,有點愣。“怎麼了?”

  “上次的事情你忘了嗎?他道歉認個錯,聲淚俱下一次,你就直接說要嫁給他了嗎?”

  “上次的事情我也有不懂事兒的地方,他也沒幹什麼,沒嚴重到那個地步。”她扭頭直視著他的眼睛,想更有說服力一些:“況且就算這次不答應,過幾年,也遲早會跟他結婚的。”

  “這世上就他一個男的嗎?”

  “我用了十年了解他。我要想再找一個更適合的人,要用多久,又有多大可能呢?”

  “我呢?”

  “嗯?”

  “我說我,”他看著她,一點不遲疑。“我是不是比他好?”

  安洋笑了兩聲。“就算我說是,又怎麼樣啊?”

  “我也願意跟你結婚。”

  “你少來了——”

  “不——我說真的,你同意的話明天就行。”

  “我不同意。”她笑得停不下來。“你就算是為我好也別滿嘴跑火車啊。”

  “我不是跟你開玩笑。你要是覺得年齡大了急著結婚,我無所謂啊。我也不比他差哪兒,不是也一樣也認識你這麼多年,一樣那時候就跟你表過白嗎?”

  “你現在能結婚嗎?”

  “怎麼不能?”

  “你沒有遇見合適你的人啊。”

  “你不是嗎?我覺得你挺合適的。”

  安洋眯著眼睛笑。“合適什麼啊合適……他是真的想結婚,跟我。你只是想勸我。”

  “我本來是想勸你,但我現在發覺這段時間你好像都弄錯了。”

  “弄錯什麼?”

  “你以為我真沒想過要跟你在一起嗎?我是看你剛跟一個糾纏了十年的男人分手,才不急著跟你談這個。依我現在的情況,也怕沒時間照顧你。我以為你心裡明白,以為到了合適的時候,咱們能走到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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