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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進新家後,她第一件事兒是找鎖匠來換了把鎖。鎖匠走後,安洋說要請林展吃飯,結果林展又帶她進了酒吧。問她怎麼突然來了首都,她說因為跟男朋友分手了,所以要重新找工作。這份工作很難得地錄了她,所以即使要來首都,她也決定要做。

  “畢竟大公司,就算是個小助理,也挺值的。”她說。

  “就為了錢啊?”林展問。

  “誰出來不是為了錢。”她笑笑。“專業也對口,所以很合適。”

  “你應該一過來就告訴我的。”

  “我忙著面試,然後又剛去報導,也是最近才抽出空找房子。不過你真厲害啊,能找個不用合租的,價錢也還好。”

  “我之前租房子就找的這個中介,之後也經常一起喝酒,還借過他錢,所以算朋友啦。”

  “真厲害啊。”

  “厲害有什麼用,還不是找不到女朋友。”

  “您不是找不著,是第一天見就帶回家了,一周後就分手了,下周一又有新女朋友了,不是嗎?”

  “哪有這麼誇張啊。”他很激動地反駁,“一般還是能交往好多個月的。而且我一般是被甩的那個。”

  “那是你太撲在工作上了,撩完就跑,哪天想起了才給人家打個電話,肯定不行啊。”

  “我總不能不工作啊。”

  “那你就只工作啊。”

  “那——有時間的時候,還是希望能有人陪著玩兒會,況且,我們搞創作的,需要感情經歷的啊。”

  “少胡說八道了——”安洋覺得他很好笑。

  周末,妍妍來了安洋的新家,一直說除了遠點兒其他都好。閒聊著,安洋問妍妍跟她男朋友怎麼樣了,妍妍說她倒是想結婚,但男朋友一直沒有提過。妍妍的男朋友是她在大學裡認識的,本地人,據說家裡條件很不錯,還是在銀行里工作的。

  “他現在自己有房子嗎?”

  “他家裡幫他付的首付,還在裝。裝好他叫我一起過去住。”

  “那都這一步了,還不結婚啊?”

  “我總不能追著他讓他結婚啊。”

  “可能很快他就會求婚了吧。”安洋說。“羨慕。”

  “羨慕什麼啊——你上大三那會兒就被求婚了吧?我都想,說不定那時候你就答應,也就沒後來這些破事兒了。”

  “也可能,我已經成了一個靠贍養費的單親媽媽。”她說著翻了個白眼。

  “那你跟那個林展呢?這幾個月了,我還以為——”

  “你不會也覺得我是因為他才來這兒的吧?”

  “不然呢?”

  “真不是。我就是想要這個工作,辭職前就盯上了,只是覺得太遠了,沒抱什麼期望。結果正好丟了工作,發了簡歷還得到面試通知了,當然得來了。”

  “你不喜歡他嗎?”

  “以前是喜歡,要是那時候我看見那封信,我肯定一畢業就過去跟著他,跟著他到處漂,死賴著他。不過現在不是那個時候了,我沒那麼天真衝動了,他也站住腳了,喜歡他的人多了去,我也不是對他最有幫助的人。”

  “萬一他對你有什麼不一樣呢?不然他也不會突然去迷途找你。”

  “真有什麼不一樣,我倆也沒機會再像以前一樣,一起去經歷很多事情了。我錯過了他人生中很重要的階段,就沒有自信再覺得我對他有什麼不一樣了。我就想跟他一直這麼當朋友。更何況——你也知道,要是最後像跟夜辰這樣,再跟林展也老死不相往來了……”

  “真這樣的話,你就不想他嗎?我是說——鴨蛋。”

  “想他?”

  “我說了你別生氣啊。”她想了想,應該是在組織語言。“如果你不是想跟林展有什麼,我覺得……你這輩子都再找不著夜辰那樣的人了。雖然我理解你,誰碰上那樣的事兒,一時半會兒都有點兒脾氣,但你一句解釋都不聽,吵完架沒幾天就離家出走,千里迢迢跑到首都來找工作,不也有點太極端了嗎。”

  “我以前沒覺得你能說他好。”

  “以前他跟你分手了又找了個新女朋友,我當然不會誇他了啊。但是就像你說的,他是真的對你好,不是林展那種對誰都好,夜辰是一直就喜歡你,不然也不會從上大學那時候開始就天天纏著你。這都快十年了吧,你倆平時不吵架,他家裡人也對你好,給你工作借你房子,完全是一打著燈籠都找不著的條件。別說前女友了,就算以後有其他女孩兒對他念念不忘,也都正常。你這麼一走,不就正中別人下懷了嗎?”

  “我知道,他跟我不一樣,他很容易找著下家。可是我不可能反倒去求他原諒啊。就算之前不聽他解釋是我不對,但Fire告訴我整件事情之後,我就一直在等他的電話,等他親口跟我說。我丟了工作,離開了家,跑這麼遠來應聘、投靠你,這幾個月了,他有擔心過嗎?我等著他來找我,可是結果呢。你覺不覺得,他這些日子,可能都在歡慶單身啊?也有可能,早就跟謝語詩和好如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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