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我沒想過。我只在那學校呆了不到三個月,我總不能闖入學校辦公室讓他們幫我調閱那一屆初中生的畢業檔案吧。”

  插rles傾身離他更近一些:“你還記得那所學校的名字嗎?這個城市不大,好的私立學校並不多。我有很多朋友都是私立高中畢業的,說不定能幫到你。”

  Erik完全沒報什麼希望的說出了一個名字,並說出了他入學的時間。那時候他頻繁轉學,很多學校的名字他都忘了,唯有這一個因為有Cheggy的存在令他難以忘懷。

  “哦天哪,我的朋友,你絕對……你絕對絕對不知道這有多麼巧合。”插rles驚嘆,他美麗的藍色眼睛盈滿了興奮,美的令人眷戀。“我也是那所學校畢業的,今天你見到的Jimmy也是!天哪我們居然都是校友,而且你讀高中的時候,我正在讀初三,我有那一屆的畢業生同學錄,硬皮精裝配有照片的那種!”他從沙發上站起來,像是現在就要行動:“讓我想想同學錄放在哪裡了,希望我還能找……”

  Erik被這意外的發展震驚了,他下意識的拉住插rles的手不讓他離開。“不,我想明天吧。今天我只想和你呆在一起,明天咱們再找他吧。”這是他第一次向別人傾訴關於Cheggy的記憶,原本他以為那只能是個回憶了,卻沒想到居然還有機會能重新面對——他不認為自己準備好了。

  插rles還想說些什麼,可是他看到Erik的神色後明白了他的緊張。於是他放棄了。

  他坐下來,坐在Erik的身邊,腿貼著腿,手貼著手。他向來是這樣的善解人意。“好的,等你準備好了咱們再看。不過如果你確定要看的時候一定要提前告訴我,同學錄我不記得放在哪裡了,我估計要花一周的時間找它。”

  “一周?這是玩笑還是真的?”

  “你要慶幸我還沒有邀請你去過我家,就是樓梯上的那個。我怕你在裡面會迷路。”

  Erik咂舌:“所以咱們下次約會還是只能在這張沙發上?”

  “如果可以的話你最好不要把這種碰面稱之為約會,”插rles玩笑般碰了碰桌上的咖啡杯:“要不然我就不能以此要挾你為店裡的過時書買單了。”

  Erik靠過去擁抱了他,並且很自然的低下頭想要親吻他的臉頰。

  插rles適時的轉過臉,讓Erik的唇落到了自己的唇上。四片唇相交,咖啡的醇香與茶的清雅相融合,味道不同,卻一樣的讓人感到內心的平靜。這一切自然而然,好像他們已經是相識多年的伴侶。他們接吻時都沒有閉眼,插rles覺得自己會喜歡上在Erik眼裡看到自己的倒影。

  ☆、第 7 章

  清晨七點,是Erik每天固定外出晨跑的時間。這個習慣始於他的大學生涯,因為長期鍛鍊,他有很多全職作家未曾擁有的緊緻的腿部肌肉、挺翹且豐滿的臀部、挺拔的身姿、壯碩的身材。

  Emma曾經多次想帶他出席一些時尚活動,並且力薦他參與時尚雜誌的內頁硬照專訪(標題她都替他想好了,就叫《筆尖上的荷爾蒙》),但都被他以“我不明白寫作和時尚有什麼關係”的理由駁回,為此Emma數次抱怨他暴殄天物。

  對於Erik來講,每日晨跑有助於給腦部供氧,幫助他更加清醒的思考問題,而良好的體態只是晨跑帶來的額外受益,他從未考慮過以此來吸引別人的目光。當然如果插rles想看的話他還是很樂意展示的。

  今天,當他跑過街心公園旁的書報亭時,書報亭里和善的胖大叔叫住了他:“Lensherr先生,你最愛的周刊到了!”因為他每天早上晨跑時都會經過這裡,胖大叔早就記住了他的臉。

  Erik停下了腳步:“可是我上周買過了。”

  “你忘了,”大叔揚了揚手裡的雜誌:“它從上上期開始就改為單周刊了!”

  有時候健忘也是件好事,因為這能給你意想不到的驚喜。Erik兜里的零錢剛好足夠支付雜誌的費用,他以為他接過雜誌時表現的從容不迫,但其實臉上的表情像極了等待主人扔球的寵物狗。

  他甚至等不及到家,站在報亭邊第一時間翻開了雜誌的第五十八頁,可是這一頁並不是他熟悉的作家專欄,而是一篇他根本不感興趣的時尚報導。

  “改啦,欄目調整,這一期的《教授推薦》改到一百零二頁了。”胖大叔很清楚Erik堅持買雜誌的理由是什麼:“我提前看了,本周Professor X點評了一部暢銷推理小說——Magneto的《別惹那隻貓》,那個作者我女兒特別喜歡,回家我去找她借來看……”

  Erik以為自己還沒睡醒,要不然怎麼會聽到這麼荒誕的一段話?

  Professor X,

  點評了,

  Magneto的,

  《別惹那隻貓》?

  那一刻他真的很想把書放回架子上,讓時間倒退回早上出門跑步之前。好像這樣他就能裝作根本不知道Professor X是現在風頭正勁的小說評論家,也能裝作自己買這本雜誌的理由並不是為了看Professor X的專欄,還能裝作自己從來不會根據Professor X的推薦去調整自己的閱讀書目。

  可是現在為時已晚。

  Erik儘量控制住自己的表情,不去想Professor X的口味有多麼挑剔,又有多少次把暢銷小說批評的一無是處。他深呼吸,穩住自己的雙手,用比剛才慢了數倍的速度輕輕翻開了一百零二頁,然後一目十行的瀏覽完這一頁的《教授推薦》。

  出乎意料的,Erik以為像自己這樣只能寫幾部殺殺人、犯犯罪的推理小說的作家,在Professor X的筆下會被嘲諷的無地自容,沒想到這篇《推薦》是實實在在的推薦,專欄作家用了非常多的正面詞彙讚揚了這本書,稱讚他構思精巧、環環相扣,懸疑和恐怖都拿捏的相當精準。唯一的批評來自於文章最後,Professor X感嘆“男女主人公之間的感情進展突兀,我以為《007》之後英國就再不會有這種女性角色的存在意義僅為和男主上床的故事了”。

  這本書的Professor X給出的分數是8分,滿分10分的8分,不是滿分100分的8分。

  Erik拿著書離開報亭胖大叔的視線,掏出手機給Emma打了個電話,語氣嚴肅的問她,是不是通過出版社與出版社之間的關係,向Professor X“購買”了一篇推薦。

  七點實在太早了,Emma的美容覺睡到一半被Erik的電話叫起來,被吵醒的她極為不耐的怒吼:“去你的Professor,那是誰老娘根本沒聽過!”她下一句話還沒說出口,電話里只剩下盲音的滴滴聲。

  Erik手裡攥著那本捲成一卷的雜誌絕塵而去,他滿懷欣喜的跑著,跑得比自行車都快。他跑過湖邊,跑過小巷,跑過噴香的麵包房,跑過曬太陽的老夫婦,他覺得他的腳下像是裝了一台永動機,如果讓他去跑馬拉松說不定都能拿到名次。

  終於,他跑到自己喘的像風箱一樣時,終於停下了腳步。他扶住身旁的牆壁,大口大口的呼吸,他聽見心臟要跳出喉嚨的聲音,還聽到了血液在身體裡流動的聲音。

  被他攥在手裡的雜誌已經被捏的皺巴巴了,汗濕的手印把《教授推薦》那一頁的油墨浸染的十分模糊。不過沒關係,他一會兒再買十本,把它送給他認識的所有人。

  他靠在牆上,把那本雜誌遮蓋在眼上,他雙膝顫抖,是累的,也是笑的。

  作為一個作者,能被自己喜愛多時的評論家讚美,再沒有比這更讓他感到自豪的事情了。這份榮譽,足以拯救因為出版社過分包裝而產生自我懷疑的Magneto。

  就在他沉浸在雜誌書頁為他創造出的黑暗時,他身邊響起了一個沙啞的男聲:“你在這做什麼,來找插rles嗎?現在太早了,他不可能起床的。”

  Erik拉下眼前的雜誌,看向了身旁那個光溜溜的腦袋——Jimmy,難得Erik還記得這個變聲期小鬼的名字。

  他隨著Jimmy的話左右巡視了一下周圍的環境,才發覺自己不知不覺中居然停在了插rles的書店前。好吧,也不是完全的“不知不覺”。

  “發生了一件開心的事,”Erik想和Jimmy解釋一下,後來發覺三言兩語解釋不清,那就乾脆略過。“所以我來找他吃早餐,我想我應該提前和他說一聲的。”

  Jimmy聳了聳肩,露出了“得了吧即使你跟他說,他也不可能爬起來”的表情。Erik注意到他背包的姿勢很酷,明明是雙肩背卻只背了其中一根背帶,耳機線從包的側面口袋裡探出來,最後掛到了他的脖子上。

  Erik其實沒那麼喜歡孩子的,但是他覺得Jimmy很有意思,這不僅僅因為他酷似Cheggy的外形,還因為他說話拽拽的樣子。他想他一定是學校的孩子王,就是身後跟了一堆小弟的那種。

  他伸手想要拍拍Jimmy光溜溜的頭頂。幾天未見,Jimmy光亮的頭頂上長出了一層短短的頭髮茬,想必摸上去一定會刺手。可是在Erik碰到他頭頂之前,Jimmy歪頭躲開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