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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氣中除了咖啡味之外就是那該死的要命的指甲油氣味,這讓Erik的心情完全不及窗外陽光一半的燦爛。

  “我當然知道,我在第一次從你的手裡接過書稿的時候就知道了。”Emma手中的雜誌又翻過了一頁:“可是這話你應該跟Shaw說去,他堅持認為如果我在你這裡多呆一秒,你的速度就能多翻一倍的。”

  荒謬。Erik簡直討厭死Sebastian Shaw了,那個獨裁的狂妄的在編輯部里一手遮天的出版社總編,他對於文字沒有絲毫尊重,偏偏卻有一雙慧眼能夠挖掘出優秀的作者,對他們加以包裝,再把他們推向市場。Shaw覺得文字也是商品的一種,一本書能否大賣,除了在於作者的努力,市場向的包裝必不可少。

  而最令Erik厭倦又無法逃避的是,他也是Shaw“包裝”下的受益者。這就是為何他沉迷於寫作數年,卻從未以作者身份參與過任何節目或者出席社交場合,因為他難以判斷,他現在所擁有的盛名究竟是來自於自己的努力,還是來自於吹捧的天花亂墜的書腰介紹。

  如果他的讀者足夠細心,列出他的十五本小說中的所有人物信息的話,就會發現Sebastian Shaw比其他角色更多的承擔“壞蛋”的身份。但對於Shaw來說,Erik的報復行為只是給新書增加了一個宣傳點罷了。

  提起Shaw來,Erik完全喪失了寫作的心情。Emma識趣的沒有繼續這個話題,在她看來,Erik絕對是個省心的作者。不需要編輯多加催促,他會給自己定下每周寫作的字數。他現在正在構思《橙與柚》的最後一個案件,這本書他選擇了一種以小見大的案件進展模式,每一個看似簡單的案件都會在最終的驚天大案中得到匯總。

  小說早已構思好,可是如何把靈感以文字的形式表現出來,卻是一項很磨人的工作。

  每當小說進入最終章的時候,Erik的寫作速度都會大幅下降。他要制服那些一閃而過的美言妙語,讓那些很快就會消逝的閃光點乖乖的從指尖流淌到文檔里。這會耗費他很多的精力,他往往要從白天寫到黑夜,進展卻不足一千個字。

  這天Emma在他家看了八個小時的閒書,順便塗了指甲,吃了外賣的漢堡,又照著網上的教程畫了個美美的約會妝。但因為唯一和她待在一起的男性作者只對同性感興趣,她的唇彩眼影完全無人欣賞,所以她只能全部擦掉。她告辭時,Erik告訴她明天不用來了。

  “為什麼?”她詫異的問:“咱們這幾天不是好好的相安無事嗎。我不會打擾你,我只是不想每天呆在辦公室而已。”

  Erik把滑鼠移到文檔的保存按鈕上機械性的重複點擊(至少得有十幾遍),用沉默來回答Emma的詢問。

  但Emma一直是個刨根問底的人。

  “你明天有事?你明天要出門?你是約了朋友嗎,哦天哪你是去約會!”Emma停滯了一天的大腦唯一在嗅到八卦氣息的時候會轉的飛快。

  “只是朋友。”Erik防止她的思維跑到更遠,只能裝作不經意的樣子說:“我覺得和朋友聊天,有助於改善我趕稿期的焦慮。”

  “我是你的朋友,你怎麼不和聊天?”

  “朋友?”Erik合上電腦,轉身狐疑的看向她:“你確定?”

  看來這個戰術異常有用,Emma被轉移了注意力,用她尖銳的音量與Erik理論起來,稱呼他為沒有絲毫紳士精神的壞男人。可是與Erik爭論絕對不是輕鬆的事情,他會板著一張臉,用沉默面對一切質疑與詢問。於是Emma能做的就是穿上外套拿起手包,一邊咒罵著下次會讓Shaw直接來催稿,一邊氣呼呼的奪門而去。直到她高跟鞋碰撞地面的聲音消失在樓道里,Erik才小心的吐出一口氣,讓自己的笑意與疲倦同時蔓延到臉上。

  高強度、且幾乎可以稱為“毫無進展”的寫作,簡直要耗光他體內的所有力氣。

  他現在無比懷念上個星期無意闖入的小書店,以及書店中那個有著最清澈的藍色眼睛的老闆。他記得書店的油墨香氣,記得太陽落山時在陽光中舞動的塵埃,記得插rles拍他肩膀時腳下踩著的那雙露出腳趾的毛毛襪。

  Erik覺得他需要充電,不管是他的靈感還是他僵硬的手指。那家盤踞在街角的小書店和小書店裡的插rles以及插rles泡的咖啡就是他的充電器。

  於是第二天下午兩點,Erik準時推開了Xavier書店的大門,有點希望又有點不希望插rles注意到他今天換了一件非常顯身材的立領大衣。

  可是出人意料的是,坐在那個充當收銀台的書桌後面的人,並不是藍眼睛棕色頭髮的熟悉身影。

  ☆、第 5 章

  乖乖捧著一本書窩在沙發上的男孩絕對不會超過十五歲,他穿著一身私立初中的校服,包含襯衫、領帶、外套、一模一樣的書包與鞋的那種。在校服短褲與純棉長襪之間是一雙細白筆直的小腿,Erik在他這個年紀也曾就讀私立學校,也曾穿過類似的校服,但這身衣服絕對不是讓Erik感到心情複雜的原因。

  ——那個男孩,他沒有頭髮。

  因為看書而垂下來的脖頸有著非常完美的弧度,脖子與光潔的頭頂連成的線條非常圓潤,可是Erik已經過了會為一個光腦袋輾轉反側的歲數。

  聽到門被推開的聲音,男孩從書的世界裡抬起頭,眨眨眼睛看向了逆光站在大門處的成熟男人。

  該死的,男孩的眼睛居然也是透亮的藍色。

  在Erik不受控制的要喊出“Cheggy”之前,男孩先開口了。謝天謝地,他正處於變聲期的粗啞嗓音與記憶中的清亮聲音差別極為懸殊,這讓Erik找回了他屬於成年人的理智。

  “你找插rles嗎?”男孩合上手中的書,從沙發上站了起來。

  “是的,”Erik踏進書店,覺得自己特地從乾洗店取回大衣的行為實在多此一舉:“他不在?”

  “在,但是他說他太困了,所以他睡覺去了,讓我幫他照看店鋪。”

  Erik聞言露出了一個“居然會讓孩子看店,怪不得這裡的生意這麼差”的表情。

  男孩從收銀台後面繞出來,站到了Erik面前抬頭看他。他很瘦很白,光溜溜的腦袋架在細細的脖子上,總讓人擔心會不會掉下來。Erik想起自己第一次見到Cheggy時也有同樣的擔心,恨不得跟在他身邊,用手托著他的腦袋防止他像個雪球一樣化了,只可惜Cheggy身邊有那麼多朋友,扶著他腦袋的工作也輪不到Erik來做。

  這個年紀的孩子最為敏感,光頭男孩看到Erik一直盯著自己的腦袋看,趕忙從桌上拿了一個鴨舌帽罩在了腦袋上,想要隔絕Erik的視線。

  “插rles在樓上,你可以上去找他。”男孩指了指隱藏在書架後的樓梯:“不過你要小心第三級樓梯,上次被插rles踩壞了,但是他一直沒有修。”男孩很成人化的聳肩撇嘴:“懶惰。”

  ——“Jimmy!”一陣惱怒的聲音伴隨著嘎吱嘎吱的樓梯晃動聲一同傳來,Erik轉向樓梯的方向,看到他上個星期剛認識的朋友正步履匆忙的從樓上走下來。被一個孩子描述為“懶惰”的插rles看樣子剛從床上爬起來,他頭髮凌亂,穿著一身估計比他年紀都要大的睡袍,踩著一雙毛絨拖鞋……這真是太不可思議了,這世上居然有人即使這麼邋遢,也好看的讓人無法移開眼睛。

  “在別人背後說壞話可不是紳士所為。”插rles想在男孩面前擺出成年人的架勢,他沒有看Erik,也可能是因為不好意思。

  “我還沒有到足以被稱為紳士的年齡呢。”光頭男孩機智的反駁:“不過當我像你一樣老的時候,我會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比如不會睡懶覺到下午兩點,也不會穿著睡衣招呼客人。”

  在插rles要踢他屁股之前,Jimmy利落的翻過桌子拿過藏在桌下的書包,非常敏捷的向大門跑去。

  “幫我攔住那個壞小子!”插rles高聲向堵在門口的Erik示意。

  Erik高舉雙手,表示自己絕對無意摻和進這幼兒園程度的爭執中。

  於是Jimmy巧妙的利用了自己的身高差,一縮頭便從Erik的胳臂下穿過。他快速的穿過大門,門板重重的撞擊在門框上,門上掛著的鈴鐺叮叮噹噹的亂響一氣。

  跟隨其後的插rles在即將一頭撞入Erik懷裡的前一秒停下腳步,他用手抓了一下蓬亂的頭髮,無奈的質問:“我的朋友,我以為你和我是一個戰壕的。”

  “如果你的敵人是個成年人的話,那我肯定是。”

  插rles被這個答案抨擊的啞口無言,在他這個年紀和一個小男孩爭執確實不像成年人所為,當然他還幹過更為幼稚的事情,比如在秋天的公園裡用水槍和Jimmy打鬧,導致他們兩個當天濕漉漉又灰溜溜的從三個街區以外步行回家。當然這件事情還是不讓Erik知道比較好。

  插rles讓Erik幫他照看書店,好讓他可以上去換一身能夠見客的衣服。等到五分鐘後他再次下來時,又是那個乾淨整潔的書店男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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