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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生氣,老實說再多的形容詞就是在生氣罷了。
由於顯而易見這位學生並不打算承認他涉嫌抄襲(信件往返),我第一時間在網絡上找到承辦台北市文學獎的主辦單位「印刻出版社」,打了一通電話給它。我說:「你好,我是作家九把刀,我想說的是,你們昨天公布的台北文學獎的小說組,有一篇作品涉嫌抄襲我的作品,請問我應該跟哪一位溝通?」
對方:「ㄜ……(遠聲)九把刀打來的,我想你該接一下這通電話。」
我有一點點高興,經營嚴肅文學出版社的對方竟然知道我。
電話換了一個男性,我重複說了一遍,只聽對方慢吞吞說:「這樣啊……那我晚一點請評審打電話跟你解釋好嗎?」
我訝異,說:「我都還沒有說是哪一篇作品涉嫌抄襲我的小說,也沒有說是哪一篇我的小說被抄襲了,你請評審跟我解釋什麼?」
「關於這個問題……」對方支支吾吾。
我猛然醒覺:「你們是不是早就知道我的作品被抄了?」
「這……對。」
「那你們覺得對方沒有涉嫌抄襲囉?」我的眼前一黑。
「ㄜ……是。」
「請問評審比對過我的小說跟對方的小說了嗎?」我的聲音已經氣到顫抖。
「是……是的。」
「所以評審是要打電話跟我解釋,為什麼那不是涉嫌抄襲我的小說嗎?」
「是這樣的------」
「那不必說了,我自己有自己的辦法。」我斷然拒絕再說下去。
「不好意思,請問是什麼辦法?」
「我自己找媒體,謝謝。」
我發瘋地掛掉電話,然後開始在網絡上搜尋關於這個非常具有歷史、地位、傳統的文學獎的任何數據。但由於這個獎剛剛才頒獎,數據很有限,但還是讓我找到了蛛絲馬跡,包括該學生就讀的學校。
在尋找的那段過程中,我的怒火依舊持續,而且越來越爆炸。
我真的很懷疑,那些評審真的比對過兩個小說嗎?如果同時都看過,怎麼會沒有發現其中有非常重大的道德問題呢?如果這兩個小說就因為沒有完全照抄的情況,就可以說不是涉嫌抄襲了嗎?
但我氣歸氣,還是知道我在怒氣之中所作的判斷會出問題,於是到了中午,我在請半天假回家清屯(擦神像跟祖先牌位啦)的途中,打了一通電話給擁有「語言」(恐懼炸彈前篇)版權的蓋亞出版社,並把文章都寄給他過目、一起判斷。
跳過可能會讓「文人」聽起來不舒服的「經紀公司」,蓋亞出版社老闆是我非常信賴的朋友,我委請他幫我跟印刻出版社溝通,希望對方可以重新評估(其實我很懷疑那些評審真的有比對過嗎?那五位評審可都是非常有文學地位的菁英份子,應該看得出來即使沒涉嫌抄襲、也擁有重大的原創性不足的道德問題?),畢竟盛怒的我可能會做出不好的判斷,而蓋亞老闆擁有我當時最欠缺的理智------我應該答應聽聽評審想對我做出的解釋的。
當晚,我接到來自蓋亞老闆的電話。大意是他打電話給印刻出版社的老闆初安民先生,但初先生還是說評審說過、兩篇文章比對了一致認為都沒有任何問題
。還說了一些文學獎主要目的是想鼓勵學生等等之類的話。
我聽得很震驚,確認自己第一通自己打過去的電話沒有聽錯。
還有些憤怒。
正在開車的我怒到立刻跑到最近的麥當勞,坐下來,寫了一份涉嫌抄襲對照表(老實說我超級不願意浪費時間幹這種事的),打算拿給印刻出版社,請他們睜大眼睛。
但馬上就要過年了,我也想給自己多一點時間緩衝那股憤怒,所以就暫時不處理(其實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並在這段期間內反省自己在怒氣騰騰下會有多不理智。
我覺得,我在第一通電話尾巴說我要找媒體,真的是太可怕了。那不是正義。
那只是在揮霍我的憤怒。
我靜了下來。
這段期間經紀公司也聽我「交代」了此事,公司說要代我出面處理,說我都不要出面,才是最保護我自己的作法。但我拒絕了,說我要好好想一想。
這得說,我在處理作品被抄襲的事件,有過一次非常後悔的經驗。
如果時光可以重來,我不會在政大抄襲事件(請見維基百科,查詢九把刀)中,在盛怒下把對方的名字貼上網,然後用比對文進行集體狂鞭。那是我非常難受的經驗。唯一的安慰,就是該涉嫌抄襲的人最後回應我的道歉文拐了個彎不承認自己有抄襲,那種道歉就省省吧。
在政大研究生抄襲事件(對不起了政大,我不知道還可以用哪個代號取代政大兩字,你們很雖)後,不久,2007年一月份又爆發出太陽氏出版社底下的一個虛構作者葛藍,抄襲了我許多篇的作品,商業出版成書的事件。
說是「虛構作者」,是因為這個筆名不是專屬於一個人,而是該公司的幾位編輯共享,大家一起寫,而其中一個女生編輯抄了我的專欄跟小說。這很嚴重,因為這可是商業出版的抄襲行為。
我很生氣,但這次總算是奈住了脾氣,請經紀人幫我約對方的出版社到公司談判,看看該怎麼解決。
到了談判當天,我開始煩惱,如果對方猛道歉,我一時心軟窘迫,就毫無立場、什麼都原諒了該怎麼辦?失去立場,也就等於沒有原則。
由於顯而易見這位學生並不打算承認他涉嫌抄襲(信件往返),我第一時間在網絡上找到承辦台北市文學獎的主辦單位「印刻出版社」,打了一通電話給它。我說:「你好,我是作家九把刀,我想說的是,你們昨天公布的台北文學獎的小說組,有一篇作品涉嫌抄襲我的作品,請問我應該跟哪一位溝通?」
對方:「ㄜ……(遠聲)九把刀打來的,我想你該接一下這通電話。」
我有一點點高興,經營嚴肅文學出版社的對方竟然知道我。
電話換了一個男性,我重複說了一遍,只聽對方慢吞吞說:「這樣啊……那我晚一點請評審打電話跟你解釋好嗎?」
我訝異,說:「我都還沒有說是哪一篇作品涉嫌抄襲我的小說,也沒有說是哪一篇我的小說被抄襲了,你請評審跟我解釋什麼?」
「關於這個問題……」對方支支吾吾。
我猛然醒覺:「你們是不是早就知道我的作品被抄了?」
「這……對。」
「那你們覺得對方沒有涉嫌抄襲囉?」我的眼前一黑。
「ㄜ……是。」
「請問評審比對過我的小說跟對方的小說了嗎?」我的聲音已經氣到顫抖。
「是……是的。」
「所以評審是要打電話跟我解釋,為什麼那不是涉嫌抄襲我的小說嗎?」
「是這樣的------」
「那不必說了,我自己有自己的辦法。」我斷然拒絕再說下去。
「不好意思,請問是什麼辦法?」
「我自己找媒體,謝謝。」
我發瘋地掛掉電話,然後開始在網絡上搜尋關於這個非常具有歷史、地位、傳統的文學獎的任何數據。但由於這個獎剛剛才頒獎,數據很有限,但還是讓我找到了蛛絲馬跡,包括該學生就讀的學校。
在尋找的那段過程中,我的怒火依舊持續,而且越來越爆炸。
我真的很懷疑,那些評審真的比對過兩個小說嗎?如果同時都看過,怎麼會沒有發現其中有非常重大的道德問題呢?如果這兩個小說就因為沒有完全照抄的情況,就可以說不是涉嫌抄襲了嗎?
但我氣歸氣,還是知道我在怒氣之中所作的判斷會出問題,於是到了中午,我在請半天假回家清屯(擦神像跟祖先牌位啦)的途中,打了一通電話給擁有「語言」(恐懼炸彈前篇)版權的蓋亞出版社,並把文章都寄給他過目、一起判斷。
跳過可能會讓「文人」聽起來不舒服的「經紀公司」,蓋亞出版社老闆是我非常信賴的朋友,我委請他幫我跟印刻出版社溝通,希望對方可以重新評估(其實我很懷疑那些評審真的有比對過嗎?那五位評審可都是非常有文學地位的菁英份子,應該看得出來即使沒涉嫌抄襲、也擁有重大的原創性不足的道德問題?),畢竟盛怒的我可能會做出不好的判斷,而蓋亞老闆擁有我當時最欠缺的理智------我應該答應聽聽評審想對我做出的解釋的。
當晚,我接到來自蓋亞老闆的電話。大意是他打電話給印刻出版社的老闆初安民先生,但初先生還是說評審說過、兩篇文章比對了一致認為都沒有任何問題
。還說了一些文學獎主要目的是想鼓勵學生等等之類的話。
我聽得很震驚,確認自己第一通自己打過去的電話沒有聽錯。
還有些憤怒。
正在開車的我怒到立刻跑到最近的麥當勞,坐下來,寫了一份涉嫌抄襲對照表(老實說我超級不願意浪費時間幹這種事的),打算拿給印刻出版社,請他們睜大眼睛。
但馬上就要過年了,我也想給自己多一點時間緩衝那股憤怒,所以就暫時不處理(其實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並在這段期間內反省自己在怒氣騰騰下會有多不理智。
我覺得,我在第一通電話尾巴說我要找媒體,真的是太可怕了。那不是正義。
那只是在揮霍我的憤怒。
我靜了下來。
這段期間經紀公司也聽我「交代」了此事,公司說要代我出面處理,說我都不要出面,才是最保護我自己的作法。但我拒絕了,說我要好好想一想。
這得說,我在處理作品被抄襲的事件,有過一次非常後悔的經驗。
如果時光可以重來,我不會在政大抄襲事件(請見維基百科,查詢九把刀)中,在盛怒下把對方的名字貼上網,然後用比對文進行集體狂鞭。那是我非常難受的經驗。唯一的安慰,就是該涉嫌抄襲的人最後回應我的道歉文拐了個彎不承認自己有抄襲,那種道歉就省省吧。
在政大研究生抄襲事件(對不起了政大,我不知道還可以用哪個代號取代政大兩字,你們很雖)後,不久,2007年一月份又爆發出太陽氏出版社底下的一個虛構作者葛藍,抄襲了我許多篇的作品,商業出版成書的事件。
說是「虛構作者」,是因為這個筆名不是專屬於一個人,而是該公司的幾位編輯共享,大家一起寫,而其中一個女生編輯抄了我的專欄跟小說。這很嚴重,因為這可是商業出版的抄襲行為。
我很生氣,但這次總算是奈住了脾氣,請經紀人幫我約對方的出版社到公司談判,看看該怎麼解決。
到了談判當天,我開始煩惱,如果對方猛道歉,我一時心軟窘迫,就毫無立場、什麼都原諒了該怎麼辦?失去立場,也就等於沒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