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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修錯字

  盧修斯到底還是留了下來。

  新的人生,新的房子,嶄新的床鋪,睡在旁邊的,是註定要成為別人丈夫的男人。

  凡妮莎側過頭,看著黑暗中閉著眼睛的盧修斯,她之所以最後還是妥協了,是因為他什麼也沒做。

  只是躺在那休息而已。

  他其實精神沒那麼好,就算白天的時候尚能維持,但到底是喝魔藥強撐出來的精神,傍晚時分便疲憊地睡著了。

  凡妮莎收拾完屋子,再次回到臥室的時候,就看見他靠在她的枕頭上,皺眉睡著。

  他連睡著了都皺著眉,到底在困擾什麼?

  她準備把臥室讓給他一個人睡的,走近看了他一會便想離開,但她沒走成就是了。

  盧修斯把她拉到了懷裡,頭埋在她頸項,臉色蒼白地閉著眼睛。

  “讓我靠一會。”

  他真的很累,身心疲憊的那種,凡妮莎又想起畢業之前在雙面鏡里他那副魔力透支的面容,她從未想過盧修斯·馬爾福也會有這樣狼狽憔悴的時刻,他該永遠高高在上,永遠優雅高貴,永遠難以捉摸的。

  所以最後就莫名其妙變成了現在這樣。

  凡妮莎緩緩轉過身,背對著盧修斯,心事重重地望著淺色窗簾遮住的窗戶,依稀可以看見窗簾縫隙外掛在天空的月亮。

  今天是個滿月。

  萬籟俱寂,身邊是男人低沉的呼吸聲,似乎她生活里的一切也都像那輪滿月一樣圓滿。

  精確點說,大約是,片刻的圓滿。

  自那天之後,盧修斯每天晚上都會睡在凡妮莎那狹小、寒酸的住處。

  甚至是白天,他也常常留在這,哪兒都不去。

  凡妮莎在門口澆花,他就站在二樓的陽台上看著,手撐著欄杆,安靜地注視。哪怕他眸色冰冷疏離,但他眼底卻滿是面對她時從不輕易泄露的溫柔。

  盧修斯有他自己的驕傲。

  很多時候,哪怕明知道怎麼做會讓她高興、讓她喜歡,他也不屑去那麼做。

  他從不輕易展露自己的溫柔與愛意,維持著在凡妮莎面前最基本的尊嚴,不毫無底線地討好她。他不想讓她看出來他是多麼得非她不可,離不開她,好像那樣他就輸了,輸給一個不管在他的理念還是家教中,都貧賤、不堪的混血女巫。

  雖然現實已經實打實地告訴了他,他早就輸了。

  凡妮莎最開始並不同意他每天都留在這,但他有的是辦法讓她妥協。

  比如……

  “還記得我跟你提過的那份名單嗎?”

  吃過午飯,盧修斯在看預言家日報,凡妮莎一邊收拾東西,一邊望向他說:“記得,怎麼了?”她有點不安,“又有人做了什麼?”

  盧修斯合上報紙,靠在簡陋的椅子上,說實話,這裡的一切都與閃閃發光的他氣場不符,他這會兒坐在那把舊椅子上,雖然他自己沒說什麼,但凡妮莎都覺得特別不搭,忍不住抽出魔杖用了個變形咒,讓椅子看起來華麗了一點。

  盧修斯低頭看了看,抿起唇像在強忍笑意,過了一會才說:“沒人做什麼,你不用擔心。我只是想告訴你,是誰把你和威爾遜夫人的名字寫進了名單里而已。”

  凡妮莎收拾東西的手頓了頓,轉回頭盯著水池說:“可以告訴我嗎?不算泄露機密嗎?”

  盧修斯像是想到了什麼,輕蔑地笑了笑,淡淡道:“不算。”

  凡妮莎洗了洗手,擦乾,走到他面前,望著他:“那麼,是誰?”

  盧修斯抬起眼與她對視,稍微停頓了一下,才輕描淡寫道:“是萊斯特蘭斯。”

  ……萊斯特蘭奇?

  凡妮莎認識的唯一一個萊斯特蘭奇就是之前的同學,西蒙·萊斯特蘭奇,連續寫了六年,哦不,是七年情書給她的純血世家的少年。

  她表情古怪,半晌沒說話,盧修斯也不需要她說什麼,摩挲著拇指上的銀蛇戒指道:“貝拉特里克斯·萊斯特蘭斯,結婚之前是布萊克家的小姐,她嫁給了羅道夫斯,夫妻兩人一起為那位大人效力。據說,她在萊斯特蘭奇家發現了羅道夫斯的弟弟西蒙寫給你的情書草稿……”說到這,盧修斯冷漠地哼了一聲,不悅道,“做不到手腳乾淨,就不要喜歡自己不能喜歡的人,這點道理都不懂,我真為萊斯特蘭奇家族的未來擔憂。”

  凡妮莎:“……”你應該為馬爾福家的未來擔憂才對,她隱晦地用眼神暗示他。

  盧修斯輕咳一聲,轉開視線道:“所以,貝拉調查了你的身份,然後‘驚喜’的發現你是個合適的目標,把你寫上去,不但能滿足那位大人的需要,還能打擊一下她丈夫的弟弟,畢竟那位弟弟一直在跟羅道夫斯爭奪父親的重視。”盧修斯不甚在意道,“事情就是這麼簡單,事實上,我已經處理好了,只是來告訴你一聲,讓你知道是誰帶來了麻煩,以後離那種人遠一點。”他瞥了一眼凡妮莎,好像在惱怒她的招蜂引蝶,凡妮莎按了按額角,她跟萊斯特蘭奇壓根就沒說過幾句話,鬧成今天這樣真是無妄之災。

  “你是怎麼處理的?”凡妮莎本不想問,但想了想自己還是有必要知道,“你的處理方式我也得心裡有數吧,免得再出什麼紕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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