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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過千山萬水,可還沒見過白洋淀這樣如唐詩境界的景致。低伏的是漣灩的水光,貼著水光的是墨色的蓮葉,參差出水的是鮮綠的荷葉,荷葉往往簇擁著搖曳生風的荷花,襯著荷花的嬌嫩是後面野氣橫生的蘆葦叢,蘆葦叢後就只有那空曠渺茫的天色。

  突然飄起細雨,水面盪出一圈又一圈紋路細緻的漣漪。

  “安安,你台灣去過嗎?”船劃出了荷叢。

  “去過呀!我在那裡生的。”

  我倒想知道。邵伯伯是否也來過白洋淀。

  命 運

  活著的河北老鄉和死了的邵伯伯,上了火車的母親和沒上火車的哥哥,砸了碗的父親和他來不及一見的“對不起”的母親,存在的和不存在的龍應台與龍應湘,長在德國卻生在台灣的尚未長大的安安……你說異鄉和故鄉在哪裡開始交叉開始分歧?誰又有選擇的權利?

  所謂命運。

  北京派出所

  南方的表哥到北京來會我。他黝黑的面孔像莊稼水牛的皮膚,濃重的鄉音好像還扯著沾泥的根。在房間裡,碰見了寫《紅高粱》的莫言。表哥說:

  “你們北京就是記者多、出版社多!”

  “是呀!”莫言好像在回答,“我還在部隊裡。”

  表哥說:“我是說,你們北京記者多、出版社多:”

  “是呀!”莫言禮貌地回答,“我還在部隊裡。”

  表哥有點氣餒,轉而問房裡另一位北京人:“這裡可不可以買到文字翻譯的電腦機器?”

  北京人客氣地回答:

  “什麼機?滅蚊子的機器?”

  客人走了,表哥無奈卻又不甚甘心地抱怨:“這裡的人覺得我們講話好笑,哼,可是他們到了我們省里,我們可覺得他們怪腔怪調呢!”

  下午五點,電話鈴響,我拿起聽筒。

  “是龍小姐嗎?”一個沉著的男聲。

  “是的,您哪一位?”

  “我們準備好了。”

  “什麼準備好了?”我糊塗了,莫非自己忘記了哪個記者的約會?

  “嗯——”對方沉吟起來,又說:“你不要了嗎?我們就在旅館門口——”

  “您究竟——”我正要口出不遜,表哥把聽筒接了過去,連連說:

  “就來就來。”

  表哥拎起他的塑膠行李袋,輕快地走向門口,手扶著門把,回頭說:

  “表妹,八比一呢!昨天在友誼商店門口找上我的,有好幾個人,約好今天換錢。”

  “等著等著!”我跳下床,把門關上,把他拉回來。

  “你從鄉下帶了多少錢來?”

  “九千塊人民幣!在鄉下已經用六比一換成了美金,現在再用八比一換回去,你看,我的路費都賺回來了。”

  “表哥,你一個月的收入不過一百多塊,怎麼會有九千塊呢?廿年也積不起來呀?”

  “我當然沒那麼多錢,”表哥安慰著我,“這錢是鄉里鄰居朋友湊起來的。知道我要來北京,讓我來轉一下,大家都可以賺一點。我家隔壁的老張還要我用你的台胞證幫他買台彩電回去……”

  他轉身要走,又被我扯回來,我急急地說:

  “表哥,你做什麼我不管你,但絕對不要在這旅館的範圍里交易。”

  我還沒來得及告訴他,這家旅館有個特殊的背景:它曾經是特務頭子的私宅。

  半小時過去了,表哥還沒有回來。我立在長窗前探看,覺得不安:這個南方來的莊稼漢正在北京一個胡同里和一個聲音沉著神秘的陌生人交易,身懷巨款。

  一個小時之後,表哥興沖沖地推門而入。“你看!”

  他將一團報紙包拋在床上,“你看!八比一。”

  他坐在床沿,將報紙一層一層剝開。揭開最後一張,露出幾扎磚塊一樣厚、鈔票一般大小的紙張。表哥生繭的手握著剛剛換來的鈔票,突然顫抖起來:

  “白紙——全是白紙——”

  我湊近看看,除了上下兩張是十元鈔票之外,幾捆全是粗糙的白紙。

  表哥手忙腳亂地將白紙包成一團,跳起來就沖向門口,嘴裡不清不楚地嚷著:

  “報案!報案!”

  “報案?”我一把拉他回來,“你知不知道你自己違了法?”

  “那我不管!丟了這麼多錢,非報案不可。”

  他走了。

  暮色越來越深,天整個黑了。我坐在房裡等著。不,還不到我該出面的時候吧?:

  在這裡, 我是個外籍人; 北京政府要驅逐一個外籍人時。最方便的指控藉口就是“私下交易”。我不要送給它一個藉口。更何況《野火集》已經在北京銷了十五萬本,這樣的書不曉得何時何地會突然成為禁書;更何況,經過我不能解釋的巧妙過程,我竟然就被安排在這樣的一個旅館裡面……不,我還是暫時不要出面,再等等吧!

  可是,北京的法律有多麼文明?語言不通、滿手粗繭的鄉下人在派出所會受到什麼樣的待遇?一個販夫走卒有多少人權的保障、多少公民的尊嚴?

  將近十點了,我在房裡站起又坐下,坐下又站起,電話鈴卻轟炸似地響起來。

  刑警隊請我立刻去派出所。

  計程車在黑漆漆的胡同里繞著,在一個黑漆漆的胡同口被攔下下來;便衣警察早等在巷口。

  一腳高一腳低地踩著凹凸不平的路面,派出所在一個黑漆漆的院落里。看不清面貌。刑警邊走邊訊問:

  “您是台灣的作家?”

  “是。”

  “和侯建威什麼關係?”

  “表兄妹。”

  “您為什麼來北京?”

  “處理版權問題。”

  “那九千塊錢是您的?”

  我愣了一下,又明白過來;表哥大概認為由台胞身份的我來擔負這九干塊的私下交易比較保險。

  “我可以見見表哥嗎?他已經在你們這兒好幾個小時了。”

  “不。請等一等。我們想先跟您談一談。那錢是您的嗎?是您要侯建威去換的嗎?”

  我沉吟不答。

  我該怎麼衡量這個情勢呢?在一個法治社會裡,這筆錢屬於我,所謂的“海外學人”、“台胞”、“作家”,或者屬於侯建威,一個不會說北京話的中國農民,應該在法律上不構成任何差異。然而我知道:有人搶了“台胞”的錢,因為是“台胞”的錢,所以判了死刑。一個台灣記者被搶了一百塊錢之後,不敢報案,他說:

  “報案?萬一那個人被判了死刑怎麼辦?”

  思緒百般迴轉,另一個便衣警察,長著張年輕的娃娃臉,走到我面前。我和他握手。

  “你的筆鋒很利。”他開口說。

  “什麼?”我瞠目結舌沒有想到在這種時地聽到這樣的客套虛話,真是不合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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