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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3年生的丁默邨本來是以陳立夫為首的調查統計局第三處處長,第三處撤銷之後,失業了的丁處長就加入了汪精衛的陣營,在南京政府中歷任要職。戰爭結束前,他是"偽浙江省省長"。

  這樣的一個漢奸履歷,他的死刑不是理所當然嗎?

  不這麼簡單。

  南京市檔案館中所存審訊漢奸的筆錄、判決書、種種信件、電報等等,構成一個曲折的故事。1941年,陳立夫以舊時長宮的身分與丁氏聯絡,對他"曉以大義",指示他若不能脫離偽區,就當"伺機立功,協力抗戰"。陳立夫的"策反"成功,往後的幾年,丁默邨表面上是傀儡政府的交通部長、福利部長,私底下,他為戴笠的軍統局架設電台、供給情報,與周佛海合作暗殺當時的特務頭目李士群,並且配合戴笠的指示不斷營救被捕的重慶地下工作人員。

  被救的情報人員,在公審中,也都具函作證,丁與重慶政府的合作毫無疑義。而在日本戰敗後,局勢混亂。重慶政府為了防止共產黨坐大以及新軍閥的趁機而起,又適時而有效地運用了丁默邨這個棋子。他被任命為"浙江省軍委員",這一回,"浙江"前面沒有"偽"字了。

  戴笠在他給"默邨吾兄"的手書中,要求丁氏"切實掌握所部,維持地方治安,嚴防奸匪擾亂,使中央部隊能安全接收。"而丁默郵也確實一一實行重慶的指令。在中央部隊進入浙江之前,"奸匪"已經占有浙西半片,是在丁默邨進行"剿匪"之後,中央部隊才能接收浙江。

  夜半讀史,迷惑不已。

  丁默邨等於是國民政府招降成功的一名降將,這名降將不曾回到"漢軍"中來披麾上陣,但他留在"曹營"暗中接應,等於是國民政府植在敵後的間諜。在戰爭中,默默無聞的間諜所發揮的作用絕對不小於沙場浴血的戰士,他們所冒的危險往往更大。

  而當重慶政府需要丁氏的合作時,陳立夫和戴笠都曾對他提出保證:陳立夫答應丁可以"戴罪立功,應先有事實表現,然後代為轉呈委座,予以自首或自新"。戴笠則說得更明確:"弟可負責呈請委座予以保障也。"

  國民政府為什麼在勝利後殺他的"降將"、"間諜"?尤其在早巳給予不殺的保證之後?問題出在"委座"嗎?

  於是請求朋友"火速寄《陳立夫回憶錄》來"。找到了線索。

  《陳立夫回憶錄》第232頁:

  丁默邨本來可以不死的,但有一天他生病,在獄中保出去看醫生,從南京拘留所出來,順便遊覽玄武湖……這個消息,被蔣委員長看到以後,……蔣委員長很生氣的說:"生病怎還能游玄武湖呢?應予槍斃!"

  他就被槍斃了!

  問題癥結果然在"委座"。

  難怪法院的判決書讀起來令人覺得強辭奪理,完全漠視被告人所提出的有利證據。因為真正的判決者,不是法院,也不是法。

  我慶幸我們不是活在一個動亂殘酷的時代里,可是,即使是動亂的時代,也不一定都是殘酷的。唐朝蕭華以安慶緒之亂,作了"偽魏州刺史"。王師(就是我們的中央部隊吧!)到後,他與王師合作,安定魏州。情節與丁默邨幾乎完全相同。結局呢?蕭華功過相抵,論罪止於降官。他後來成為一代名臣。

  掩卷嘆息呢!

  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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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省之可疑

  反省之可疑

  有許多似乎大家都已同意的結論,深思起來,其實可疑。

  只要提到戰爭責任,不論是大陸人、台灣人或香港人多半會走到一個結論:德國人懂得反省自責,日本人死不認錯,民族性差別甚大。

  表面上在客觀地談民族性,真正蠢動的是中國人對歷史不平的憤懣,像餘燼在冷卻的壁爐里兀自閃著火光。

  我對這個簡單的對比非常懷疑。在"日本人不知反省"這個論調里,有多少是客觀的現象,有多少是我們主觀的認定?身為中國人,我們都知道日本政府將教科書中的"侵略"改成"進出",並且為之義憤填膺,但是有多少人知道家永三郎為了教科書這種改動而控告日本政府,訴訟鍥而不捨進行了一二十年?我們也都知道哪一個日本官員又到靖國神社參拜去了,並且為之大大抗議,但是有多少人注意今年4月發生在日本愛媛縣的事情?

  愛媛縣政府在1981至1986年間,每年由公款支付靖國神社大祭的"玉串費"和慰靈大祭的供物費。愛媛縣民認為這種公款支出違背了日本憲法二○·八九條"政教分離"的原則而對縣政府提出控告,要求退回公款十六萬六千日圓。案件經過地方法院一審、高等法院二審,到最後最高法院法官以十三比二的比例判定愛援縣政府違憲,必須抽回公款。

  錢的數目非常小,但是判決的意義非常大。顯然日本人也有很多種:有人借著靖國神社的慰靈來閃避與歷史的尖銳面對,也有人不為靖國神社所代表的民族意識所惑,堅持政教的分離;然而為什麼中國人只記得前者而忽視後者?這種有選擇性的記憶是不是反映了中國人的主觀意願?選擇出來的細節當然是片面的,它究竟證明了"日本人不知反省"或者只是加強了我們對日本人原有的成見?

  司馬遼太郎的《台灣紀行》令人反感有一個重要原因:在他筆下,好像所有台灣人都是精通日語、懷念日據時代、喜愛日本文化的。我們知道那只是台灣人的一種。司馬缺少一個文化觀察者不可或缺的警覺:他的採樣選擇是否受他主觀情感和意願的影響?他的採樣有多大多廣的代表性?

  當我們說"日本人不知反省"的時候,我們的採樣是否客觀?我們在說哪一種日本人?這一種日本人在他的整體社會中占多大比例?除了家永三郎和愛媛縣民之外,是否還有別的個人或團體不同意官方的歷史觀?他們又有多大影響?我們是否充分認識日本社會裡的多元性?

  也許日本人不知反省是一個事實;但是在我們能切實回答這些問題之前,我們不能驟下斷語。畢竟方法如果不周全,任何結論都是可疑的,不是嗎?

  "德國人懂得反省"又是不是一個客觀的事實呢?我覺得不那麼簡單。

  對第一次大戰的戰敗,德國人的反應是屈辱與不平。後來希特勒的崛起與戰敗德國人希望重新振興國威的心理很有關聯。二次大戰後,所謂反省也要等到60年代末學生運動開始向傳統挑戰之後才能展開。也就是說,日耳曼人對戰爭的反省與其說是民族性所塑的必然態度,不如說是歷史條件的促成。

  原子彈落在長崎和廣島,就是一個歷史條件。由於原子彈所造成的人類歷史上前所未見的浩劫,遂使原本是侵略者的日本人同時成為受創深重的被害者。要一個單純的兇手懺悔容易,要-個兇手兼被害人懺悔,就困難了,因為他覺得"我固然負了別人,別人也負了我";歷史的罪與責他不能輕易釐清。

  德國人的反省本身也是一個層次複雜的東西。當一個德國人對自己的過去毫不留情地大加鞭撻時,他可能是一個最具自我批判性、最清醒的(春秋)史家,但是他也可能是一個戴著面具的文化沙文主義者;當他說德國人的罪行舉世無雙時,他沒說出口的話是:德國人的文明高度是舉世無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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