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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敢於表達意見、敢於行動的學生在一次兩次的申誡記過之後,當然也學會了保護自己;他發覺,這個社會根本不希望他有道德勇氣或正義感。

  我們的大學生是不會"鬧事"的一群。在考試、舞會、郊遊的世界中,沒有什麼值得"鬧事"的題材。在是非善惡都已經由父母師長孔子孟子下了結論的世界中,沒有什麼難題值得重新省思、費心判斷。在明哲保身、少做少錯的環境中,更沒有什麼"鬧事"的餘地。我們的大學生天真、單純、安分、聽話。

  可是,如果"鬧事"也可以解釋為"以行動來改變現狀"的話,我們這不會鬧事的一代就值得令人憂慮了。四年一過,他就成為社會中堅——一個不懂得關心社會,不會判別是非,不敢行動的社會中堅!公車應不應漲價?不清楚。路邊水管爆破了,不是我的事。公營機構虧了多少納稅人的錢?不知道。核電廠會不會貽害萬年?不知道。上司舞弊應不應告發?不知道。台灣往哪裡去?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

  一個滿足現狀的民族不可能進步,但是要對現狀不滿,一個人必須先有所關心,用心觀察,觀察之後作判斷,判斷之後付諸行動。關心可以是感性的,只是對於生於斯長於斯的土地的一份愛,但是空有感情無濟於事,它必須有冷靜的理性的支持——判斷與行動需要堅強的理性。

  台灣的現狀不能令人滿意,但是已經有許多人在關心、判斷之後開始了行動。最好的例子是消費者基金會的推動者,他們已經"鬧"了不少事。台灣需要鬧的事情還很多很多。以婦女問題來說,我們現有的婦女組織還停留在獻花、慰問、穿漂亮的衣服開慈善晚會與孤兒擁抱的階段。在同樣的社會版里,我們讀到七歲的男孩被母親活活燙死、十歲的女孩被賣到妓女戶、十三歲的女兒被養父強暴而懷孕、三十歲的妻子被丈夫打斷肋骨——我們天真可愛的校園美女覺得將來沒事可關心、可"鬧"嗎?

  又是一個學期的開始,讓我們想想從哪裡做起吧!

  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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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台灣人,我不悲哀——給李登輝先生的公開信

  我是台灣人,我不悲哀——給李登輝先生的公開信

  登輝先生:

  想和您談談"生為台灣人的悲哀"。

  雖然在外國生活了許多年,但我生性懶散,到現在還沒去申請過任何外國身份。進進出出只有那麼一本護照,出入境手續照辦,所得稅照繳。也就是說,和您談談國事的公民資格是有的。

  您和司馬遼太郎對談的幾個重點,我沒有異議。

  令我不安的,是您濃厚的悲情意識和不自覺的親日情緒。

  本省人的悲情意識其來有自。任何涉獵了一點台灣歷史的人都可以理解"生為台灣人的悲哀";1895年,台灣"本島人"相對於殖民者"內地人"成為次等國民,1945年之後,台灣"本省人"相對於"外省人"再度成為次等國民,歷史對台灣人是相當殘酷的。受壓迫而激起的悲情意識形成一種凝聚力,團結了受苦的人們向強權挑戰,最後形成新的勢力——這樣一個歷史發展,我們在波蘭、捷克、今天的南非和巴勒斯坦,還有台灣,都親眼目睹了。

  當新勢力興起時,悲情意識也就完成了它的歷史任務;團結工會要面臨經濟蕭條的問題、哈維爾總統要處理國家的分裂、阿拉法特得設法保證他自己的警察不成為新的暴力、曼德拉要在種族和諧與經濟穩定之間走鋼索——台灣?台灣還在講"生為台灣人的悲哀"!

  老是踩著自己昨日的影子,作為明日追逐的對象,這才是真的悲哀呢!

  繼續沉湎於台灣的悲情意識,您也使我覺得疏離。當您說"生為台灣人的悲哀"的時候,明顯的,您指的是歷經過荷蘭、明鄭、清治和日據的台灣人——那麼我,1952年在台灣出生的、從小被稱為"外省仔"的人,算什麼呢?我,還有我那四十年前流離來台的外省父母,是否也屬於您心目中的"台灣人"?

  我們不需要您的認領,但是,您是我們的"總統";當您和一個外國人,譬如司馬遼太郎,用"台灣人"這個詞時,我想我的父母和我都有權利要求您把我們也包括進去。

  如果您把我們也包括進去,如果在您的自我認識中,您不僅只代表那百分之八十的"本省人",您還代表那百分之十九、二十的"外省人",以簡單邏輯推理,您就不會一再強調自己的悲情意識,讓《朝日周刊》以"生為台灣人的悲哀"作為訪問中華民國總統的大標題!

  身為一個外省第二代,對不起,我沒有您的悲情意識。我和我父母的痛苦,流離失根的痛苦,是另外一種歷史情緒,和您的悲情意識不一樣,但同樣的真實。一個本省作家,就說葉石濤吧,他可以大談他的悲情感懷;一個外省作家,就說朱西寧吧,他可以呼喊失根之痛。他們可以毫無顧慮地這麼做,因為葉石濤只代表葉石濤、朱西寧只代表朱西寧。

  而您,李登輝,卻代表龍應台,代表葉石濤,代表朱西寧,甚至還代表盲眼的莫那能(如果您知道他是誰);您的自我意識必須比葉石濤和朱西寧都來得廣闊,否則,您就只能做同鄉會會長,而不是一個"總統"。

  歷史學家早就指出:受壓迫的族群經過悲情意識的凝聚而取得新的權力時,往往面臨一個危機,就是悲情意識膨脹所必然帶來的自我中心和排他情緒。我們台灣人是不是有足夠的智慧避免這個危機?

  去年,在美國一個會議上,我聽見一位我向來尊重的、為台灣反對運動作過努力的學者說:現在台灣人出頭天了!至於在台灣的外省人,他可以決定,要跟我們打拼就留下來,不要的話,他可以走!

  我驚愕得說不出話來。

  這好比兩個妹妹在一個家庭中生長,有一天,嬸嬸突然對我說:你要跟我合作的話可以留下來,不然你可以走。

  她有說這話的權利嗎?什麼時候開始、透過什麼人的決定,這個家突然變成她的了?

  歷史的諷刺往往是黑色的。日本在1895年取下台灣時,也曾經宣告:願者留下,不願者走。

  而我們稱日本據台為占領,不是嗎?

  對我說"你可以走"的這位過去的民主鬥士,是悲情意識膨脹的一個典型,他覺得悲情意識有一種道德的專利。我不知道您同不同意,登輝先生,台灣的民主有今天小小的成就,固然是"台灣人"打拼的成果,可是,請告訴我,這個"台灣人"包不包括雷震和他的《自由中國》同事?包不包括被關過的李敖和柏楊?雷震、李敖、柏楊、傅正……不去提其他死夜牢獄裡沒沒無名的大陸人,都不屬於您口中所念念不忘的"悲哀的台灣人",可是他們對台灣民主發展的或多或少貢獻,有目共睹吧?這些人敢於挑戰強權、顛覆統治神話,大致基於一個對自由主義的信仰,和您的悲情意識無關。當我們今天誇誇而談台灣的民主奇蹟時,我們似乎不應該忘記那些為台灣民主犧牲過的人,更不應該選擇性地忘記某一些人,因為他們不屬於某一個族群或者某一個意識形態。否則,我們就是在重複過去的霸權歷史,製造新的"悲哀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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