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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朋友口中吐出一串串的名字:幫她租房間的是前任政府的安全部的一個頭子;付了她定金的是前任政府的一個市長。

  拉米雷斯仍舊寫他尖銳辛辣的社論,但是避免在公共場合出現——報紙上不再有他的照片,電視上不再有他的臉孔。他顯然受不了人們閃爍詭異的眼光。在那個眼光里,他永遠是個沒穿衣服的人!沒有判決書,他已經被褫奪了參與公共聚會的權利。

  這麼說,警察國家和民主國家有什麼差別呢?差別,當然是有的。同樣的強揭隱私,在警察國家是被合理化合法化的國家行為,在民主國家卻是必須懲罰的犯罪行為。除此之外,在警察國家裡,被統治者傾向於單一的、不容忍異端的道德態度,因而容易同意或者默認統治者定下的價值標準,也使得統治者輕而易舉地可以把一個反對者“搞臭”;相對之下,民主國家的特色是價值的多元。某一個黨認為是“臭”的別人不見得同意。拉米雷斯能夠倖存有一個重要原因:許多西班牙人會認為真正“臭”的不是拉米雷斯,而是想把他“搞臭”的社會黨人。也幸虧他活在一個已經民主的國家時,拉米雷斯不會“臭”了,只是“糗”了。

  糗得夠嗆夠難堪,但並不致命。韜光隱晦一陣子再重出江湖,可以仍是一條好漢。

  警察國家和民主國家絕對相似的地方卻是:唉,人真的很髒,不管在什麼制度下。為了爭奪權力而使用最卑劣的手段顯然是原始人性的一部分,民主制度並不使人變得乾淨一點點。它唯一做到的只是,承認人真的很髒而以監督和制衡來防止髒的絕對擴散。儘管如此,若沒有這個最低保障,我們

  用什麼來維繫人的脆弱的尊嚴呢?總編輯們,請保重!

  第11 節 清清楚楚的個人,在群眾里

  國際知名的德國漢學家WolfgangBauer 今年去世時,執德國輿論牛耳的《法蘭克福匯報》發了一篇文章。作者說:Bauer 的傑出成就在於他能夠將他所研究的中國人看成個人,而不是一個面貌模糊的群眾集體。

  這樣一個在歐洲人眼中理所當然的評語,我讀起來,卻像吃飯時咬到石頭一樣,感覺怪異。

  假設北京大學的李教授過世了而中文報紙寫著:李教授是個德國研究專家,他的傑出成就在於他能夠將他所研究的德國人看成個人,而不是一個面貌模糊的群眾集體;我相信許多歐洲人要大吃一驚,不以為然,心裡想著:

  這怎麼值得一提?我們德國人、英國人、法國人當然都是性格分明的個人,除此之外,還能是什麼?這種反差充分披露歐洲人的雙重標準。最荒謬的是歐洲人自覺對“個人主義”這個東西有專利權,使他們有別於伊斯蘭教民族,有別於中國人,有別於整個非西方社會,好像“個人主義”含有一套固定標準,放諸四海皆準。中國人是個“面貌模糊的群眾集體”,這個印象大概在“文革”期間更加強了:中國人不分男女,全穿著一樣的藍布衣,被稱為“藍螞蟻”,唱著一樣的歌曲,笑著一樣的微笑。歐洲人不會想到,在別人眼中,他們看起來也相當“集體”:德國人都在車窗上擺個毛茸茸的玩具動物,英國女人在某一年冬天全穿上黑色的皮夾克,荷蘭人的廚房裡全掛著白色的半截的蕾絲窗紗。

  在我眼中,每一隻“藍螞蟻”可都是性格分明的個人。那個因為無書可讀而背了整本《聖經》,邊種田邊背《聖經》的學生;那個把小提琴藏在地下但每晚取出揩拭的音樂家;那個沒有發表機會但孜孜矻矻皓首窮經的學者——他們都穿著制服似的藍布褲,但是套在制服裡頭的是人,人在與他的命運掙扎、妥協、反抗。所有屬於“人”的痛苦,我相信,都是獨一無二、都是“個人主義”的。

  德國鄰居告訴我,她聽說,共產黨在長征時,荒野地帶死亡的人數遠遠超過有鄉有鎮的地方,可見得中國人是非常“群體性”的;沒有群體他會因寂寞而死亡。我把這個看法轉述給一位大陸學者。學者蕪爾一笑,是的,確實在荒山野地人死得多,可是,那是由於糧食不夠。沒有民居就要不到糧食。

  “饑荒會死人的,寂寞死不了人,即使是中國人。”他笑著說。

  我站在上海最擁擠的路口,四川路和南京路交叉的地方。綠燈一亮,群眾,不,“人潮”的洶湧推動像巨大的海浪。不習慣人潮的我馬上覺得暈眩,有一點要被淹沒的恐懼。但是即使在這個時刻,我不理解什麼叫“面貌模糊的群眾集體”。在我身邊推來擠去的“群眾集體”,對不起,各有各清晰異常的面貌,有的疲倦有的無聊,有的愉快有的漠然,有的美麗有的平庸。

  許多人匯入街上流動的人潮,其實並不是為了來求取群眾的體溫和慰藉,而是為了來尋找個人的孤獨和自由。單位里的生活公式如此機械,配給的住房如此狹隘,人與人的關係如此密不通氣,最美好的逃避空間反而是公

  園裡、大街上、河堤邊,那人來人往的公共空間。

  群眾里的個人互不相識因此互不干擾,提供給人的竟是最自由的內心世界。在人口稠密的中國,看起來代表集體的群眾其實反而是一種個人主義的表露;沒有一個地方比在群眾裡頭更孤獨、更寬敞。

  在一個懶洋洋的下午,漫步走進文廟。老人聚集在院落里,有的下棋,有的練拳。橋拱上肩並肩坐著一整列老人,無所事事地低頭打盹或仰臉曬著太陽。若用鏡頭攝起來,這又是一個“集體圖”:幾百個老頭,剪著一樣的平頭,穿著一樣的藍布褲,臉上有一樣的黑斑。

  可是我想起《晏子春秋》里的一個老頭。齊景公到麥丘遊玩,碰見一個八十五歲的老人。

  公曰:“壽哉!子其祝我。”封人曰:“使君之年長於胡,宜國家。”公曰:“善哉!

  子其復之。”曰:“使君之嗣,壽皆若鄙臣之年。”公曰:“善哉!子其復之。”封人曰:“使君無得罪於民。”公曰:“誠有鄙民得罪於君則可,安有君得罪於民者乎?”晏子諫曰:“君過矣!彼疏者有罪,戚者治之;賤者有罪,貴者治之;君得罪於民,誰將治之?敢問:桀紂,君誅乎,民誅乎?”

  誰又敢說那文廟“集體圖”中的老頭兒們不是各自胸有丘壑的個人呢?我們坐在一個餐館裡頭,兩個朋友辯論起來。陳說,他覺得國家很有希望,已經允許私人律師開業。

  “這有什麼意義你知道嗎?”他略帶酒後的興奮,“這表示老百姓也可以控告政府不法,律師可以為他辯護。這是法治的基礎呀。”王卻搖頭:“美則美矣——”他開始分條列舉實行上的種種困難。兩個人你一句我一句吵了起來。

  我們在餐館外的人行道上告別。街上依舊人潮洶湧。暮色中,朋友們沒入群眾,不一會就辨不清背影了。

  唉,但是我清清楚楚地看見他們個人的面貌,清清楚楚,在群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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