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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常常跟對面機車店的修理師傅到美美冰果店去看那種電影——你聽 懂嗎?對啦,“那種”電影啦!真噁心!阿她回來就講給我聽,一點都不漏, 我都不愛聽;我們困在樓上小房間,三個榻榻米大。很多蚊子,沒有蚊帳都 不能困,掛了蚊帳又熱得流汗。你看,我的腳像紅豆冰一樣,都是蚊子咬的。 秀花就很奇怪,她的皮膚特別光滑,實在讓我嫉妒——啊,剛剛說到哪裡? 對啦!秀花很愛講 “那種”事啦!阿我都不好意思聽。很噁心!後來她就沒 有回來困,一打烊就溜了。我起先還以為她跟機車師傅去看電影,原來—— 哈!阿肥肥的醫生娘突然跑到我們店裡來找秀花,找不到就破口大罵。有錢 人就是有錢人,哇,她滿嘴都是金燦燦的假牙!也難怪,她頭家是牙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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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小姐,你的牙齒好不好?秀花跑到派出所去告油頭醫生,說他騙她。說他 發誓要跟太太離婚,再娶秀花。現在東窗事發,醫生娘要全家搬到羅東去, 躲開這個狐狸精。秀花氣得要死,說不甘心,白白給他困。查玻郎實在太沒 良心,專門欺騙女人的感情,還有身體。我讀過一本小說,名字就叫 《負心 的人》——這樣愈講愈遠;胡小姐,你讀書比較多,你覺得怎麼樣?嗄?男 女相悅兩相情願,不應該要遮羞費?可是,可是秀花是查某呀,查玻郎不騙 她,她怎麼會 “失身”?當然是騙的嘛!

  女人也可以享受性愛,不見得是被 “騙”——胡小姐,免講了,不好 意思啦!那個字我都不敢說,你真開放。可是秀花是被騙的啦,因為她是女 的。

  秀花是個成熟的女人,要為自己所下的決定與行為負責——我聽沒懂。 秀花成熟不成熟,我嗯宰樣。她失去少女的貞操該怎麼辦?啊,你這樣講不 對啦!你說男人也可以有貞操;跟女的一樣?哦,所以男的也可以跟女的要 “遮羞費”?因為男女平等?男的喜歡“那個”,女的也喜歡 “那個”,所以 沒有誰騙誰?你這種說法驚死人,我從來沒聽過。只有查某要遮羞費,哪裡 有查玻要遮羞費的,顛倒笑死人。

  再講一遍,講慢一點,我聽沒懂——女人如果要遮羞費,就等於把自 己當作展示台上的 “貞操玩偶”,被男人扭壞了,就要他賠償,而不是把自 己當作一個懂得享受性愛,有能力作決定,有勇氣負擔後果的個人——我聽 不懂。不過,沒要緊,現在報紙都說油頭醫生是 “大騙子”、“採花賊”,對 秀花很有利。大家都同情地。昨天派出所的巡佐還來看她,要她以後注意, 不要被男人騙了。

  阿我絕對不讓查玻碰我一點點。一定要先公證結婚,有憑有證,才跟 他一手交證,一手交 “貨”。像秀花多悽慘,大家都知道她 “失身”了,還 有誰要娶她?不過,三萬塊的遮羞費拿到,她可以另外找頭路,也不錯!我 要做多久才能賺三萬?要不要噴膠水?

  ·回應與挑戰·

  台語不是粗鄙的語言

  胡小姐玉鑒:您好!

  讀您刊登於 《中國時報》副刊的大作《遮羞費》之後,有一點小小的 意見,想與您溝通。

  大作的主旨,鄙人沒有什麼意見。大作為求生動,用許多台語來描寫。 不了解台語的人,往往以為台語是有語無文或是鄙陋的方言,事實是這樣嗎? 大作里的 “查某”應為“諸母”、“查玻”應為“諸父”、“嗯宰樣”應為“不 知也”,對台語不了解,隨便寫個音近似的字來填充,勢必對台語造成極大 的傷害。又 《遮羞費》的情節,可發生於任何一地方,您用台語來描述,不 無侮辱台人之嫌。順頌玉安

  女教授的耳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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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駐奧地利大使是個嫵媚而年輕的女性,在任何外交宴會場合,都是 引人注目欣賞的焦點,連南茜·里根在場都遮不住她的鋒頭。

  好吧!最近在維也納發生了兩件事,使得這位美麗大使不得不辭職。 首先,她離婚了。奧國人一笑置之,美國人卻覺得臉上掛不住:堂堂上國大 使,怎麼可以離婚?尤其轉身又嫁了別人。第二個原因,則是她讓南茜逮到 了機會。你看過南茜一向的打扮吧?衣領高高的,務必把脖子都遮起來。這 位年輕的駐奧大使偏偏喜歡穿低胸的晚禮服,南茜說她有失身分,跟丈夫耳 語那麼一句,美麗大使就丟官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對呀!堂堂大使怎麼可以離婚再嫁?對呀!堂堂 大使怎麼可以穿低胸的衣服?你如果是個不開竅的老男人,說不定你正在 想:看吧!不聽老人言!這麼重要的外交任務怎麼可以交給女人去做——尤 其是年輕美麗的女人呢?我知道你會這麼想,因為台灣這麼想的人真是太多 了。最近胡美麗一位同事——一個臉上沒疤沒瘡的年輕女教授——上了電 視,對記者談電腦中文化的問題。好啦!觀眾的反應傳了過來:當教授的怎 麼可以戴那麼花哨的耳環?當教授的怎麼可以畫眼圈還塗了胭脂?當教授的 怎麼可以流露出 “女人”的樣子來?再給你一個例子。幾年前有幾位先生女 士在討論中小學課本應該收入什麼樣的文章。

  “之乎也者”的都收完了之後,有人建議也採用一位現代女作家的小品。 當場就有男士發出反對的聲音:作者是個女的;哪一天她發生了什麼桃色事 件,我們對純潔的學子怎麼交代?怎麼,這些論調你都覺得合情合理吧?胡 美麗只有一句話:狗屎!

  從頭說起。當大使的人為什麼沒有離婚的權利?大使也是有感情有傷 痛的 “人”,是人就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她如果不幸有一個痛苦的婚姻,難 道就因為她湊巧有一個道貌岸然的工作,她就必須強顏歡笑痛苦下去?只要 她工作勝任,不受私人生活影響,她離婚不離婚與她的大使身分是兩碼子事。 美國人大驚小怪正表現出清教徒虛偽的道德觀。

  至於南茜看不慣女大使穿低胸禮服,我看恐怕是瘦巴巴的南茜嫉妒所 致 (你看吧!

  我喜歡民主社會,因為對總統夫人說這樣的話也不會被當作政治犯)。 女大使同時是個女人,她若覺得低胸的禮服最能表現出她的個性與魅力,憑 什麼不准穿?年輕的女教授覺得一對耳環、一點脂粉,能襯托出她的容貌與 氣質,誰可以剝奪她 “美麗的權利”?而居然有人說,女人不能擔正經事, 因為她有鬧桃色新聞的潛能!胡美麗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鬧過桃色新聞,但就 我粗淺的了解,鬧桃色新聞好像非有兩個人才鬧得起來,不是嗎?而且在“正 常”情況下,有個女的,對方就必須是個 “男”的,不是嗎?那麼,在考慮 一個男的人選來任 “大事”的時候,豈不也該先問:他是不是有鬧桃色新聞 的可能?其實,在我們的社會裡,兇殺案也大多是男性乾的,那麼我們在聘 選大學校長的時候,譬如說,面對一個男候選人,就應該先考慮:第一,他 會不會跟女人 “亂來”?第二,他有沒有鬧兇殺案的可能?第三???這樣 推理,還不如將 “大事”交給女人擔負要簡單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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