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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
五歲之前,盛博淞最喜歡的就是唱歌,幼兒園的老師都誇他聲音好聽。
自從進了福利院,他就再也沒有唱過歌給別人聽。
因為高興才會唱歌,但在福利院的他並不高興。
盛博淞已經不記得自己上一次唱歌是在什麼時候,是跟著福利院的弟弟看春晚小聲哼唱?還是音樂課上不得不跟著老師開口?
不過既然是她要求的,那今天就破例唱一次。
清了清嗓子,盛博淞重新坐在了姜舒床邊的椅子上,“想聽什麼?”
姜舒:“都可以。”
想起之間看過的一部外國電影,那首主題曲盛博淞曾經把它的中文翻唱抄寫過好幾遍。換了中文的詞,整首曲子聽起來更加有古典韻味。
向下挪了挪身子,說是要聽他唱歌,姜舒卻悄悄地打了個哈欠。有幸能聽他唱歌,也算是生病的一點慰藉吧。
【高山大海,無法使你我疏離】
【只因兩顆心,總會因愛而相遇】
【神問為何上天入地不肯停息,我只回一句因為愛你】
——
白柒準備的資料,用了半個小時的時間,姜舒就全部瀏覽了一遍。
“霸王條款!想賺錢想瘋了吧?!”
被姜舒砸了好幾次的滑鼠已經習慣了,除了中指滾輪凹下去不能用之外,別的都還好使。
要單單是節目的安排不合理還可以理解,畢竟馮梓懿之前是他們的藝人,公司總要撈油水。
重點就在於,這次有問題的不是節目安排,而是馮梓懿簽訂的合同。
【乙方有義務履行合同的全部規定,並且毫無疑義。】
【若違反其中條款,將補償甲方所有經濟損失。】
【若乙方不能如常履行拍攝義務,甲方有權力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要求賠償。】
毫無意外,合同中的乙方就是那個大傻子馮梓懿。
當初跟在詹妮弗手下,馮梓懿沒有絲毫的防備,什麼事都全聽她來調配,甚至是合同,也就是簽個字,而裡面的內容從不細看。
解約後,雖然拿到了幾百萬的違約金,但墨海並沒有打算放過馮梓懿。
把程萱從全網紅推到了全網黑,又爆出了詹妮弗之前對藝人做過的違法行徑,怎麼可能會輕易讓他在圈裡討生活。
當時詹妮弗拿給他簽的合同,就是他們的殺手鐧。
要麼再賠五百萬,要麼就打官司,兩條路必須選一條走。
馮梓懿翹著二郎腿坐在沙發上,已經做好了跟家裡打電話要錢的準備。
還能怎麼辦?他也很絕望啊。
當初腦子裡裝的水現在都要用錢補上,沒辦法,誰讓他當時是個頭腦簡單的翹屁肉筋男呢。
“把手機給我放下,”狠狠地刺了他一眼,姜舒冷言冷語道,“他們就是想你賠錢,五百萬,夠他們培養好幾個新人了。”
盛博淞心裡再鬱悶也只能乖乖地把手機丟在一旁,煩躁地踢了一腳茶几,好不容易挪正的位置又錯開了十幾厘米。
“那怎麼辦?真要拍的話,我肯定要被他們玩死。”
這檔叫《完美的CP》里全都是墨海的藝人,節目的策劃也都由墨海控制。
在同一棟樓里,節目組安排了三組CP在裡面生活幾天,經過攝像機的錄製和簡單的後期剪輯,就直接在網絡上播出。
節目的目的明確,就是為了捧自家公司剛出道的小生小花,靠炒CP來提高一下人氣。
本來第三組的人選訂的是馮梓懿和程萱,但因為程萱被雪藏,馮梓懿就必須要重新和人組隊。
除了馮梓懿外,另外的兩組嘉賓人選已經定下來了,只等著馮梓懿這邊的回答。
是退出?還是自帶CP進組,只等他一句話。
雖然有劉鴻這個強大的背景,但這件事上他也幫不上什麼忙。他手下的藝人都是有咖位的流量,馮梓懿腦子本來就缺根弦,整不好還會拖累他們,鬧出什麼不好的事。
姜舒也不認識什么女藝人,錄製的那一周,樊子晴正好要高考,自然幫不上忙。
想錄,但沒有人選,也很頭疼啊。
來回又翻動了兩下籤著馮梓懿名字的合同,姜舒皺了皺眉,一時也想不出什麼好辦法來應付。
“叮咚~”
屏幕右下角,有一條備註Jennifer發來的郵件。
【Jennifer:姜小姐,不知道你們考慮好了嗎?下周日開機,我們需要現在就知道你們的回答。】
呵,現在才周一,距離下周日還有小半個月,真是猴急。
連續兩天,詹妮弗幾乎每隔幾個小時就要發來一條這樣的郵件,似乎實在刻意嘲笑他們。
這場仗,除了割地賠款之外,姜舒還有其他的選擇嗎?
【姜舒:我們正在努力聯繫可以和馮梓懿錄節目的人,很快會給你們答覆。】
馮梓懿就算有錢也絕對不給他們,好好的錢買點什麼不好?非要從墨海的手裡買教訓?
節目,非參加不可!
發過去不到五分鐘,詹妮弗就又發回來了一條回復。
【Jennifer:不過是玩個遊戲而已,我們對馮梓懿的要求不高,只要是個女的就行。貴公司的保潔阿姨,或者前台小姐都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