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你他媽的……”張蒙還沒完全罵出來,被張揚拽的幾乎要向前栽倒。我用手遮住陽光,看著他們兩個鬧。

  張揚把張蒙拽到前面,讓他站軍姿,手指若有若無地摸他的身體,口中說:“眼要正,胸要挺,腿要直——”

  張揚的手摸到了張蒙的後背上,搔癢一樣撫摸一下,然後抻了抻張蒙的T恤。

  張蒙臉色一變,卻強忍著沒說髒話。

  張揚臉上的汗流到了下巴上,應該很累,但是笑了。

  研二那年寒假比以往都要冷,剛十月份,風吹在臉上就像是刀子一樣。我開著車和孟穹回小別墅,那裡交通不好,公交車和地鐵都不通那邊,這就是我要學車的原因。因為地勢偏遠,路上沒什麼人,我開的很慢,不過孟穹也不在意,從今天起學校放假,我有的是時間陪他。

  在家裡休息了兩天,孟穹就閒不住了,他說就快春節了,城裡那兩個店都忙的要命,孟穹不放心僱傭的人,覺得那些那些人肯定靠不住,要是資金再出現紕漏就麻煩了,春節人那麼多,是理不清頭緒的。

  於是我們又開車回到城裡,每天在那店裡打下手。孟穹作為蛋糕店的老闆,對員工有一種威懾力,不過他為人親和,很快員工就放開了,偶爾還會和孟穹開玩笑。

  他們問得最多的就是孟穹有沒有結婚,孟穹每次都說沒有,他們偏偏不信。

  員工道:“您今年二十幾?”

  孟穹笑著,沒說話。

  員工說:“沒結婚也要談戀愛了吧,您這樣的條件,女孩兒都要倒著追呢。”

  孟穹垂下眼皮,還是不說話。那些曾經讓他痛苦不堪的自卑都變成了別人無法理解的事情,他們只看到了孟穹現在光鮮的一面,卻不曾見過他洗車時,為了一千塊錢輾轉反側。

  就像是外人能看到我身上名牌大學的標籤,卻不知道我曾經被生活逼得去當童工。

  正是因為沒看見、不知道,所以無法和別人親近。

  快到我生日了,那天早晨我就聞到家裡馥郁的香味兒,孟穹一大早起來給我做蛋糕,純手工,連奶油都是自己熬的,又乾淨又新鮮。他這麼急是想趕在中午前做出來,他對我脆弱的胃擔心不已,生怕錯過中午,晚上吃讓我犯胃病。

  我醒了一次,在那濃郁的香氣中昏昏沉沉,再次睜眼的時候已經是早上九點多了。

  “啟明。”孟穹叫我,托著我的後背把我從被子裡挖出來,伸手把我的睡衣解開,換成襯衫和毛衣,毛衣口袋裡,是滿滿的一把奶糖,摸起來還有那種溫熱的感覺。

  “生日快樂。”

  第69章 求婚

  新開的那家店和其他店都是一樣的名字,那是一個生僻的英文單詞,我都不認識。一開始我以為他是為了吸引那些喜歡英倫風的小女孩,才故意起了這麼個生僻的名字。後來發現不對了,因為每次設計牌子的時候孟穹都會非常認真,他會仔細挑選字體,然後選擇顏色,質量要求很高,一點都不含糊。

  最後我查了查詞典,才知道那個花體寫出來的‘Phosphor’是啟明星的意思。

  研二下半學期,我們學校附屬的醫院接收了一位特殊的病人。她的特殊在於,我們都認識她。

  那位病人名叫‘余之軒’,和我是初中同學——現在是趙耳朵的女朋友。

  她得了血癌,也就是日常說的白血病。余之軒在上體育課的時候突然暈倒,然後流血不止,被送到醫院的時候已經深度昏迷,幾乎有生命危險。

  余之軒有個雙胞胎哥哥,可他們兩個長的一點都不像,是異卵雙胞胎,在進行骨髓匹配檢測時,發現他們兩個不合。

  那時候我正和孟穹忙新店的事情,所以一開始並不知道這件事,後來回學校,我就看到趙耳朵躺在宿舍床上,無聲的流眼淚。

  我問他怎麼了,趙耳朵一句話都不說,那時我才知道出事了。因為我很久都沒見過這樣哭泣的趙耳朵了,他那麼絕望,一瞬間我仿佛看到了趙嬸兒剛跳樓時的他。

  我和孟穹拿著鮮花去看望余之軒。她的臉色慘白,幾乎和床單一個顏色,嘴唇都是紫的。那時她正在睡覺,但是很快就醒了,她並不吃驚,很溫柔地笑。

  我和孟穹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以前孟穹對這個女孩劍拔弩張,現在他看著余之軒就像是看趙嬸兒,眼神中只有同情,沒有厭惡。

  我們不說話,余之軒也不說話,三個人安靜地坐在房間,陽光順著窗外緩緩爬進來,有的被樹葉擋住,在余之軒臉上傾瀉出斑駁的陰影。

  余之軒很溫柔地說:

  “麻煩你們幫我照顧一下他。”

  我和孟穹都知道她的那個‘他’指的是誰,所以我們都沒說話。

  余之軒就那樣看著我們,她已經知道我們的回答了。

  那天余之軒一直仰著頭,陽光照在她的眼睛裡,使得她的眼眸映出如同琥珀一般的黃色。那黃色讓我想起幾年前我在寺廟看到的那個孤獨的老人,那時他的眼神和余之軒如出一轍。

  祥和、安靜、沉穩、內斂……

  似乎每個詞都可以形容他們的眼神,可每個詞語都無法精準的形容這眼神帶給人的震撼。

  和余之軒匹配的骨髓一直都沒有出現,她越來越虛弱,到後來她也認命了,不再繼續化療。可藥物的副作用讓她頭髮全都掉光,不停嘔吐。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