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割愛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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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存勖正挽了一個女郎的胳膊,站在門口——那女郎不是別人,正是林秀娘。想必他們倆也在這裡逛商場、買衣服。郎才女貌,一對璧人,也算是一道顯眼的風景。

  明曦瞧見是元存勖,不由得有些侷促,換下了鞋便起身要拉著我走。我很詫異她竟然捨得那雙鞋,當然我知道那是緣於少女的羞澀。

  元存勖瞥了一眼明曦和她旁邊的鞋,笑著問道,「小妹喜歡嗎?喜歡就拿著,做哥哥的可以買了送給你。」

  明曦的臉頓時紅了,低下頭沒有說話。

  要是別人聽了這話、這語氣,還真以為他是我們家的近人,至少沾親帶故,小妹要糖便買糖,小妹要鞋便買鞋,實際呢?哼!好會占便宜!

  元存勖說著,便抽出了胳膊,放開了林秀娘的手;後者很有眼力見的就走向了那個店長。

  這不是故意讓我難堪嗎?就算王家窮得要飯吃,也絕不會接受這種嗟來之食。

  我攔住道,「不必了。」又看了一眼元存勖,硬聲說道,「元少爺在外面走了一圈,口氣就是不一樣,公然在這裡炫富。」

  「當然,怎麼說也算見了世面。如果有機會,還想像二小姐你一樣,去歐洲溜達溜達。」

  我別過頭,不去看他,只覺得肚子裡填了一股氣。

  元存勖拿準我的情緒,嘻哈的笑道,「現在才曉得你為什麼要賣掉茶莊,是不是手頭緊哪?如此好說,跟我說一聲不就得了嗎?又不是第一次——」

  「元存勖,你別太得意!」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恨不得把他碎屍萬段。然而,我身無寸鐵,更是手無縛雞之力,有什麼辦法懲治眼前的這個人呢?

  「好啊!俗話說,騎驢看帳本——走著瞧。如果還有第二個景元茗府,我照收不誤!」他滿不在乎的笑道。

  賣掉景元茗府已經是轟動晉商圈子的大事,甚至讓一些生意上的合作方以為我無能無志,可是我並沒有受到那些風言風語的影響——因為我知道,自己是為了什麼才賣掉景元茗府的。可是,元存勖在此說出這樣幸災樂禍的話,卻讓我感覺他格外的刺耳、刺心,惡毒到無以復加。

  我氣極了,怒視著他,以同樣惡毒的話反擊道,「你憑什麼居高臨下?讓我向你求告,除非我的舌頭爛掉!你以為我會像你一樣,甘心給日本人敬茶倒水?我才沒那樣的骨頭!」

  元存勖聽了,頓時怒火燃燒,臉色刷的暗下來,像一塊灼燒的玄鐵。

  明曦見到這種情勢,趕忙把我往後拉了拉,生怕我們越吵越凶。林秀娘則挽緊了元存勖的胳膊,勸道,「不要說了,咱們走吧。」

  「你這個女人,真是忘恩負義!」元存勖看著我,額上青筋畢露,如同擰得緊繃繃的韁繩。

  我知道自己的話說得很重,但已經沒有反悔的餘地——確實,我不得不承認欠了他很多,包括錢財、人情乃至方雲笙入獄時的性命。但在此刻,我卻情願變成一個負心人,一概不認,全部推翻。

  不過,在明曦的勸說下,還是接了他的最後「一箭」,不再針鋒相對的反擊,而是拉著明曦的手,轉身走開。

  沒走多遠,就聽到那個鞋店裡忽然傳出一聲轟響,好像是鞋架子倒地的聲音,仿佛聽見林秀娘在那裡勸著元存勖,並和店長說著道歉的話。

  明曦嚇了一跳,緊緊的拉住了我的手,我撫著她的瘦弱的肩膀,說「不要怕」。

  第九十六章失之得之

  第二日,明曦回學校去了,家裡又只剩下我、母親和大嫂幾個女人,外加芸兒一個孩子。僕人們來來往往的忙碌著,而我們,卻感到莫名的冷清和寂寞。

  忍不住又想起明曦,她輕易不跟我提一次要求,做姐姐的我如何忍心讓她失望呢?畢竟大哥走了以後,需要我這個長姐來照顧她、安慰她,她這樣一個小小的需求,為什麼不能滿足呢?

  不由自主的,我徘徊到那家鞋店——店裡的鞋架子已經收拾好了,就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那個店長認得我,依舊笑臉迎人,很恭敬的問我需要什麼。我猶豫了一下,厚著臉皮問昨天的那雙鞋還在不在,那個店長很惋惜的說已經賣掉了。

  我「哦」了一聲,不甘心的問道,「果真賣完了?這麼快——」說著,仍然拿眼上上下下、前前後後掃了一遍幾排鞋架子,果然沒有和昨天那雙一模一樣的乳白色女士鞋子。

  越是這樣,越是顯得那*白色的女式皮鞋的獨一無二,越是叫我為自己的一時意氣而懊惱。

  「我們店裡的鞋質量、做工都是一流,但是有的品類定價高,走量少,我們通常不會進太多貨。」

  那個店長依舊不忘誇讚自己店裡貨品的好處,可是我此刻並不關心價錢,只關心數量——有,還是沒有。

  那個店長看到我失望的樣子,忽然想起了什麼,支支吾吾同時也很委婉的告訴我:最後一雙是昨天和我吵架的那位少爺買走的。

  我聽了,更加失望,便轉身走了出去。到了門口,看到一個和大世界劇院圈裡有些相似的遊樂場,只不過規模更小,只有單調的幾組滑梯和幾隻旋轉木馬。我交了錢,坐到了一個木馬上,托著下巴,任憑其悠悠的轉著。

  腦子裡只有那雙鞋。其實我已經不記得那雙鞋具體的細節模樣,只是忘不了明曦的眼神。

  不知何時,猛地抬起頭來,發現對面的木馬上坐了一個人,正在看著我。

  「你來做什麼?」我看著元存勖,以為自己是在做夢——噩夢。

  「怎麼?後悔了?」元存勖一臉壞笑。

  我支開兩手,推了推發梢,沒精打采的說道,「我要回家了。」說著便拎起包,下了木馬。為免爭執,還是早走為妙。

  元存勖跟著跳下來,雙手插兜,說,「就這樣讓自己的小妹失望?」

  「就算讓她失望,也總比讓你如願好。」

  「如我什麼願?」他故意問道,什麼願自然他心裡最清楚。做生意的人永遠有一筆帳,取之與之,失之得之,從來不會白走一單。

  元存勖繼續說道,「我可以把鞋送給你。不過,也請你幫我一個忙。」

  我背對著他,說,「我不想和你做交易。」

  這還不是交易?交易不分大小,不分貴賤,借債五萬大洋是交易,換一枚紐扣也是交易,所謂交易,就是拿你的換我的,用我的換你的。可是,我有什麼呢?不僅欠錢財債,還要欠人情債!

  「只是幫一個忙而已。沒什麼交易。我想買一件西裝——需要一個人幫我選一選。」

  想找這樣的人,舞月樓里多少位?隨便叫一個就是了,在此故弄玄虛。

  「你也太高看我了。我會有什麼眼光?」我冷笑一聲。

  「怎麼樣?只消看幾眼,就可以為你妹妹得到她最喜歡的禮物。」元存勖走上前,拉住我。

  他太了解我了,知道我不願讓明曦失望,所以很有預謀的在這裡「等」我,守株待兔一般,就此再提出要求。可惡的是,我偏偏是那隻蠢得不能再蠢的兔子!他真狠——總是拿準我的弱點、我的窘迫所在。

  可是,有什麼辦法呢?昨天兩個人還凶凶的吵了一架,今天卻要陪他看衣服,真是——

  我佩服他的厚臉皮,也驚詫自己的不記恥。偶然的一瞬間,忽然想起很久以前他說過的那句話,我們才是一路人。

  上帝,我真的和這種人是一路人?我昨天還在罵他沒骨頭!

  心裡不知上下激盪了多久,我終於還是回了頭——對我來說,有他在此,苦海無邊,回頭也不是岸。然而,也許是心中對明曦的一絲絲不忍在作祟,我無法控制自己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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