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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先把我的腳放下。」她臉燒起來,「你不是混蛋,只是我們門不當戶不對,做朋友很好,做夫妻就不合適了。」

  他拿了干布印干她腳丫子上的水。她的腳談不上漂亮,不過腳掌很小,他一個手掌就能徹底握住,腳趾頭圓圓肉肉的,像一顆顆小蘿蔔,十分討喜。

  「好。」他擦淨她的腳丫,又拿出塊長布條往她腳上一圈圈地纏上去。

  「什麼?」她疑惑看他,猜測他言中之意,就沒發現自己的腳被裹起。

  「你不是說我們適合當朋友?那我們就當朋友。」秦揚風不緊不慢的纏著,纏到她的腳踝時他打了個精巧的蝴蝶結。

  「朋友?」蘇黎歌腦袋轉不過來。

  他又將鞋子小心翼翼套到她腳上。

  「對呀,朋友。像我們剛認識時那樣,最適合我們的相處方式。」他放下她的左腿,轉而抬起她的右腿。

  她的右腿比較難處理,小腿上被趙銘安打傷的地方還沒全好,包著傷口的紗布已經脫落。

  蘇黎歌回憶起兩人認識的最初,一起喝酒一起醉,嘻笑怒罵誰也沒放在心頭過,確實是他們之間最沒負擔的相處方式。

  可不知為何,他說出「朋友」這兩個字時,她雖然鬆口氣,心裡卻升起些無法言明的失落。兜兜轉轉一大圈,他們回到最初,而如果沒有這場意外,他們之間大概連朋友也當不了。

  但不管怎樣,他的提議確實是如今最適合他們的距離。

  「土豆涼了,快點吃。」他催促一聲,手已經拆掉了她腿上舊的紗布。傷口上一片綠糊糊,是前兩天沈束給她上的藥,他倒下水,又用布仔仔細細地擦著,直至將最後一點污漬和血痕都拭去。

  「你吃了嗎?」她聽話地剝去土豆皮,忽然想到這事,問道。

  「我一會再吃。」他頭也不抬,又開始脫她的鞋,「八爺,我給你的腳纏上布,你就沒那麼容易再磨到,不過今天還是少走點路。」

  遙遠而熟悉的稱呼在耳邊響起,她失神。

  「八爺」還是四年前她在雜誌社的暱稱,她是編輯,筆名「黎八」,他們都管她叫「八哥」,清穿劇盛行,她又被叫成「八阿哥」,最後成了「八爺」。

  那時候他是雜誌社的投資者之一,也算她的老闆,不過他並不管事。每次他都踩著飯點到雜誌社,從她的便當里搶起最大的那塊肉,咬一口再嫌棄地扔回給她,氣得她把牙齒咬得「咯吱」作響。

  她以為他只是個隨和幽默的富二代,而她在他眼裡也只是個有趣的小員工,沒什麼特別。後來……她的閨蜜徐宜舟和雜誌社真正的管事人蕭嘉樹走到一塊,連帶著她和秦揚風的接觸也多起來,一起去過遊樂場,一起泡過小酒吧。徐宜舟和蕭嘉樹都是愛下廚的人,每到節日就叫上他們兩到家裡小酌,四個人天南地北地聊著。

  那段時間大概是他們之間最沒心沒肺的日子。

  也許正是因為太沒心沒肺了,他們才陰差陽錯成了夫妻。

  說來也怪,芸芸眾生,為何他偏就對她另眼相看?

  蘇黎歌一直想不明白。

  「秦少,別鬧。」她想到這段過去,想到徐宜舟、蕭嘉樹乃至她人生中為數不多的幾個至交好友,不自覺就彎了嘴角。

  當朋友的時候,他叫她「八爺」,她稱他「秦少」,兩個人像在演武俠劇。

  聽到這聲「秦少」,秦揚風也有些恍惚。

  她一直以為他們的相識是因為徐宜舟和蕭嘉樹,但其實他們的相遇遠比她的記憶要早,只是她忘了而已。

  那應該是蘇黎歌畢業的第二個年頭,他在s大外的小酒吧「暮光」里遇到她。那天是「暮光」酒吧搬離大學城前的最後一晚營業,他的好友葉景深在酒吧里等一個人。

  他印象很深。吧檯上有個小姑娘在唱歌,葉影深聽得很認真,他說他在這家酒吧里找到顧瓊琳時,也是這個小姑娘在同樣的位置唱同一首歌。

  離他們很遠的卡座很呱噪,幾個小姑娘在慶祝生日,蛋糕抹得天昏地暗。他從洗手間出來時正聽到有個甜脆的聲音說——「祝我誕生!」,他轉頭看到酒吧的碎光里她嬌憨的臉。

  他們喝酒到深夜,他叫了計程車送葉景深回家,結果被她給霸道地搶走了。

  蘇黎歌一定不知道,當時她的臉上抹滿了奶油,像只歡脫的小京巴,只有一雙眼睛亮得迷人。

  後來,秦揚風才知道唱歌的小姑娘就是屬於蕭嘉樹的徐宜舟,而屬於葉景深的顧瓊琳在那天離開,他唱得爛醉如泥……

  記憶和緣分這兩種東西都是這世上最神奇的東西,前者讓過去永遠不過期,而後者則讓不可能的變成了可能。

  其實他沒想過會和她重逢。來a市之前,他剛參加完葉景深舉辦的星光慈善夜,葉景深和顧瓊琳在台上甜蜜、蕭嘉樹和徐宜舟在台下恩愛,只有他這隻單身狗還在人群里尋找一個似乎不可能會出現的人,希望來一場不期而遇的相逢。

  而讓人始料未及的是,這場相逢竟然真的發生了。

  「包好了。」他放下她的腳,抬起頭。

  蘇黎歌終於看到他的臉。

  溫柔的臉龐,帶點壞壞的笑,像他四年前每一次要搶她便當里雞腿時的模樣。

  「今天你就呆在這裡,哪也別去。食物的事交給我和薛晨,我們會把男生全都叫到山上布陷井。」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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