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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還有多久能到?」

  韓宣抬起頭問道,火堆旁樹枝上,野兔金黃色外皮正往下滴油,隱隱約約已經能聞到香氣。

  「你還說,要不是前天你指錯路,我們開到了印第安納,現在哪會還在密西根。」

  韓父仰頭喝了口水,鄙視眼神看向兒子。

  「明明是你提前拐了彎,居然開了大半天才發現房子是印第安風格?」韓宣狡辯道。

  胖丁從他身邊站起,明明還在喝奶,依然被野兔肉吸引著往火堆走去,要不是韓宣伸手拉住它,晚上可能又要加餐了。

  小胖丁經過這段時間休養胖了許多,好幾天沒有洗澡,毛都變成灰色,尤其是那圓圓的大腦袋,占了體積三分之一還多,配合臉上超萌表情,每時每刻都在俘虜韓寶寶的少女心。

  韓父將烤兔從火堆上取下,用桶裝水洗乾淨碗筷,將只後腿分給兒子,這些已經足夠他吃了。

  兩人沒發現,小胖丁彎彎扭扭跑進不遠處草叢中,不多時又玩命跑出來。

  父子二人聽到撕心裂肺的貓叫聲,猛然回頭。

  只見一隻大耗子正追在它後面,小貓撒腿奔逃。

  「……胖丁,你是貓啊!」

  男孩欲哭無淚的聲音在平原上迴響。

  第13章 小鎮狂歡

  離開紐約已經10天,明尼蘇達州94號公路上,悍馬車風塵僕僕前行著。

  原本不應該花費這麼長時間,不過因為開車勞累,韓父在汽車旅館裡休息了兩日,幸好期間還碰到個十八歲左右的青年,搭順風車幫忙開了一整天,可惜這種好事再也沒有遇見過。

  天色已經漸晚,韓宣在地圖上發現附近有個小鎮,便讓父親從岔路開了進去,獨自旅行是很累人的事情。

  坐著的累,開車的人更累,如果有必要,現在讓韓千山扔掉這輛車去搭飛機回家他都願意。

  離蒙大拿州還有一天的路程,這是父子倆最後一次休整。

  沿著彎曲小道前行了三四公里,五月初,正是冬小麥接近成熟的時節,青嫩小麥已經開始發黃,在晚霞照耀下更是如此。

  遠處白色風車轉動,有些破舊,那是小鎮上廢棄的磨場。

  機械帶來了快捷與方便,除了幾十歲的老農戶,已經有人再使用它了,看來用不了多久便會徹底消失,而此刻,它依然在轉著。

  羊群行走在路邊,風車配上遠處青山、滿天的晚霞,還有一望無際的小麥田,這是一幅觸動人心的畫卷。

  小鎮房屋大多是松木建成,牆面用油漆刷成白色,只有屋頂是黑的。

  車剛開進小鎮停在路邊,便有個穿著怪異的白人大漢走過在,他臉上有白色和紅色的油墨痕跡,手臂肌肉像是快要爆出來,一條條粗壯筋脈橫在上面。

  壯漢走近,將手搭在車窗邊,向韓千山道:「嗨!亞洲小子,真是輛好車,你們是來參加多戈狂歡節的嗎?」

  「什麼狂歡節?」韓父疑惑道。

  壯漢意識到他們只是路過的旅人,渾然不介意,笑著解釋:「哈哈你們真是走運,今天是我們多戈村一百三十年紀念日,快下來我帶你們去慶祝吧!好客的多戈村從來不會怠慢朋友,還有你,小孩,相信你會愛上這裡的!」

  「聽你們口音是西部來的吧,哪裡?猶他還是內達華?」還沒等父子倆回答,壯漢又接著繼續問道。

  韓千山搖搖頭,笑著回答道:「加利福尼亞,現在在蒙大拿開設牧場。」

  「嘿我就說,快過來吧,等天黑篝火晚會就要開始了!哦,對了,我叫安東尼,安東尼史密斯,你呢?」和安東尼的外表不同,他似乎是個健談的人,而且非常風趣的樣子。

  扭頭看向兒子,韓千山摸摸他腦袋問道:「你想要參加嗎?」

  小韓宣想了想,瞧到安東尼渴望眼睛,點點頭表示答應。在美國,一千個小鎮就有一千種紀念日,連些社區都會有,所以並不驚奇,而且每個地方風俗都不相同,看到周圍人們臉上的神秘油彩和高興神情,似乎是個不錯的節日。

  舉辦晚會的地方在小鎮中心廣場,並不大,只有一千多平米的樣子,廣場中間架起的高聳木柴堆,此刻還沒點燃,氣球和彩帶裝飾在各個角落。

  小鎮居民正將自家桌椅貢獻出來,或者是帶上烹飪粗糙,卻十分好吃的美食,四面八方向著廣場前進。

  這裡大概有兩百多戶人家,而且很多年輕人去往大城市工作,所以也不算擁擠。

  安東尼跑進一戶人家,不一會兒就走出來,將手抹在韓千山和男孩的臉上。韓宣伸手碰了碰,指尖便留下白色痕跡,不用說,自己他臉上一樣了。

  太陽很快便下山,餘暉落盡。

  除了廣場上路燈,其他一片漆黑,不多時連路燈也變黑了。

  一位老人舉著手中火把扔向柴堆,大概是被灑了汽油,烈火猛然就生了起來,周圍人們歡呼雀躍,節日開始了。

  狂歡的情緒像是感冒能傳染,周圍人們繞著火堆跳起舞,連小韓宣都加入進來,拉著父親的手,跟隨周圍居民唱出的歌謠扭動起身體。

  可惜沒有酒,歡快之餘韓宣也不無遺憾,抬頭看了看父親,考慮自己喝了他會不會坐牢。穿著清涼的熱情姑娘們,在人群里發現了這個可愛的孩子,眯起笑眼團團圍住,將他抱在懷裡,輪流蹂躪著他的小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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