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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警察這個組織就是建立在垂直的架構上,就好像以前的日本皇軍一樣,上級的命令是絕對的。警察法里明文規定:“警察須接受上級的指揮監督,執行警察的勤務。”也等於是為了確保此階級制度所做的宣言。

  (還有兩天。我能否親手把真兇揪出來?)

  如果不能的話,田代江理子就會成為殺人犯,記載著“嫌犯已經死亡”的文書也將被送往檢察廳。一旦署長做出裁定,區區一介警部補的秋宮是沒資格反對的。就算那疊紙世人不會看到好了,但是田代江理子將永遠頂著殺人犯的污名。

  (這樣她不就死不瞑目了?)

  當然,對田代江理子或對段內敬士,秋宮警部補都沒有什麼特別的偏見。只是,要用這種連自己都無法認同的方式讓案件落幕,他就是無法忍受。站在執法人員的立場,站在堂堂男子漢的立場,要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地看著案子被草率解決,與上司妥協,比教他死還讓他難受。

  白天,近藤刑警說的那番話還在他腦袋裡打轉。關於這個案子,江葉章二肯定知道些什麼、隱瞞著什麼,近藤是這麼說的,而他心裡也這麼認為。

  連吃飯的時候,他都還在想這件事。

  他太太喊他:“老公,從剛剛你的筷子就一直停在半空中不動,你是怎麼回事?趕快吃啊。”

  “嗯。”他趕忙拿起筷子,伸向裝生魚片的盤子,夾了一塊。

  這時,他的女兒突然大聲驚叫:“討厭!爸爸,你把生魚片放到湯里了。”

  “什麼?這不是醬油嗎?”

  “爸,你振作一點嘛!”

  聽到女兒的話,老婆也跟著附和:“是啊,現在就開始痴呆未免太早了吧?”

  悲慘的晚餐結束了。實行完秋宮式健康入浴法後,他爬上床,然而思考的漩渦滿腦子打轉,就是無法入睡。如今,警部補的思緒全集中在江葉章二一個人的身上。

  其實,警部補覺得江葉可疑也不是今天的事。自從他看過《深夜文藝》所刊載的評論後,心裡深處就一直藏著這樣的想法。段內的作品《屍體和口紅》被其它兩位評審說得一文不值,卻因為江葉的力挺而入選為佳作。很明顯地,這理由過於牽強,看來就像是為了接近段內所設下的局。

  (之前,我的懷疑是對的。)

  事實擺在眼前。之後,江葉確實去了段內工作的牛郎俱樂部,而且還約好星期天晚上要去他家拜訪。

  為什麼?為什麼江葉要接近段內呢?他不懂,思緒淨在原地打轉。

  (想不出來。好,乾脆從頭開始,嘗試跳躍式的推理!)

  江葉會知道段內的存在,是從他讀過對方投稿徵文比賽的作品《屍體和口紅》開始的吧。那部作品的內容好像是描述十五歲的少年連續侵犯少女,將她們殺害後在屍體的某個部位塗上口紅。

  用口紅在屍體的某部位作畫、狎弄--多麼變態的手法。如果說這個情節不是虛構的,而是以現實發生過的事件為範本,那麼對相關人等而言,那將是永難磨滅的回憶。

  江葉章二的身邊,是否曾有少女遭受這樣的荼毒?一個和他感情很好的少女?

  在評論這部作品時,確實有一名評審寫到:“我是看在它有部分內容異常寫實的份上,才同意遴選他為佳作的。”段內的作品並非出自空想,而是把他曾經做過的事照實寫下,會讓人覺得寫實也是理所當然的。讀完作品後,江葉章二的久遠記憶因此被喚起,應該也很合理吧?

  此刻的推論雖然還很模糊,不過江葉殺害段內的動機總算是浮現了。

  然而,秋宮警部補的推理卻在這裡完全打住了。

  (讓鐵鏈做的腳鐐給剝奪自由的江葉要如何逃出那個家呢?)

  那可是纏繞兩圈後再緊緊扣上掛鎖的鐵製腳鏈。鎖匠阿近(近藤刑警)在打開江葉的鎖後,回到警署曾說過這樣的話:

  “那副三和鎖匙出產的掛鎖被稱為PL型,裡面有一個地方設有特殊機關,就算事先知道鎖的構造也無濟於事,門外漢是根本打不開的。靠一根鐵絲?別開玩笑了,我都用了兩件工具,而且切入的角度不對還不行。沒有什麼爛鎖光靠鐵絲就可以打開的。”

  江葉若要前往段內的住處,非得先把腳上的鏈子解開不可。要這麼做,就一定需要米樂手上的鑰匙。可是,為了防止鑰匙被奪走,米樂寧願把它衝進馬桶也不肯交出來,這樣的她,是不可能聽從江葉的哀求把鑰匙給他的。

  (看來還是不行。)

  不說別的,若要把兇手設定為江葉,那麼遺落在現場、寄給白河澄人的簽收單不就連不起來了?

  江葉辭掉米樂的家教後就到美國念書。白河澄人購買蜂王乳的收據輾轉流到他手中的可能性幾乎是零。上星期在白河家,他被解開腳鐐的時候身上穿的是純白的夏季西裝。雖然褲子皺巴巴的,但外套一看就知道是剛縫製好的。不管怎麼想,他都不認為九年前的舊簽收單會塞在這件西裝的某處。

  簽收單和腳鐐,這兩個謎團,只要其中一個解開了,另一個謎也會自動瓦解。

  秋宮警部補躺在床上輾轉反側。一個推理被另一個推理推翻,思路一會兒往右,一會兒偏左。思緒的波瀾折騰著警部補,讓他快要喘不過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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