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他朋友程越知道這事後,在電話里猛潑冷水:“傻小子,王子是拿來讓你做夢和拯救的,你既不是少女又不是騎士,興奮什麼勁。”

  於帆回罵:“你是不是被人甩了,眼紅嫉妒。”

  那頭程越握著電話陰笑:“我被人甩了?你去打聽打聽,我程越被人甩過?”

  “是是是,你英俊天下第一,瀟灑天下第二,嫵媚天下第三,誰甩你誰腦袋被門給夾了。”

  “孺子可教。”程越很是滿意。

  程越當年釣上某一以冷酷知名的圈中名人而名揚天下。號稱入入江湖以來,從來只有他甩人的份。性愛、性愛,他程某人只取第一個字。這種境界實在太高,於帆心神嚮往,於是上前虛心拜師討教,正逢程越陷入經濟危機,於是,兩人本著互利互益的方針。程越拎著旋行包就入住了於帆的狗窩。

  當時於帆剛出社會,沒見過什麼大世面當然也沒什麼見識,一直不知道程越手裡拎著的包是如何得名貴,只知這人比自己還落魄,銀行卡里只剩十六塊五毛六,而且,程越窩在他床上剪腳指甲剪得怡然自得。

  直到於帆的一個女同學過來看他,程越出去應的門,那個女人先是盯著程越的臉看得兩眼發愣,再是盯著他的行頭兩眼發直。暈陶陶地抓住於帆的胳膊問:“那個是什麼人啊?他家幹什麼的?走私的還是貶毒的?是不是什麼太子爺?”

  於帆拎開她:“你發燒了?”

  那個女人又是一陣尖叫:“他的包啊,他的那套包,幾十萬啊,看到那個小掛件沒?那隻小熊,這也是限量版的啊……”

  等把那個尖叫連連的女人送走後,於帆也明白過來了,程越的包比他們現在窩居的小房子還值錢。

  程越盤著腿坐床上看電視吃泡麵,餓死鬼的樣子。

  “聽說,你的包很值錢?”

  “是啊。”程越翻了一個白眼。

  “聽說那掛拉鏈上的小熊也很值錢?”

  “是啊。”程越繼續翻了一個很大的白眼。

  於帆一把搶回泡麵:“靠,那你還跟我住這破屋,搶我口糧。”

  程越目露凶光,撲上來搶回泡麵,撈光裡面所有麵條,再把湯倒進肚子裡:“值錢有個屁用,又不能吃。”

  “你家很有錢?”

  “有錢我還在這?”程越很沒好氣,“那是我以前一男朋友送的。估計,世界上用這包的人我是最窮的。反正別人也一直以為是假的。”

  程越說著摸摸肚子,覺得不夠飽,從於帆換洗衣物的口袋裡掏到幾十塊錢,歡呼著奔出門去買填塞物。

  於帆心下愴然,撫著隨便扔地上那套箱包,直替它們叫屈,可憐你們跟了程越這主人,連驗明正身的機會也沒有.他以為不過是個包,別人不過認為是個假冒名牌的包,就是沒想到居然是正品。跟了程越真是無比掉身價啊。

  後來他送盛家行一小破石頭掛件,愣是有人以為是什麼什麼大師的獨一精品。

  主要盛家行是個正宗的王子。

  現在,這個王子正邀他共進晚餐,花前月下……於帆在想了些十八禁的圖片後,時間就所剩無幾,忙從一堆衣服里拎出一件最乾淨的,一路狂奔下樓。公車還是很不給面子的一搖三晃地開走了,於帆在後面揮著手追了一程,那司機甩都不甩他,你當我這是計程車,你揮揮手我就停?

  於帆只好揮手叫了一輛正蹤的TAXI。

  盛家行倚在車上等他,他好像習慣把雙手放在口袋裡。細細追究起來,那天早上要不是盛家行耍帥一隻手拿咖啡,他也不會撞翻他。不過,這麼看著他,簡直是帥到沒天理,於帆差點沒滴下兩滴口水。

  盛家行的視線落在他身上,也不知道看到什麼,“唰”地取下墨鏡,目眥欲裂。於帆順著他視線看向自己的胸前,他穿了一件T恤衫,正前方逢著一個人頭,頭蓋骨是可以掀起來的,露出噁心八拉的大腦來。

  “哈哈哈……我們老闆從曰本帶回來的,每人一件,男女都有……”於帆看著盛家行恐怖的表情住了嘴。

  “給我上車。”

  不等於帆坐好,車子已疾馳而出。

  “嗯……那個盛先生……方向好像錯了,香海在那邊……”

  “你閉嘴。”

  一路下來,景物越來越熟悉。車在他住的樓下停住,盛家行也不等他帶路,從他身上搜出鑰匙。

  “還是跟狗窩一樣。”盛家行冷著一張臉,上次還真沒發現,床單居然還是唐老鴨的,“你還真長大了……”

  於帆有種強烈不好的欲感。

  半個小時,一個小時,一個半小時……

  盛家行伸出手:“過來……”

  “不要……哇……”

  “你過不過來?”

  “不要啊,求求你了。”

  “你敢不聽我的。”

  “求求你了,還是不要了……啊……”於帆一聲慘叫,盛家行上前反剪著他的雙手,把他壓制在地上。“你不能這麼做?”

  “那些垃圾你還留著?”

  “那是我的生活用品。”於帆死撐。

  “唐老鴨床單、全是口水的枕頭、紐扣掉了一半的襯衫、抽絲領帶?不是垃圾?”

  “全都可以用的。”盛家行手上一使勁,於帆馬上一陣鬼哭狼嚎。

  “你十七啊?你扔不扔?”

  “憑什麼?”

  “我不喜歡有人邋裡邋遢地出現在我面前,更不喜歡我曾在垃圾一樣的房間裡睡了一晚。”

  “我媽媽說,男孩子髒點沒關係,會有女孩子幫忙的。”

  “噢?你會有女朋友?你不是GAY嗎?”

  “我可以找個男人幫我收拾。”於帆氣得大吼。

  “在他和你上床後還幫你清理狗窩?扔不扔?”

  於帆淒涼萬分地把兩袋垃圾扔到了垃圾堆,低頭垂手地回來復命。盛家行這才面無表情地點了點頭。

  此地不宜久留。於帆在里對自己說。

  剛才他只是嚎叫,現在他只想大哭。他錯了,他真的錯了,他只想和王子共晚餐,但他從不知道和王子共進晚餐時的衣服會讓他傾家蕩產。瞪著標籤上的幾個零,幾個零好像也在嘲笑地回瞪著他,姿態顯然比他高多了。戳戳標籤,我戳死你們。盛家行似笑非笑地在他身後。

  “這位先生,您需不需要看一下本季的新款?”漂亮的女店員亮出招牌式的職業笑容。

  聽到於帆的耳朵里就成了“冤大頭,您要不要看一下本季你買不起的新款。”

  “謝謝,我想我沒什麼需要的。”於帆扭頭就走,被盛家行給揪了回來。

  “你平時膽子不是挺大的嗎?”

  “不不不,其實我一向膽小如鼠。”

  “是嗎?”

  “是啊是啊。”於帆點頭。上帝,我知道我不該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我更不該在腦子裡非禮優雅尊貴的王子。我真的沒想到王子是這麼貴的。

  盛家行對一個店員說:“隨便拿一套合適他尺寸的讓他試穿一下。”

  於帆怒目相向,賴在更衣室前:“姓盛的,你是不是在整我?就算我色膽包天,天天盯著你看,想像你沒穿衣服的樣子,你也不用這樣來整我吧。都是圈子裡的人,相煎何太急……”

  “誰和你是同一個圈子的人。”盛家行冷笑。

  “你……不是……”於帆愣住了。他不是,也對,那晚他來到酒吧就已經半醉了,也許根本不知道自己在GAY吧里。

  “受打擊了?”盛家行靠在門口,“就算我是,你又有什麼好高興的?”

  於帆苦笑,嘴上痞痞地說:“因為你睡過我的床,蓋過我的被……”

  盛家行不耐煩,剛想甩上更衣室的門,被於帆揪住衣領。

  “姓盛的,你耍著我好玩?”

  盛家行拿開他的手,慢條斯理地把開掉的紐扣扣回去,忽然笑了一下:“對了,我不是同性戀,但我是雙性戀。”

  於帆“啊”的一聲,在裡面邊換衣服邊罵:靠,雙性戀,老子最痛恨雙性戀,最沒節操的就是雙的,男的行,女的行,看著男的想著女的,看著女的想著男的,媽的。

  於帆換好衣服往鏡子前一站,還真有點世家公子哥的樣子,可惜是個假冒偽劣產品。

  於帆有一秒陶醉在自己的美貌中,對著鏡子裡的自己大加讚賞:“哇,你真帥,我簡直愛死你了。”轉頭湊到盛家行耳朵邊,“姓盛的,我先告訴你,我連這件衣服的袖子也買不起。到時丟人丟大了,你可別怪我。”

  “又想當癩皮狗?”

  “你別侮辱我的性別,母狗才癩皮。”

  這兩個人咬耳朵互損,單就外表上看,很令人賞心悅目,不過,因為表情很詭異,湊一塊合計什麼似的,怎麼看都像兩衣冠楚楚的騙子。

  香海是家很有名的中餐廳,來此用餐的半數以上是名人,坐那用餐指不准隔壁桌戴一大蛤蟆鏡欲蓋彌障的就是一巨星。香海的老闆康誠是個GAY,香海風頭最健的時候,一本雜誌不失時機地採訪了康誠。因為當時,香海還是本市第一家以藥膳為主的餐廳。問起康誠的婚姻問題,這個非常有味道的男人坦白自己與人同居,並且,對方是一個男性。

  這下子頓時引起軒然大波,一干人全在猜測他的同居人是誰。從明星一路猜到香海的掌勺大櫥。結果卻跌破全民眼鏡,他的同居人是他的死對頭,一本八卦雜誌的老總。

  大家從報紙、電腦、雜誌等等等媒體途徑得知這個信息,還堅信不疑。沒想到仇人變情人,要不是當事人現身說法,每個人都覺得是在忽悠。

  再加上他的同居人實在不是什麼東西。該人雜誌的宗旨就是挖名人隱私以及名人七大姑八姨的隱私,這讓所有有點名氣的人提到該雜誌都是咬牙切齒的,雖說這個年代,出名要靠炒作,要靠爆量,有時別人不爆自己也會爆。可該雜誌卻正兒八經地聲稱,他們只八卦真實事件,絕不會弄虛作假。

  香海與之結仇就成了必然的事。誰讓這麼多大名人小名人全擠這餐廳用餐啊。以為弄兩保安,立一禁止拍照的告示牌就可以解決問題,高枕無憂了?該雜誌養的一幫狗仔為了工作與獎金使盡一切法寶在香海割肉吃,割得每個人痛得淚往肚子裡面咽。

  該人還放話:媒體有播報權,你們做了,我就有辦法挖出來,你們沒做,就算我們能撬開你的保險箱撣到裡面的一顆灰,也撬不到你們的事。

  至於香海營業額下降,城門失火,總會殃及池魚,但也不能為此剝奪說真話的權利,更不能以此讓我們不把真實的事件擺出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