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不過,瑞典確實有一點與眾不同的味道。因為,距離阿道夫·古斯塔夫時代已經過去了的三百年後,瑞典的維森皇室里又一次出現了覺醒的血脈,血脈似乎比當初的阿道夫·古斯塔夫還要純粹。

  這個消息還是當初菲尼克斯從里世界情報販子那裡弄到的,鑑於當年阿道夫·古斯塔夫對拉法埃萊的沉迷推崇,即使菲尼克斯知道拉法埃萊不可能看上他,他還是心裡不怎麼舒服地調查了一下阿道夫·古斯塔夫的情報,順便還有現在的瑞典王室成員信息。

  亞爾林·古斯塔夫,官方上的信息是瑞典國王第三子詹姆斯王子與索菲亞王妃的獨子,第三代王室成員中最受老國王寵愛的王子殿下,但事實上,亞爾林·古斯塔夫的生母是一個美國女人,詹姆斯王子眾多情婦之一。在發現詹姆斯王子是個花心騙子之後,那個美國女人沒有告訴他懷孕的事情,毅然決然地分手回到美國,定居在邁阿密。

  後來,詹姆斯王子發現了亞爾林的存在。為了在爭奪王位的時候多一筆籌碼,他威逼利誘地將亞爾林從那個美國女人手中奪走。

  只不過,風水輪流轉,詹姆斯王子完全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因為瑞典老國王直接越過了自己的兒子們,將小孫子亞爾林·古斯塔夫列為瑞典的王儲。

  在維森皇室里,比出身更加重要的是天賦。

  亞爾林·古斯塔夫覺醒了瑞典王室一脈相傳的白銀巨龍血脈,這份血脈足以壓過他的叔伯堂兄弟稱王。

  如今的瑞典,完全是亞爾林·古斯塔夫說什麼是什麼,哪怕他大手一揮,削了詹姆斯王子和王妃三分之二的日常花銷,著實讓那對夫妻不太好過,他們也不敢說什麼。

  維森世界裡,強大即是法律。

  現在,獵犬怪本來能夠以更加隱秘的方式幹掉派屈克·埃姆斯,但他沒有。雖然沒有留下具體皇室的標識,但他在屍體上留下了獵犬怪的標誌。

  獵犬怪在警告派屈克·埃姆斯的同夥,這是宣戰。

  那麼,究竟是什麼東西能夠讓維森皇室如此大張旗鼓?

  菲尼克斯眨了眨眼睛,他湊到拉法埃萊耳邊,小聲地道:“會不會是那個寶藏?”

  “寶藏?”拉法埃萊挑眉,“巨龍珍寶?”

  “對對對。”菲尼克斯點頭,作為一隻經歷過傳奇時代的鳳凰,雖然他只會在拉法埃萊轉世的空窗期關注一下大陸的情況,並沒有插手大陸的爭端,但對那一場曠日持久的戰爭,菲尼克斯印象蠻深刻的。

  在亞瑟王發兵東方大陸之前,維森七大王國就因為一個寶藏亂了起來。能夠讓維森皇室瘋狂的寶藏,當然不是普通的金銀珠寶。

  據說,寶藏里最珍貴的寶物是曾經盛放過耶穌之血的聖杯和刺死了神之子的朗基努斯之槍,誰得到了這兩件寶物,誰就會成為真正的王者。

  對當時得知了寶藏秘密的維森皇室而言,亞瑟王的軍隊固然是個大-麻煩,但他們有著更加快捷有效擊潰卡梅洛特的方法,那就是找到寶藏,成為真正的王者。

  為了爭奪開啟寶藏的七把鑰匙,七國打得你死我活,最終內耗過重的東方大陸就便宜了卡梅洛特,被輕輕鬆鬆地劃入了亞瑟王統治的領土裡。

  因為維森皇室有著遠古巨龍的血脈,還為了這個寶藏如此瘋狂,那個不知名的寶藏就被稱作“巨龍珍寶”。

  拉法埃萊摸了摸下頜,若有所思地道:“朗基努斯之槍,我倒是知道它在哪裡。”

  “哪裡?”菲尼克斯好奇地看向拉法埃萊。

  “咳。”拉法埃萊輕咳一聲,道:“彌賽亞那兒。加百列收集了朗基努斯之槍的所有碎片,修復好之後專程還給了彌賽亞。”

  菲尼克斯的眼睛倏地一亮。

  朗基努斯之槍就是當初名為朗基努斯的士兵用來刺死彌賽亞轉世耶穌的那把長-槍,因為沾上了耶穌的血才有了特殊的力量,成為了聖遺物。加百列這一送,等於將上輩子扎死自己的兇器當做禮物送到了受害人的手中……嗨呀,他怎麼就沒有想到呢。

  菲尼克斯眼睛鋥亮,他怎麼沒有想到這個辦法!

  雖然就現在看來,上帝對彌賽亞的“寵愛”摻雜了不少利用的成分,其實彌賽亞也挺無辜的。但對於親眼目睹了創世慶典發生那一幕幕的菲尼克斯而言,當時的拉斐爾差點就要跪在彌賽亞面前的那一幕堪稱菲尼克斯的鳥生陰影,如果當時不是有誰抓住了菲尼克斯,他都要不管不顧衝到彌賽亞面前啄他的腦袋了。

  菲尼克斯用力地攥住拳頭,黑眸灼灼,有些興奮地道:“我想要那個寶藏!”

  雖然朗基努斯之槍沒有在寶藏里,但裡面還有傳說中的另一件寶物,盛放過耶穌之血的聖杯。

  稱不稱王無所謂,菲尼克斯要找到聖杯!

  然後將聖杯送給彌賽亞當禮物,嘿。

  拉法埃萊一看菲尼克斯那小表情就知道這小傢伙正憋著壞呢,應該說,不愧是跟加百列有關係的崽,菲尼克斯敢想敢做的架勢頗有當天加百列熊遍天堂的風采。

  “別胡鬧。”拉法埃萊低聲訓斥道,雖然天使大多不喜歡彌賽亞,但彌賽亞在天堂的地位很高,實力也不俗,總歸不是現在菲尼克斯能夠挑釁的。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