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被這樣的吃法給爽到,趙雪拋棄了細嚼慢咽的做法,開始一塊肉一大口酒的吃喝,這樣的吃法十分爽快,讓她打心裡舒坦,但也讓她吃的心疼。

  趙雪大口嚼著午餐肉,每吃掉一塊肉她就有一種強烈的負罪感,因為她完全是用原本能吃好久的肉來換一時的爽快,算起來根本不值。

  在內疚感和爽快感的雙重衝擊下,在便利店涼爽的空調下她都吃的滿頭大汗,完全是讓糾結給逼的。

  吃完了最後一塊肉,趙雪依依不捨地舔了舔還有殘留肉味的手指頭,然後一口氣喝乾了易拉罐里所有的啤酒,雖然以前吃過很多山珍海味,但是現在,在趙雪心中沒有比午餐肉配啤酒更絕妙的搭配。

  如果在末世能天天吃到這樣的肉罐頭,她願意用短命十年來換。

  在趙雪盡情吃喝的時候,宋程也忍不住抬頭來看。雖然遠隔一張桌子,他聞不到午餐肉的香味,但是肚子仍然咕嚕嚕地叫了起來。

  在來到便利店前,他剛吃過晚飯,但是他的晚飯是兩塊凍好的粥。

  與其說粥,那也是抬舉他自己,那粥稀得可以說是稀飯,甚至說是米湯都不為過。

  學習心懷天下的范仲淹大人,貧窮的宋程每天會煮一鍋粥,然後等晚上凍好後分成四塊,每天早上和晚上各吃兩塊,然後安慰自己這是學習范仲淹,既然范仲淹大人每天吃兩塊粥就能度日,那麼我也行。[2]

  然而,堅強的意志顯然不能填飽他的肚子。宋程仔細想過,如果自己能有一個好朋友願意把好飯好菜送給自己吃,他一定不會像范仲淹大人一樣有節操,他可以肯定自己一定會把那些好飯好菜吃個精光,而且連盤子都會舔乾淨,一絲油花都不會留。

  作者有話要說:  [1]兩句詩來自曹植的洛神賦,據傳比喻甄姬

  [2]來自文言文范仲淹食粥的故事

  第十章

  對於宋程這個半大小子來說,每頓吃兩塊凍成塊的稀粥跟喝水沒什麼區別,根本填不飽他的肚子,雖然他每天能集中精力學習,但是到了睡覺的時候,他的肚子會疼的難受,這完全就是餓的。

  平時看四書五經的時候他還能抑制住飢餓,但今天趙雪吃午餐肉罐頭的場景勾起了他的食慾,於是他安分的腸胃開始蠕動起來,折磨的他難受不已。

  於是為了不讓飢餓影響自己讀書,宋程不得不一手捂住肚子,用另一隻手翻書。

  其實,在剛吃午餐肉罐頭的時候,趙雪在末世鍛鍊出的耳朵就聽見了宋程肚子的咕嚕聲。

  以趙雪豐富的經驗,她只看了兩眼宋程,就知道這個面黃肌瘦的少年家境不好,不管是補丁累補丁的短衫,還是飢腸轆轆的肚子都昭示了此人家境不好的事實。

  這讓趙雪默默低下頭不去看他。

  宋程出於飢餓中仍然不放棄讀書的意志確實很可敬,可是即使如此她也沒有把肉罐頭分給他的意思。

  宋程即不是她的親人也不是她的隊友,她憑什麼把珍貴的肉分給他?末世可憐的人多了,她可憐自己還來不及,哪有多餘的同情心去可憐人家。

  然而,雖然她不會去幫助宋程,但她知道飢餓難耐的滋味,於是她後期加快了吃午餐肉罐頭的速度,力圖快點吃完不讓他再受折磨。

  吃完了最後一口肉,趙雪可以聽到宋程鬆了口氣,而她自己也沒有了那種愧疚感,心中也暢快了些。

  吃完了肉喝完了酒,趙雪把那包煙塞進褲袋裡,然後又到貨架前瘋狂採購,抱了一堆菸酒和肉罐頭走到了收銀台前。

  “結帳。”趙雪把一堆東西放到收銀台上,已經做好了付出大量晶核的準備。

  在來到店裡的時候,她的腦袋裡就被傳輸了不少信息,自然也包括結帳。

  同是現代位面的人,趙雪在末世來臨前也去便利店買過東西,自然知道她買的這些東西不貴,在末世前只值幾百塊錢。然而她沒有這個位面的錢,因此只能用末世位面有價值的東西抵帳,這些都是那個奇怪的信息告訴她的。

  雖然那個信息沒說違反這些規則的後果,但是趙雪能隱隱知道那絕對不是好事。

  因此,在末世弱肉強食慣了的她也沒有選擇強取豪奪,而是準備按規則行事。

  “開個價吧,我願意付出我們世界的貨幣,喪屍晶核。”趙雪從兜里取出一把喪屍晶核,認真地道:“喪屍晶核在我的世界作用很多,它不僅是充當貨幣,而且能輔助修煉,以及作為某些武器的能源,因此它的價值超越了貨幣。”

  低頭看了看趙雪手中的喪屍晶核,路鹿沒想到人的腦袋裡竟然能孕育出這麼美麗的晶體。聽完趙雪的講解,他覺得趙雪這個人很實誠,這麼珍貴的東西都願意拿來抵帳,沒有用亂七八糟的東西糊弄自己。

  可惜,喪屍晶核再好,對他也沒有半分用處。

  他不是科學家,對研究這些東西不感興趣,而且他自身也沒有異能,身體構造和異世界的人類也不一樣,根本用不了喪屍晶核。

  至今為止,除了能見識到形形色色的人,便利店沒有給他帶來其他的好處。或許黃金、晶核等物品都是值錢的東西,拿出去就能換取很多錢,而且運作好了能成為人上之人也說不定,但是他本身對物質的要求不高,能夠養活自己就行了,所以冒著被有心人盯上的危險去搞這些,實在是太不合算了。

  活著就很不容易了,何苦為了爭名奪利減少自己享受生活的時間?

  因此,路鹿沒指望用便利店賺大錢,他只希望便利店不要虧本,不影響他的正常生活就行了。

  抱著一絲歉意,路鹿還是說出了老早就訂好的店規:“抱歉,每次每名客人只能購買三件商品,多餘的不能購買和帶出。”

  “為什麼?便利店不是希望客人越買越多才好嗎?”

  “因為我窮。”

  窮?趙雪被這個理由驚到了,但她仔細一想就明白了原因,他們世界的貨幣在這個世界不通用,如果這個世界的人沒有異能就不能使用喪屍晶核,那麼儘管喪屍晶核在他們的位面很珍貴,只要在這個世界用不了,就一文不值。

  趙雪明白了緣由,就把晶核收了回去,她在口袋裡摸了一會,最後摸出了一隻鑽石戒指,這是她在清掃珠寶店的時候撿的。

  在末世位面,金銀的價值已經越來越低了,尤其是鑽石,已經低賤到連石頭都不如的境地了。在基地里唯一的硬通貨是喪屍晶核和食物,也因此,她去的那家珠寶店還沒被搶光,大堆大堆的銀飾和鑽石飾品被丟棄在那裡,只有最值錢的首飾才被拾荒者挑走。

  現在普通的鑽石戒指連一口雜糧餅都換不到,自然沒有人會把沒用的東西撿回去。

  在末世呆久了,剛把鑽石戒指拿出來的時候趙雪還有些懊惱,覺得自己怎麼把這麼不值錢的‘垃圾’給掏出來了,但是她很快就想起來這是一個和平的位面,說不定在這個世界鑽石和他們那兒一樣值錢呢?

  於是趙雪問道:“小哥,你們這個世界的鑽石值錢嗎?”

  “很值錢。”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