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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路鹿就走到收銀台前,拿起一本書翻看了幾下。
“考研書籍?而且收銀台有使用過的痕跡,看來這家店一直開著呢。”
“但是不到七點就關門,大姨也沒想好好經營這家便利店吧。”
又瞅了書籍兩眼,確定連店員都是這麼不負責任的傢伙,果然這家店只是開著玩的吧?
雖然已經打算當個甩手掌柜,但路鹿一想到明天要與這家店的店員見面就覺得麻煩,可惜這個步驟不能省去,實在是讓他沮喪。
“不管這些煩心事了,收拾好畫具先睡一覺吧。”
路鹿起身想要離開收銀台,然而門鈴發出了“歡迎光臨”的響聲,他轉口往門口望去,門口竟然憑空出現了一個滿身狼藉的人!
“糟糕,又遇到靈異事件了嗎?”
“便利店的大門我已經關了,如果是人類不可能從門口進來。”
路鹿開始飛速的思考,門口的人遲遲沒有動靜,他也打算靜觀其變,以免打草驚蛇。
在路鹿默默觀察的時候,門口的男子突然張開了口,開始有一聲沒一聲地扯著干啞的嗓子叫喊開了。
“水……水!這裡有沒有水?”
“水……請給我水!”
男子身穿阿拉伯長袍,滿面塵土,袍子上也沾了不少的黃沙,他一手緊緊攥著一個水袋,腰上也掛了一個沉重的布袋子,卻不知道裡面到底裝了什麼。
冷不丁到了一個奇怪的地方,男子不覺得慌張,因為他此時已經快要渴死了,不管這裡是什麼地方,哪怕是地獄,他的第一反應都是找水。
“水,這裡是哪裡?請問有水嗎?”
“水?應該在那排的貨架上。”
路鹿冷眼旁觀了一陣,看到男子形容狼狽,思忖不會有混的這麼慘的鬼,於是他指了指裝滿液體的那排貨架,示意男子可以過去自取。
得到路鹿的提示,男子向他投了一個感激的眼神,因為此時他實在是沒有力氣說話了。
艱難的跋涉到那排貨架後,穿著阿拉伯長袍的男子撈過一瓶綠色的玻璃瓶子就想喝,路鹿回想了下剛才閒逛便利店時的記憶,那裡應該擺放花露水的位置。
“如果沒記錯,那裡放的是六神花露水。”
“雖然它的驅蚊作用不怎樣樣,但好像還是不能喝的吧。”
花露水的成分主要是蒸餾水、酒精和香精,雖然花露水裡的酒精會腐蝕腸胃,喝多了還會造成酒精中毒的後果,但只是喝一點半點還是不要緊的吧?
路鹿想到男子剛才把水袋都翻過來試圖喝到一滴水的樣子,怎麼都不像是能夠克制住喝水欲望的人。
所以為了避免產生更大的麻煩,他還是提醒他一下好了。
“……請放下,那是用來驅蚊的花露水,不能喝。”
“什麼?這不是水嗎?”
聽到路鹿的話,男子十分不願意相信,不過看看花露水綠油油的外觀,確實不像是水的樣子,於是他失望地放下了手中的六神花露水,又往前走了兩步,重新拿了一瓶透明的玻璃瓶子,這次他決定不管路鹿怎麼說都要喝了它。
自從在沙漠裡遇難,他已經快三天沒喝水了,再不喝水,他真的會渴死的!
實在忍耐不住難以忍受的乾渴,男子舔了舔乾澀的嘴唇,抱著就算這是毒藥也要喝的決心,徑直撬開了瓶蓋,把印著[嶗山白花蛇草水]字樣的液體往嘴裡灌了進去……
第二章
水!他終於喝到水了!
在[嶗山白花蛇草水]入口的那一瞬間,男子就體會到了有水喝的喜悅,他感覺到這清涼的液體流過他乾渴的喉嚨,拯救了他快要蒸發的心,僅僅是一小口,就讓他有活過來的感覺。
然而,他剛剛咽下去,從胃袋裡就翻湧上來一股奇怪的味道。
有點像在太陽地下曝曬了一百天的鹹魚,也像臭烘烘地奶酪。
更可怕的是,他竟然從中嘗出了臭襪子的味道。
“難道是這水變質了嗎?”男子,或者叫勒頓,這名淘金者不禁這樣想到。
曾經在冒險的時候喝過惡臭難聞的沼澤水,勒頓以為不會有比這更可怕、味道更差勁的水了,但現在這瓶裝在精緻玻璃瓶里的水,竟然讓他升起了‘這比沼澤水還可怕’的念頭,在兩天半沒喝水的現今,他這種反應真是不應該。
畢竟,再難喝的水也是水啊!
第一口就被蛇草水擊倒,勒頓在猶豫要不要喝,最終無法忍受的乾渴擊倒了他,於是他安慰自己道:“能堂而皇之的擺放在商店裡販賣,這應該不是沼澤水那種劣質的水。”
“肯定是我的味覺出了問題!”
勒頓認為這一定是長期沒喝水造成的味覺錯亂,於是他就捏著鼻子把水咕咚咕咚的灌完,當一瓶水都喝完後,他感覺好了很多,不再那麼渴了,不過胃裡翻湧上來的味道越來越讓他覺得噁心了。
“不,除了清澈透明,看起來和大城市裡珍貴的聖水一樣,其實臭水溝里的水都比這個好喝吧?”
勒頓無法在欺騙自己了。
除了解渴的作用,他實在找不出這種水第二種好處來。
如果越喝越覺得難喝這也算優點的話。
砸了砸嘴,勒頓再次品嘗到了酸、甜、苦、辣、咸同時在口中炸開的味道。
這讓他五味雜陳。
自他出生以來,他從來就沒有喝過味道如此複雜的水。
如果單一的苦和辣他是能忍受的,但是又甜又咸又酸又苦,這就讓他承受不了了。
雖然打心底對這名叫[嶗山白花蛇草水]的神水有些牴觸,但這水到底對他有救命之恩,懷著複雜的心情,勒頓忍不住又取過一瓶水仔細品嘗,這次他竟然詭異地品嘗出一種層次感來。
他喝了一口又一口,隨著口渴的緩解,他莫名地覺得這水好像沒有那麼難喝了。
而且他喝著喝著還喝出了一種戚戚然的感情來。
[嶗山白花蛇草水]辛辣苦澀的味道讓他想起了這段艱辛的沙漠旅程。
勒頓本來是一名普普通通的D級傭兵,只能接一些難度不高的跑腿任務以此維持生計。實際上,如果只是他一個人的話,他完全可以過著這種平淡的日子,直到老的跑不動,用積攢已久的錢到鄉下買塊地,然後像其他低級傭兵一樣,過上不咸不淡的生活。
然而這只是他很久以前的計劃。
自打他愛上一位姑娘,一位城市中頗有資產的姑娘,他就嘗到了戀愛的苦果,因為姑娘的父母根本不同意她嫁給一位漂泊流浪的傭兵。比起飢一頓飽一頓的傭兵,他們更希望姑娘嫁給有體面工作的上等人。
最不濟也要在城市裡有一席之地。
姑娘父母明明白白地提出了要求,勒頓也決心要讓心愛的女人過上好日子,但是要在大城市裡安頓下來,他的錢是遠遠不夠的,所以,他在聽到有人在塔爾沙漠挖到金子時,才會毅然決然地前往大沙漠淘金,希望能藉此改變自己貧窮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