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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了小老鼠就能讓他投降?

  “當我被一群變態老頭帶去玩了一整夜的時候,我接連一周每天都‘有生意’的時候,那個混蛋還在龍王社當他的快樂跟班呢。”

  拿起地上的梳子,火龍開始打理才洗過不久的頭髮。

  “那個混蛋更不知道的是,壞人死於話多。但如果是我設計了這樣一堂荒唐大戲,還真把水龍弄進去了,我也會恨不能招攬全天下的記者將這件事宣揚出去的。他卻只有我一個聽眾。挺可憐,對吧。欄杆,我想啊,再不濟,我們真的輸了,我就可以和小檸一道被賣去很遠的國家,然後,我就可以天天和小檸在一起了。嗯,這樣想來,就算輸了也沒有大不了的。”

  但是,他會贏的。

  他會贏。

  龍王社也會贏。

  畢竟,那個人也將自己的所有底牌交了出來。

  那個人相信自己能贏,卻忘了——

  “我好歹是四天王之一。而且——在那樣的過去,我都活了下來,他那點兒折磨,根本不可能打倒我。”

  (。-ω-)zzz

  這麼多天,慕斯第一次睡得很沉。

  醒後,餵了四爺,又收拾被前一日暴怒的自己砸壞的房間。慕斯喝著牛奶抱著四爺靠著大玩具熊思考案子,大約是水龍的認罪讓她放下了心中的某些苦澀,某些不甘,這一刻慕斯竟然生出一絲自責——她越想,越覺得這案子就是陷害。

  作為一名讓警方頭疼的連環殺手,竟然會在最後一步留下幾乎所需要的一切證據?

  是挑釁?

  誰挑釁會把自己搭進去?

  可是,就算很奇怪又如何?那一樁樁證據還是將水龍送了進去。如果想要將水龍拉出來——如果的確不是他做的,那麼,慕斯也需要將一樁樁證據推翻。

  首先是視頻,慕斯想不出辦法。總不會說為了陷害水龍,還會有人故意整容成水龍的樣子吧?瘋子嗎?

  然後是筆跡,這個不是慕斯的專業。

  接下來是指紋和頭髮。

  如果水龍是陷害的,那麼,要如何才能保證竊取的指紋一定是水龍的?公共場合自然不行。家裡?也不可能。那隻剩下一個地方了。

  醫院,水龍的辦公室。

  就是說,能做到這一切的人,一定能暢通無阻地進出水龍的辦公室而不引起任何人的懷疑。

  醫院的人能做到,醫院的人也應該知道水龍的辦公室哪天會被打掃,只要在打掃後的第二天進入辦公室,就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證指紋屬於水龍。

  同理,也可以用這種方式取得水龍的頭髮。

  但是——

  慕斯想到了螺絲帽上的指紋,那個指紋的位置和水龍平日拿東西的位置一模一樣。

  如果是拓印上去的,位置應該不會那麼準確。

  慕斯一時間有些想不明白,也就將這事放了下來。

  至於不在場證明,或許只能在龍王社找到。

  最後,死者指甲縫裡的皮屑。

  這個如果是陷害,陷害者的技術還真是厲害啊!

  慕斯記得水龍說,他曾在私下同薇薇安進過酒店。薇薇安抓傷了他。

  “私下見前女友……活該!”

  罵了一聲,慕斯看向窗外,天氣晴朗,雲淡風輕。

  “四爺你說我為什麼非要選這個職業?如果不選這個職業,我就可以丟掉這該死的職業本能和職業道德讓那個混蛋在監獄呆一輩子!”

  起身,隨意抓一件外套穿上,裝上證件,拿起狗繩栓好狗,慕斯決定去找薇薇安。

  作者有話要說:

  【更晚了…………抱歉………………┭┮﹏┭┮】

  【最近這段時間過得有點兒魔幻,說起來你們可能不信…………

  首先是檢查,嗯,檢查,我很忙很忙…………然後檢查結束,本以為可以更了,然後——停電了——差不多五天。

  理由(劃重點!):我們這裡有個地方,一直拒絕用國電,非要用獨立小電站,然後某一天,他們想通了,吵著要國電。於是乎,全區停電,給他們安裝…………

  然後我就沒電用了。

  太魔幻了…………

  感覺和網絡上看見的那個小區有人舉報信號塔有輻射,於是全小區聯名上書要求拆信號塔的故事有異曲同工之處…………

  之前我覺得信號塔的故事是吹牛的,經歷過電站這事,我覺得那是真事…………

  說來,

  如果不是我自己經歷過,我肯定覺得這是在吹牛…………

  ┭┮﹏┭┮

  然後思路就被徹底打斷了……掙扎了幾天,終於恢復了,然後我就回來啦~~~~~~】

  第193章 插pter193

  牽著四爺一路小跑,慕斯突然發現到原本像個球的四爺被被水龍養了一段時間後竟顯得矯健了不少。這男人連養狗都比她養得好!

  想著,有些失落。

  她還在想他。

  意識到案子中存在很多疑點後,慕斯發現自己竟然比任何時候都想他。

  即便他是龍王社的人。

  即便慕斯一直在提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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