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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玲的媽咪太過於小題大做,女孩子嘛,心情不好的時候四處流浪不是很正常的嗎?我們這不是第一次出現這種情況。年輕女孩都有浪漫主義情節,就像小說中的三毛那樣,同荷西到處流浪。”一名荷官說。
三毛不是小說里的人物吧……
慕斯嘴角抽了抽,沒提醒面前的阿姨,卻順便將這個話題引了下去,“聽您的口氣,之前還有女孩子突然不見嗎?”
阿姨的說法和昨晚女孩子的說法相差不大,流落到這裡的未成年少女,沒有工作,被楊義生收留。而後忽然有一天,消失不見。
“為什麼沒人報警?”
“又不是什麼大事,小女孩嘛,沒幾天就回家了不是?真告訴阿sir,就算送回家也說不一定會逃出來。而楊先生人很好,時常開導那些女孩,有些女孩被送回了家,還給楊先生寫感謝信。
“另有些還是偷渡的女孩,告訴阿sir她們就會被抓走吧?花這麼多的時間來香港想要過更好的生活,結果沒幾天就被警察帶走遣返,回家後連蛇頭的錢都湊不齊。誰知道會被迫做什麼事情?不讓她們賺錢,她們也太可憐了,不是?
“我認為求助於警察,還不如求助於楊先生。再說,賭場服務生換得很快,誰有心情個個照看,自己家裡還有很多事情呢,哪有空?”
聽了荷官的回答,慕斯很努力想要露出個笑容,卻笑不出來。
因為失蹤女孩美玲的母親報警,警方過來錄了口供。
慕斯混在其中,也聽了一些描述。期間有人談起之前有未成年少女在這裡打工而後忽然不見的事情。但錄口供的警察似乎不在意。只是給楊義生強調了幾句,讓他日後注意,千萬不要再“發善心”,應該聯繫警方之類的云云。
通過交談,慕斯逐漸意識到一個細節——
楊義生給賭場服務生準備的出租房其實一開始是為那些未成年少女租的。後來他才將賭場的其他服務生安置進去。
這樣一來就說得通了。
楊義生給賭場的女孩子租房子不是因為善心,而是因為掩人耳目。
而那些未成年的女孩真的回家了?
——
還是,她們其實被楊義生送去了某個地方。
而那個地方就是之前他們囚禁藍藍的地方。
作者有話要說:
【看了親們留的評論,謝謝親愛滴們還沒有拋棄我這個慢騰騰的作者君~~~】
第99章 插pter99
那些被楊義生“好意收留”的女孩未成年,賭場內負責人事管理的人手中自然不會有相應的檔案資料,她們不是偷渡的就是離家出走的,那些為大家所知的消息八成也是假的。
賭場營業的時間至今一年有餘,工作人員流動性較大,前後大概有多少個女孩失蹤?
慕斯問了問一開始就這裡做事的荷官。
荷官說楊義生前後大概收留了十個女孩,大概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他感覺最大的也就十五六歲,最小的那個是偷渡來的,她說自己十四歲,但感覺年齡要更小一些。除開她,似乎還有偷渡過來的,一個應該是印度的。另外一個,東南亞?印尼?還是別的什麼地方?
誰知道?
為什麼不報警?
原因和別人相同。楊義生說那幾個女孩很可憐,說她們在外面更危險,讓她們在這裡平安生活,還把她們平安送回了家,她們還給先生寫感謝信。
多美好的故事?
大家都喜歡楊先生。
再說——
事情傳到警察那裡去,萬一賭場要整頓,怎麼辦?
犯不著為了幾個偷渡的人將事情鬧大。關一天門,就要少一天的工資。在這裡工作的人也都是有家人的。那幾個偷渡的,不過是外國人。來自貧困地區的外國人。
慕斯很想配合荷官笑一笑,但是笑不出。
更可笑的,在這樣的背景下,楊義生明知道她是警察,明知道她的目的,卻還要將她留在賭場?
總不會是警民合作,便於她調查吧?
這其中的微妙點,慕斯不太想得明白。
既然如此就先調查能弄清楚的部分。
楊義生不會留下書面證據,但賭場的監控不會說謊。
賭場有許多攝像頭,荷官是否履行職責,是否有人作弊,是否有人盜竊籌碼,都會被這些攝像頭全天候記錄。監控會自動保留31天的相關信息,以便於各種機構、或是輸盡身家的賭客前來檢查。
最後一個出現在這裡的未成年女孩是那個印度人,“離開”的時間差不多28天。印度人的人種特徵較為明顯,要找到該不難。
想到那個印度女孩,慕斯想通了一些事情。
關於楊義生。
如果說楊義生真在經營地下色】情產業,褻玩未成年少女,準備房間是為了混淆他人的視線以便徹底轉移女孩。
那為什麼又要將偷渡來這裡的印度女孩放在賭場招人眼球?
難道悄悄帶走不是更簡單的方法?
另外,偷渡的人會這樣大張旗鼓的來賭場工作?
真不怕?
除非……
慕斯腦中閃過一種可能。
如果是這樣,楊義生的所有異常舉動就說得通了。
他不傻。
他算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