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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著門上的幾個字發呆,略有些遲疑。

  咬咬牙,還是推門走了進去。

  作者有話要說:

  【這個故事……可能比較狠……】

  第77章 插pter77

  “為什麼你要將屍體拋擲在公園?”慕斯張口就問。

  原本眼神中一片死灰色的余琴聽見慕斯這樣說,迅疾抬起頭,眼中有了一絲喜色。那是對一件事期盼太久的眼神。

  果然。

  慕斯在心底幽嘆了一聲。

  果真是這樣,她猜對了。

  她這隻要有疑惑,就一定要查到底的毛病,還真是給她找了不少事情做。

  之前圍觀審訊的時候,慕斯留意到余琴似乎一直想要提拋屍公園的問題,但只要她想提,馬sir就會立刻打斷她,而後將話題中心轉向了“余琴你究竟是多麼心狠,竟然就這樣殺死了自己唯一的孩子,那死去的孩子究竟是多麼可憐。即便她瘋了,她生不如死,余琴你也不應該殺死她,因為她很可憐”這一類的話題上。

  馬sir重複這一切是因為他也猜到了余琴的真正目的。

  但這件事做起來太過於困難,甚至可以說會讓人一籌莫展,而馬sir是個人精,一個人精不會插手這種可能會對自己造成極大損害的案子。

  故而,馬sir總是將話題岔開,因為他絕不會讓余琴操縱談話方向。

  還有另一個重要的問題。

  慕斯是本案的第一發現人,她之前應該沒人接觸過屍體。慕斯報警後還著力保護現場,為什麼媒體來那麼快?而後在網絡上出現了女孩的屍身被鮮花裝殮的圖片?

  余琴的態度讓這個問題的答案變得簡單——照片是余琴自己拿給媒體的。

  余琴殺了女兒,將裝殮女兒屍體的巨大盒子放在公園後不定就躲藏在暗處,發現有人報警,就將女兒的屍體照片發給各大媒體。

  操縱整件事的,是余琴。

  余琴不是瘋了。

  她這樣做的理由很單純,很可笑,也很無奈。

  因為鑑證無法找到任何證據,余琴治不了傷害自己女兒的罪人。而孤立無援的她再也堅持不下去,也不想看孩子受苦,所以親手殺了孩子。

  但余琴不會讓藍藍白死。

  所以,她要做的——是用社會的力量,用社會的力量為女兒復仇。

  在這個時代,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利用網絡吸引人們的注意力,增大警方的壓力。

  迫使警方加速破案。

  馬sir要阻止余琴說出口的,就是這個。

  只要這件事被說了出來,就會被記錄。那樣,馬sir不插手,就容易落下話柄。

  “還是有個明白道理的警察。”余琴喃喃說道,“之前那個警察不理我,也不擔心媒體,是我之前做得不明顯嗎?”

  慕斯搖頭。

  很明顯。

  尤其是女孩手中的花。

  然而,余琴對大眾誘導的方向錯了。

  因為藍藍手中的Black Roseville。

  余琴一開始選擇這種花,大概只是想要將眾人的視線轉向“黑暗”這個詞,所以向寧檸買代表黑暗的花。偏偏那樣的花極少。寧檸那裡也只有Black Roseville約略能代表這種含義。

  將花賣給余琴的時候,寧檸大概也沒有多想。

  Black Roseville的花語是“我是惡魔,且只屬於你。”

  案件中的惡魔是那群混蛋,但沒有人希望惡魔屬於自己的孩子。

  所以,慕斯猜測,余琴的意思是,她是惡魔,是殺了孩子的惡魔。但不管她是怎樣可怕的惡魔,母親都是屬於孩子的。

  在這種心理的誘導下,余琴花高價買了一支黑色玫瑰。目的太明顯不過,吸引看客的目光。吸引他們揣摩花語的含義,從中推測兇手的身份。

  用一切手段讓這起案子引起人們的遐思。

  在某種角度上,余琴成功了。

  眼下,網絡上已經翻了天。網際網路讓無數能人從背後走向了台面,分析出玫瑰的花語,意識到兇手愛著死者這個事實並不難。

  然而——

  十三歲的小女孩,死亡時為什麼會在手中拿著一支黑色玫瑰?這個年紀的女孩,知道黑玫瑰且喜歡黑玫瑰的應該不多。

  何況是Black Roseville這種稀有款。

  “就算她早熟,在她心中,玫瑰,應該是白馬王子送的。”

  玫瑰,對女子來說,原本就應該是男人送來表達愛意的花。

  玫瑰的花語,都和“愛”相關。

  余琴終究只是一位在過去那麼多時日都老老實實、勤勤懇懇的母親,不是職業罪犯。

  她不會想到,這花、還有花語,會讓看客第一時間聯想到是戀童,而不是母親。

  慕斯解釋道,“玫瑰,不管是什麼顏色的,終究是會讓人第一時間想到愛人的花。‘兇手愛著小女孩,小女孩受到性】侵。’很容易讓人想到兇手是戀童癖。

  “你若是想要提醒看客兇手是母親,康乃馨比其他花都合適。你這種提醒,能起到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反而,會給別人帶去很大的麻煩,比如你買花的花店的那個女孩。事情鬧大了,這個季節,只有她那裡有黑玫瑰,估計獵奇者會接二連三去她那兒,那麼這幾天她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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