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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混?”瑪尼失笑,“你認為,能讓我大哥幫忙下手的人,是混混?”

  慕斯認真看著她,“對我來說,都是混混。不管爬到再高的位置,混混,永遠都是混混。”

  瑪尼有些語結,卻又笑了。

  “你這樣,真好。拿槍的女生,有能力自己保護自己。”

  她看著夕陽的最有一縷微光,似乎在回憶,回憶那遙不可及的往昔。

  “其實你說得很對,女孩子是很危險的。漂亮的,貧窮的、卻想要過好日子的女孩子,在這個色】情業發達的國度,想要出淤泥不染很難。有,也有能做到的女孩子。但更多的女孩子……所以我投靠了幫派,我以為自己很聰明,會很多國家的語言,就可以平安。但是……”

  瑪尼指了指自己,“我就是那個大個子白人的第一個‘貨物’……那之後,我就把頭髮剃了。把自己當成男人,挺好的。你說的對,我裝成男人不是為了方便,也不是因為喜歡,只是為了自保。”

  慕斯微微咬了咬唇。沒做無聊的安慰舉動。

  瑪尼需要的不是安慰。她早已習慣了這樣的生活,也知道如何繼續生活下去。

  瑪尼終於招了,她低聲說道,“去河邊,湄公河,停靠著很多船的那個地方。你要找的是船身上畫著肯德基老爺爺的那艘。我被帶去那裡過,所以知道。但是……”

  她強調,“外出度假的警察身上應該沒有槍吧?沒有槍,你要怎麼做?那個人身邊,全是荷槍實彈的保鏢。報警是沒什麼作用的。你是外國人,他也是外國人。”

  兩個外國人之間的糾紛?

  警方會怎麼做,是個未知數。

  慕斯很清楚,所以一開始就沒有報警。

  至於槍?

  “那種東西,想要,總能弄到手的。”

  走到街邊,慕斯調出手機地圖,尋找最近的線路,順便問起第一個通過瑪尼尋找妮可的人是誰。

  “女人,頭髮很長,很漂亮的女人。”

  慕斯記得當初張志宏說,他哥哥想要的,是一個不一般的女人。但從瑪尼的敘述,這樣的女人應該很多。“有沒有什麼特點?和一般的女人不同的特點。”看著手機地圖牢記去海灘的最近路線,時而還瞟一眼飛馳而過的車輛,慕斯問。

  瑪尼想了想。

  “漂亮?不……漂亮不是她的特點。應該說氣質,感覺上,和一般的美女不太相同,卻又說不出什麼地方不同。只是感覺,不同……

  “但絕對不是人妖,我從小到大見過無數人妖,一個漂亮人是人妖、偽娘還是普通女人,我還是分得清楚的。那個人給人的感覺……有些像電視中常見的那些冷血殺手。

  “對……就是這種感覺,若她是演員,一定能完美詮釋電影中的冷血殺手,比任何大牌明星都演得好。”

  冷血殺手?

  慕斯記下這幾個字。

  這算是一條線索,雖說敘述有些模擬兩可。

  “你不讓我像電視裡那樣將犯人的模樣畫下來?”

  畫像是需要的,只是現在還不到時候。現在找警察給瑪尼錄口供,萬一被她的老大知道了,很容易想到是誰泄了關於肯德基老爺爺的秘密。因而慕斯打算再過幾日做這件事。

  “你倒是個好人……我說,你不是要忙著救人嗎?”瑪尼笑道,“忙著救人的人,竟然還有時間數車子?”

  慕斯依舊看著地圖,“我沒有數車。我是在選車。”

  “選車?你選車不用眼睛?”

  慕斯搖頭,“不需要。”她和粉仔、安德烈以前組成的飛車黨組合名叫ear。Ear就是聽力的意思,是引擎聲、車輪摩擦地面的聲音。連喇叭聲都比車的外表更能顯示出車子的好壞。

  她需要的是快的,她能輕易弄到手並順利駕駛的——

  摩托機車。

  慕斯忙著選車,瑪尼忽然說道,“你要找的那個女人,是不是案子的兇手。”

  慕斯沒有否認,卻也沒有承認。

  “那麼……如果是大案的兇手,如果我幫你找到那個人,或是提供了最重要的線索,你可不可以幫我去香港?”

  慕斯翻看地圖的手指在屏幕上停滯了短暫、不到一秒的時間。

  “好。”

  如果真是重要的線索,真能抓著那個犯下特大兇案的瘋子,瑪尼就算是立了大功,那個時候想要將她帶去香港不難。

  “你怎麼不讓威脅你的我現在帶你回香港?”

  “因為……這是犯罪啊……不是嗎?我在犯罪,不止一次幫著組織尋找容易下手的背包客的我,在犯罪。”瑪尼一直知道自己的做法是犯罪,只是不能不做。她更關心慕斯想要找的那個女人。

  “所以,我應該是唯一見過那個女人的人吧?”

  慕斯沒有否認瑪尼可能的重要存在性。

  但是,現在連“那個女人”都不過是一個揣測中的概念。瑪尼是否真的見過也不好說,這個階段她沒辦法給瑪尼任何允諾。

  瑪尼也很理解。“但就是說,如果我找到了那個女人,那個女人也的確是窮兇惡極的重要犯人,你可能會考慮我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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