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死者張中赫開的車就是陸地巡洋艦。

  死者張中赫假冒韓國人和少女娜娜談戀愛。

  死者張中赫買下戒指給人妖妮可,讓她去香港找張志豪。

  這些疑點讓慕斯生出一個想法——

  會不會,兇手一開始要殺的,其實是娜娜。

  那個富商的獨生女兒?

  娜娜不是壓死人妖的最後一根稻草。

  而人妖才是掩飾娜娜真正死因和真兇的替罪羔羊?

  人妖妮可和張志豪應該有一段情,這段情被某個人發現,弄出了一場所謂的人妖殺人案。

  妮可應該不是自殺謝罪,而是被真兇殺了頂罪。

  從一開始,兇手要殺的,就是娜娜?

  可是,慕斯想不明白,為什麼兇手一定要殺了那個忙著追星的十五歲女孩?

  為什麼?

  為了威脅他的父親?

  那難道不應該要求贖金?

  娜娜的父親,那位富有的商人,似乎也沒什麼仇人,夫妻關係很好,不存在小三插足的現象。離開香港來度假的時候,慕斯還聽阿美說,娜娜的母親正在備孕,似乎打算重新生一個孩子。這對娜娜的母親來說有些困難,她現在是高齡產婦。

  但夫妻兩人並未放棄。

  在記得死去的女兒的同時,也沒有放棄重新獲得幸福的可能。

  這樣的家庭,會有什麼仇人?

  “別告訴我又是一個超高智商的犯人。”慕斯覺得心裡憋得慌。

  安德烈也是高智商犯人,但他的案子卻是不乏證據的,他的案子最麻煩的不是證據,而是最後的庭審定罪。安德烈就是抓著庭審和精神鑑定這兩點脫逃。

  而娜娜的案子卻不同,即便在初期調查階段,她的案子就根本沒找到什麼真正有力的證據。從這條線上思考,真兇又或許是那種想要通過殺戮向世人證明自我能力的那種人。

  “回去後,換個角度查一下。”她低聲說道。

  沒想到,在這一趟旅程中竟然發現了一些不得了的東西。

  算是無心插柳。

  慕斯發現了最重要的證據,她打心眼裡有些感謝找麻煩的黑龍。

  “你能找到證據和黑龍有什麼關係?他的確成了你找到線索的助力,但真正讓你找到這個線索的,卻是因為你只要發現疑點就一定要查到底的習慣。”水龍笑道。

  他面上笑著,恭喜慕斯終於找到了新的證據。

  心卻一點一點沉入深淵。

  皇龍的猜想似乎一點一點被證明。

  若是兇手要殺的人,一開始就是那個娜娜,那麼,特意給娜娜父母女兒的DNA證據,並讓他們來他的醫院驗證DNA的做法,變得更加奇怪。

  但有一點很明確。

  真兇要將他、或者說龍王社扯進這起案子。

  第69章 插pter69

  問過老闆娘後,慕斯心情有些沉重。雖說將消息發了出去,香港警方將再度和泰國警方聯手深入挖掘這起案子,但是……

  會有這樣的兇手嗎?

  張志豪。

  張中赫。

  人妖妮可。

  殺了這三個人只是為了隱瞞自己真正要殺的是那個十五歲的追星少女?

  有這樣的可能嗎?

  這個故事似乎比人妖遺書上寫的那個故事,因為相同的名字不同的人生而崩潰的人妖的故事更讓人覺得不可置信。

  眼下能想到的嫌疑人只有兩個,張志豪的弟弟張志宏,還有前女友維多利亞。張志豪死後,這兩人展開了遺產爭奪戰,每一次庭審都上得了社會版面的頭版。

  慕斯想到這兩人,也不過是因為在人妖殺人案中,這兩人是獲利者。畢竟殺人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獲利,獲得物質上的利益,或是獲得精神上的愉悅。

  然而,娜娜死了,獲得最大利益的卻是張志宏和維多利亞?

  有些地方說不通。

  她陷入沉思,水龍沒打攪她,離開人妖酒吧讓一直在外面等待的瑪尼也進來一起喝酒。但瑪尼卻說自己要看書,她正在準備漢語過級考試。

  水龍沒有打攪瑪尼,轉身欲走,卻注意到之前一直帶著護腕的瑪尼不知在什麼時候將護腕取下,亮出藏在護腕下的精緻腕錶,引得人妖店裡工作的人嘖嘖讚嘆。

  終究是個女孩子。

  不管打扮得多麼男性化。

  回到店裡,水龍陪著慕斯喝著那瓶粉紅香檳。

  慕斯說,這種貴的要死的東西,就算喝不完也應該打包帶走!但在這種地方將酒打包帶走?太丟人了……

  所以,“讓我們把它喝光!”

  喝著香檳,聊著各種話題。

  倒也不覺得時間難捱。

  水龍變得有些健談。

  他說起當年在貴族學校上學的事情,那個時候他還是個超級老好人。【龍王社眾人亂入:呵呵呵呵呵~~~】他從小就喜歡列夫托爾斯泰的小說,戲劇卻不喜歡最負盛名的莎士比亞,他喜歡的是王爾德,尤其是王爾德的《莎樂美》,當年他還為莎樂美和另一位時常出現在西方故事中的人物美杜莎寫過讀書筆記。

  “那段時間我給不少西方著名傳說和故事都寫了讀書筆記。我讀書的學校相當重視對學生西方文學藝術的教育,尤其是英國文學。畢竟香港在一百年的時間都是英國的殖民地。對了,當年我還做過專門的手抄報。這卻導致對中國的傳說我所知甚少。最開始遇見風龍的時候,他說起田螺姑娘,我都不知道田螺姑娘是誰。想來,這也算是教育的一種缺失。”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