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後來灰溜溜回到泰國,老大知道他回來了,本打算找人乾死那傢伙,但那傢伙有那枚鑽戒。老大放過了她。”

  這才是真實。

  “所以,小姐姐,你以為是在寫言情小說嗎?富商,人妖,禁斷的愛,總有一日會消失的愛,而那個被拋棄的人妖,為了一枚愛人的信物,寧願自己受苦?小姐姐,你還真是天真。”

  慕斯啞口無言。

  “不過……小姐姐,我知道有這樣一個人。但是那個和小姐想要尋找的那個人經歷很相似的人名叫Nicole,妮可。不是NANA。”

  慕斯未在意,可能是改了名字,沒什麼大不了的。也可能弄錯了人。

  但她有個壞毛病,若有疑惑,一定要確認到底。

  必須去一趟。

  水龍無所謂,去哪都一樣。

  瑪尼帶著兩人轉悠了很久,終於來到一處隱蔽的髒水在地上肆意流動的小巷。

  再繁華的都市也有污穢的角落。

  她說的那個妮可就在這裡上班。這一帶沒有娜娜街那樣五彩的燈色裝點。瑪尼說這裡主要招待本地人,底層人。

  導遊是不會帶遊客來這種地方的。

  到了地方,瑪尼便進去找老闆娘。慕斯盯著貼在隱蔽處的一張照片。照片上那些曼妙的美人有些是女人,有些是“女人”。但都各有姿色,在科學的助力下,原本不甚年輕的相貌有了一絲年少的芳韻。看似鎖住了時光。

  “happy。你看。”

  慕斯指著一張照片,她找到了。

  水龍附身看了眼照片,眉頭微微皺起。照片上的人果然是娜娜。在香港犯下殺人案的人妖娜娜。

  雖說娜娜自殺時的相貌和照片上有些許差別,那那差別也不過是站在男性與女性微妙平衡點上的差異。大致的相貌還是相同的。

  但是,這張照片上的名字不是NANA,是Nicole。

  妮可。

  就是瑪尼說的那個被某個富商包養,後來失寵,灰溜溜回到泰國的妮可。

  除了名字不同,經歷和人妖娜娜一模一樣。

  是長得像?

  還是改了名字?

  瑪尼也從店裡里走了出來,雙手一攤,有些歉意,“走了,妮可走了。”

  頓了頓,她投嚮慕斯的眼神中有一些淺淺的疑惑,“老闆說,她去香港了。走了一個月以上。還有,老闆娘說,妮可從來沒有改名。”

  作者有話要說:

  【案子都是竄在一起的,俺們滴原則,沒有情節是廢話!】

  第68章 插pter68

  香港?

  一個月左右?

  算來,那段時間人妖殺人案已經發生。

  慕斯越發覺得這個照片上這個妮可就是出現在香港犯下命案的人妖“娜娜”。

  只要有疑惑,她就一定要查到底。

  在瑪尼的幫助下,慕斯花了一些錢見到了這家色】情會所的老闆娘。

  老闆娘也是人妖,但相較在娜娜街上那些風姿綽約的人妖美人,他有著相當明顯的喉結,臉上還有細軟的鬍渣。體貌特徵和警方發現的人妖娜娜的屍體特徵有些相像。

  不是豐滿的胸部,慕斯還以為她是男人。

  果然,老闆娘也像人妖娜娜一樣停止了激素治療。

  但這樣做卻不是因為昂貴。

  “在泰國這種遍地都需要性激素的國度,激素又能有多昂貴?我變成這樣,兩個原因,一是希望停止激素治療後我還能多活幾年,另外,一些有著特殊喜好的客人最喜歡我們這種帶著鬍子的人妖。性是個很奇怪的東西,不是嗎?泰國的色】情行業競爭也是很激烈的。停止激素治療的‘怪胎’,就是我們的店特色。”

  英文說得很溜的老闆娘叼煙的動作卻不太優雅,時而會露出因常年吸菸而變得黑黃的牙齒。她的眼睛不住朝給英文不咋樣的慕斯充當翻譯的水龍的身上、臉上瞟,最終,目光落在水龍的雙腿之間。

  慕斯有些不滿,重重咳嗽了兩聲。

  老闆娘這才依依不捨將視線收回,頗有些不悅的瞪著慕斯。噴出一鼻子煙霧。

  懶得在意,慕斯翻出一直存在手機中的法醫波姐復原的人妖娜娜的面部照片。“即是說,這個人妖未做激素治療也是因為這樣賺得更多?”

  她刻意沒有提起照片上人妖的名字是“娜娜”。想要看看老闆娘真實的反應。

  “喔……是妮可啊……她不是去香港了嗎?你們認識?妮可,妮可也停止了激素治療,因為她已經老了,賺不了多少錢。但妮可和我們又有些不同,妮可這樣做是因為絕望,被那個富商拋棄之後的絕望。我認為她想毀掉自己。但想要毀滅的心中卻又藏著一線希望,她想要用這種方式獲得愛情。”

  慕斯聽得雲裡霧裡。

  一旁幫忙翻譯的水龍卻聽明白了,用粵語解釋給慕斯聽,“即是說她想要自殺,卻又有留戀。停止激素治療不僅是因為這樣或許賺得更多,更重要的是她想要用這種方式折磨自己,希冀著某一日,那個男人回來接自己的時候會心痛?”

  解釋完,他又用英文翻譯給老闆娘,確認自己的說法是否正確。

  點點頭,老闆娘目光頗有些讚賞。

  慕斯卻想笑。

  這樣的理由?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