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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龍微微點頭。

  “看起來很傻,是嗎?”

  水龍不知道該如何回答這個問題。

  慕斯又要了一杯伏特加,正準備喝,被水龍一把搶了過去。喝不了酒,她只能用手托著頭借著酒力和水龍聊天,“小時候我也是這樣認為的,但自從安德烈的那件事發生後,我才明白,那樣的設定一點兒也不傻,人不可能毫無任何理由地去選擇做一件事,不是嗎?”

  “人不可能毫無任何理由地去選擇做一件事”?

  回味慕斯這句話,水龍微微點頭,努力笑了笑。他又看見了那間房間,那間掛著美麗風景油畫,精緻的琺瑯瓷花瓶中永遠插著艷麗玫瑰的房間。

  那個女人對著他微笑。

  惡魔的笑容。

  “人做一件事總是有理由的。”慕斯的話將他拉了回來。

  看著慕斯,水龍頭一次慶幸她在他身邊,他不至於胡思亂想。“那位安德烈,就是你的理由?”

  慕斯想了想,點點頭。

  安德烈那件事發生在十一年前,當時香港的各大報紙都報導了他的事情,但輿論後,什麼都不剩。安德烈,曾經那麼鮮活的安德烈,眼下不過是警方手中的一份案卷。

  幸好,他還在她和粉仔的記憶中。

  還在他父親的心裡。

  “他死了嗎?”水龍問得很小心。

  慕斯卻笑了,“沒有,但是……”

  也和死了無異。

  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失蹤?”

  慕斯點點頭,搶過水龍拿走的那杯伏特加,一口飲下,又想要,水龍阻攔了酒保,替慕斯要了一杯果汁,“心情不好的時候會想要喝酒,但酒解不了愁。”

  如若酒能解愁,他早已練就千杯不醉的本事。

  “其實我從幼稚園起就很討厭警察。”慕斯玩著伏特加的空杯子,“那個時候爹地已經是重案組的總督察,就是madam李和周sir很想得到的那個位置。爹地很忙,每天都見不到人。媽咪是護士,也很忙,家裡只有我,那個時候,每天對著空蕩蕩的家,你就會想,如果他們……如果他們……”

  如果爹地和媽咪都是最簡單的公務員多好。

  但相較媽咪,爹地才是幾乎不存在的存在。

  那個時候,她很討厭警察。

  幸好她很多朋友,最重要的一個是安德烈,一個是粉仔。安德烈住在她隔壁的漂亮男孩,因為是混血兒,安德烈有著東方人的黑髮,臉龐有些西化,眼睛是漂亮的湖藍色。粉仔,又瘦又小又矮,看起來和常年吸粉的人沒什麼區別,所以叫他粉仔。

  而他們倆個,叫她老慕。

  他們同一所學校,年少的那個叛逆期,一起逃課,被抓後站得端端正正挨唇上長著鬍子的女教導主任的罵。一起飆車,如果出了事慕斯就打電話給爹地通知爹地領人,反正爹地那個時候已經成了警司。交警這點面子總會給的。

  “每個人都有叛逆期。”水龍拿過慕斯手中的伏特加,一口飲下。

  叛逆期……

  他也曾有叛逆期。

  微微抬頭,不留神對上透著黃色燈光的壁燈。那光喚起了水龍那一日的記憶,他仿佛看見紅木的拐杖朝著自己的額頭狠狠打下。鮮血四濺,視線所及之處全是血,他的血。

  忍不住,水龍伸手摸了摸被額發擋著的那塊幾乎看不見的傷疤,早已凝結的傷疤在這一刻似乎又隱隱作疼。耳邊又聽見那個病弱的聲音。

  “醫者,仁也。”

  醫者,仁也。

  慕斯還在說,水龍安靜聽著,品著酒。

  “發生的那天沒有粉仔,因為我們學校那長著鬍子,就像男人一樣的教導主任去了粉仔的家說了最近的事情,粉仔的爸爸氣得要死,將粉仔吊起來狠狠揍了一頓,說粉仔再和我和安德烈混就這輩子都別回來。

  “沒有粉仔,我和安德烈又去飆車,運氣不好,又被抓了,又被爹地從局子裡撈出來,爹地還沒來得及罵,我又和他一起跑了。又一起去了大浪灣,又一起躺在軟乎乎的沙灘上享受海風,看著大海吞噬夕陽。我忽然很想吃楊枝甘露,還只想吃銅鑼灣那家店子的楊枝甘露。安德烈說他去買。

  “然後……就想TVB那些無聊的電視劇一樣。”

  安德烈沒有回來。

  再也沒有回來。

  “是我把安德烈弄丟的……如果不是我吵著要吃楊枝甘露,還只肯吃銅鑼灣那家的楊枝甘露……安德烈就不會丟。是我把他弄丟的。”

  所以,她現在特別討厭楊枝甘露。

  這點水龍早已感覺到,初次見面那次慕斯明顯討厭楊枝甘露,卻又喜歡做楊枝甘露必備的材料,芒果。那是她最喜歡的水果。

  原來如此。

  細聽這件事,水龍並不認為慕斯犯了多大從的錯誤,但是,對失去了摯友的慕斯來說,她需要一個將錯誤抗在自己身上的理由。

  “現在,安德烈不過是警方的一份案卷。”

  活生生的人,成為了一份案卷。

  “抱歉,我說這些事情,讓你煩心了嗎?”慕斯掙紮起身,酒氣瀰漫,酒保送來果汁,水龍扶著慕斯的肩膀,幫著她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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