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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罵我,他說當年他只是換個口味而已。
我恨他。
學了中文後,我終於明白為什麼Bob不允許我學中文,因為他偷情。我恨他,我要殺了他。所以,我對Bob說讓我再為他服務一次,他似乎很高興。然後我咬下他的那個東西,他流了很多血,他死了。
那晚,我打算用在那裡的絞肉機分屍,但聽見有人說話。
一個少女和男友來野外玩,享受愛情的甜蜜。
我有些羨慕,他們沒發現我。
我不想殺人。
但是,那個少女,名叫娜娜。
我也叫娜娜。
明明有著相同的名字,但為什麼人生截然不同?
那個娜娜,是真正的女人。
我也是娜娜,卻是個男不男女不女的怪物。
我恨女人,恨一切真正的女人。
能享受男人寵愛的真正的女人。
我殺了那個男人,還有那個女孩。
先殺了男人,因為男人力氣大,不容易控制。而後,我綁著女孩,一刀一刀。
真高興,看著她失去女人應該擁有的部位。
我恨那些真正的女人。
尤其是和我同名的女人!
最後,我挖了她的眼睛。
將男人女人混在一起的肉醬放進超市,這樣一來,吃了那些肉的人,都不男不女。
我很高興。
我應該死了。死前,我要帶上我的愛人。
人妖是煙花,絢爛綻放後只留下一地惆悵色的灰。
我是特色文化嗎?
不,我只是一隻寵物。
我殺了我的主人。
這是來自寵物的最後抗爭。
——
讀完遺書,大家都有些百感交集,阿美更是蹲在外面哭得一塌糊塗。
慕斯看著被裝在證物袋中的遺書,皺著眉。
這封遺書,怪怪的。
作者有話要說:
【來吧,繼續提問!看了第一部滴親應該知道,我不會寫這麼簡單的案子滴,那麼,肯定有疑點啦~~疑點在哪裡捏?】
【話說回來,為了體現人物和情節,這遺書寫的……太渣了~~】
第21章 插pter21
慕斯正在沉思,周sir也帶著人趕了過來。
熊裕柯走了過來輕輕拍了拍她的肩膀,“找到了兇手,但似乎你不太高興啊。”
慕斯搖搖頭,又點點頭,最後還是搖搖頭。
不太對勁。
“大熊,你說……為什麼遺書是用英文寫的?”她將遺書遞給熊裕柯。
大概看了一遍,熊裕柯啞然失笑,為什麼遺書用英文寫?這算是什麼問題?但看慕斯一臉嚴肅的樣子,還是認真想了想,“因為人妖娜娜英文好?”
“不管英文再好,正常情況下,一個人寫遺書怎麼也應該使用母語吧?”
熊裕柯又想想,“為了讓拿到遺書的人、比如警方,更加明白她想要寫的內容?”
“大熊,你認真的嗎?一個人已經要死了,寫遺書時還會考慮他人是否明白?”
更何況,那日和張志豪吵架的人說的是流利的粵語。從遺書上看,吵架的人的確就是人妖娜娜,既然為了回香港專門學了粵語,如果要讓香港後警方更明白,遺書,應該是用中文寫的!
怎麼都不應該是英文!
熊裕柯想了想,笑了,“不管如何,我們能交差了,不是嗎?”
鑑證上說兇手就是DNA顯示為男性,但是外表卻是女性的人。娜娜也承認了殺人。案子能交差了。而這個愛情故事,媒體和民眾都會很喜歡。
“但是,疑點是顯而易見的,不是嗎?”
熊裕柯看著她蹙眉努力思考的模樣,笑容愈加甜蜜了幾分,勸慰道,“在性格上,慕斯你和你爹地,慕長官真有一拼。但有時候能交差就是最好的。尤其是和那些懸案相比。何況最近因為碎屍案鬧得沸沸揚揚、人人自危,能交差,能穩定社會,難道不好嗎?”
大熊的意思慕斯都明白。
但是……
遺書為什麼是英文的,這一點怎麼也說不通。
再度仔細閱讀人妖娜娜的遺書,慕斯發覺解釋不通的不止這一點。
娜娜的遺書從整體上來看,算不得是一篇好的作品,前言不搭後語,句式凌亂不堪,語法錯誤也很多。但那同時,遺書中也有“人妖是煙花,絢爛綻放後只留下一地惆悵色的灰。”這樣的句子。
一個寫作能力極差的人能寫出這樣的句子?
而最後的那一句話。“我殺了我的主人。這是來自寵物的最後抗爭。”感覺這個比喻很突兀。
而關於絞肉機那段,遺書上寫“打算用在那裡的絞肉機分屍”。“那裡的絞肉機”從這句話來看,似乎絞肉機從一開始就放在案發現場。
還有,遺書中提到的那個同情人妖娜娜的男人,辦一張簽證那麼難?非要偷渡?
從遺書上看,人妖娜娜說,張志豪的性】器是被生生咬下來的。但波姐說,張志豪的性】器是被人用手術刀割下的,那個人還對張志豪做了止血處理。
為什麼有這樣的差別?
更奇怪的,是那枚阿佛洛狄忒。
阿佛洛狄忒是在命案現場找到的。
在戒指出現前,警方懷疑張志豪有個男性情人,但並不確定。找到戒指後,通過戒指的尺寸大小和風格才確定張志豪一定有個男性情人,而且這個情人對他來說意義非凡。從某種程度上講,最終破案靠的就是這枚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