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在別人八卦安東尼奧的八卦時,總有人會依據各種小道消息,來向王耀打探消息,王耀總會鎮定地說一句:“他啊,已經有喜歡的人了,只是不在這裡。”
王耀會故意很晚很晚的離開,他在後門可以看到安東尼奧與同班人嬉鬧,有那麼一刻,兩個人的目光會接上,然後王耀感到自己的耳朵根發紅,靜下來,王耀,他對自己說,靜下來,沒什麼大不了的。
最初,安東尼奧也曾站在後門,餘光時不時瞟著王耀的後背,卻故作欣喜的念著課文。
是真的在看,還是王耀用自己的記憶欺騙了自己?
王耀搬了家,那株薔薇被砍倒,換成了向日葵,自稱名叫伊萬的人占據了他曾經的住所,連同那顆名叫做安東尼奧的球,消散在王耀的生活里。伊莎說,安東尼奧沒有和羅維諾在一起,後來他似乎跟別人在交往。王耀正在享受著踢完正步後短暫的休息時光,亞瑟·柯克蘭兜兜轉轉,兩個人在高中又重新碰面了。
“誰啊?”亞瑟·柯克蘭問道。
“你猜。”王耀晃著手機。
“安東尼奧,”亞瑟瞪著他那雙祖母綠的眼睛,“……你比以前開朗多了,王耀。”
別人都知道,就你不知道。
或許你知道,但你裝作不知道。
這樣多好。
街頭藝人走過一池春水,走過繁華的小巷,走過琳琅滿目,走過歲月蒼蒼。王耀從一個及膝的孩童長成少年,他在街燈下吃著奶油甜筒,他伸出舌頭細細舔著快要融化的一圈冰淇淋,蒼蠅追著燈光在走,那陣音樂又在他的耳邊響起,丁零,丁零。
他在這裡遇見過安東尼奧,就是在街頭藝人走過的時候,他們目光相接了。
這樣多好,安東尼奧,我們都活在記憶里了。
但是他只夢見過安東尼奧一次,那時他發著燒,夢見自己站在樓梯口,他記得安東尼奧會來,他知道大樓像一個迷宮,所以他到門口去等,風很大,意外地見到了雪花,回頭居然看見安東尼奧在他的身後,開口第一句話——“你/他/媽的真是個瘋子。”
脫下自己的外套,披在王耀身上,接著說:“進去!”
後來王耀夢見了一個光與熱的下午,陽光刺激著他的眼睛,安東尼奧打了電話,他一句也聽不見,最終是茫然的站在大街上,等著一個熟悉的身影,但是他什麼都沒能等到,最後他被熱醒了,雙眼呆滯的盯著天花板,捱到了早上六點半的起床鈴。
街道上與他相對而立的還有一個穿著寬鬆上衣、下著緊身牛仔褲的美/國男孩兒——純粹出於直覺而已,王耀有意無意地往他那個方向看,出於一種本職的靈敏性,他迅速作出了判斷:熱愛快餐食品,所以體型微微有些走樣,或許熱衷於健美,胳膊上的肌肉發達,大概是流行音樂的愛好者,他的頭上戴著耳機,哼著最近泛濫的調子,可能還會跳一點街舞,他的步子一直不大老實,動作又過度變形。
只是,我為什麼會覺得他是美/國人呢?
王耀的餘光注意到男孩子也在不斷往自己的方向看,他索性光明正大地看著他,向他微笑,男孩兒猶豫地抓抓自己的後腦勺,翹起的呆毛和胸口印著的TONY字樣微微顫抖著,臉色慢慢變紅了。
“你好,我是阿爾,”男孩兒將耳機取下,反而不大拘束了,“能認識一下嗎?”
“我可以用十萬字去描寫我的少年時代,然而成年的我遇見安東尼奧之後,只剩下了一首水手調,‘你是浪子別泊岸,不管她笑得多好看’。”
“那些花兒,我是多麼的想念它,卻早已散落在天涯。”
“我該去哪裡找它?”
第2章 【荷耀】回憶是種病(一)
王耀睜開眼睛的時候,發現他正趴在自己的書桌上,風把窗簾吹到了一個少女漫畫才會出現的輕飄飄閃亮亮的角度——更要命的是東南西北四個方向的窗簾是同時朝屋裡吹的,陽光也刺眼得仿佛會灼燒一樣,他伸手想要感受一下明媚的光亮,卻感受到了一種灼燒的熱度,立馬慘叫一聲把手縮回來,發現手背上有無比詭異的白煙升起。
一秒。
兩秒。
三秒。
“說好的唯物主義的世界呢?!”王耀歇斯底里的咆哮道,“這詭異的自帶閃光燈是怎麼回事?!說好的我是人類屬性去哪兒了?!這個世界已經完全被妄想吞掉了嗎?!窗簾同時飄是在刮龍捲風龍捲風龍捲風嗎?”
然後,他醒了,發現自己正躺在床上,對著沾滿油漬的天花板,一隻蚊子停在他的鼻尖,正準備吸血,王耀剛一揮手,蚊子就飄飄悠悠的飛走了,所以他乾脆利落的一巴掌打在自己的鼻子上,這下子他完全清醒了,被迫面對著充滿著油煙味的現實。
“上帝啊,”他誠心誠意的祈禱著,“還是讓我回到那個有低壓反氣旋的屋子裡吧。”
他特意糾正了自己隨意說刮龍捲風的錯誤。
閉上眼睛。
一秒。
兩秒。
三秒。
睜開眼睛。
“好吧,我承認,”王耀頹廢的起床,“那是一間不同尋常的屋子,不是所有的屋子都能在屋裡形成一個低壓反氣旋。”他憂鬱的穿上校褲,再穿上襪子,最後套上頗有帕運會志願者氣派的校服,看著鏡子裡的自己,他雙手捂臉,對著鏡子喃喃道:“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是的,我有一個夢想。”
王耀,男,現年16歲,已寒窗苦讀十一年。
他在日曆上給自己鄭重其事的畫了一個圈。
同時暗戀安東尼奧七年。
今年是第七年,按照王耀自己的說法,如果他正正經經的談一場戀愛的話,早就可以在各個通訊社交網站上曬999皮炎平了——對於那些曬相戀九百九十九天求祝福的人,王耀通常是雙目圓睜,緊盯恩愛照上碩大的九百九十九,大喝一聲“嘚!皮炎平”——王耀自稱是一個長情的人,可是他的長情表現在對安東尼奧的暗戀上,如果他不暗戀安東尼奧了,就不能證明他的長情——這個要人命的邏輯啊。
七年,校門口豆腐西施和棉花糖大叔的孩子都可以打醬油了,上個星期天他還見著那個小孩子屁顛屁顛跑到雜貨店門口,說道:“叔叔,我要醬油,不要太黑的,不要太鹹的,不要太醬的,不要太油的。”
所以,人,還是單身的好。對象,還是暗戀的好。
王耀這麼安慰自己。
要是哪天真搞出這麼個熊孩子真是丟了王家十八代祖宗的智商,完全無顏回歸祖墳。
可是呢,他居然還想著搞出個熊孩子。
王耀鬱悶的想,我居然要和一個男的搞出個熊孩子。他想的時候把男性給貶低到了宇宙極端之惡,但是他回過頭一想自己還是個男性,腦子裡的邏輯瞬間混亂成一片了。因此他不得不下一個結論來終止這樣的局面——
王耀會故意很晚很晚的離開,他在後門可以看到安東尼奧與同班人嬉鬧,有那麼一刻,兩個人的目光會接上,然後王耀感到自己的耳朵根發紅,靜下來,王耀,他對自己說,靜下來,沒什麼大不了的。
最初,安東尼奧也曾站在後門,餘光時不時瞟著王耀的後背,卻故作欣喜的念著課文。
是真的在看,還是王耀用自己的記憶欺騙了自己?
王耀搬了家,那株薔薇被砍倒,換成了向日葵,自稱名叫伊萬的人占據了他曾經的住所,連同那顆名叫做安東尼奧的球,消散在王耀的生活里。伊莎說,安東尼奧沒有和羅維諾在一起,後來他似乎跟別人在交往。王耀正在享受著踢完正步後短暫的休息時光,亞瑟·柯克蘭兜兜轉轉,兩個人在高中又重新碰面了。
“誰啊?”亞瑟·柯克蘭問道。
“你猜。”王耀晃著手機。
“安東尼奧,”亞瑟瞪著他那雙祖母綠的眼睛,“……你比以前開朗多了,王耀。”
別人都知道,就你不知道。
或許你知道,但你裝作不知道。
這樣多好。
街頭藝人走過一池春水,走過繁華的小巷,走過琳琅滿目,走過歲月蒼蒼。王耀從一個及膝的孩童長成少年,他在街燈下吃著奶油甜筒,他伸出舌頭細細舔著快要融化的一圈冰淇淋,蒼蠅追著燈光在走,那陣音樂又在他的耳邊響起,丁零,丁零。
他在這裡遇見過安東尼奧,就是在街頭藝人走過的時候,他們目光相接了。
這樣多好,安東尼奧,我們都活在記憶里了。
但是他只夢見過安東尼奧一次,那時他發著燒,夢見自己站在樓梯口,他記得安東尼奧會來,他知道大樓像一個迷宮,所以他到門口去等,風很大,意外地見到了雪花,回頭居然看見安東尼奧在他的身後,開口第一句話——“你/他/媽的真是個瘋子。”
脫下自己的外套,披在王耀身上,接著說:“進去!”
後來王耀夢見了一個光與熱的下午,陽光刺激著他的眼睛,安東尼奧打了電話,他一句也聽不見,最終是茫然的站在大街上,等著一個熟悉的身影,但是他什麼都沒能等到,最後他被熱醒了,雙眼呆滯的盯著天花板,捱到了早上六點半的起床鈴。
街道上與他相對而立的還有一個穿著寬鬆上衣、下著緊身牛仔褲的美/國男孩兒——純粹出於直覺而已,王耀有意無意地往他那個方向看,出於一種本職的靈敏性,他迅速作出了判斷:熱愛快餐食品,所以體型微微有些走樣,或許熱衷於健美,胳膊上的肌肉發達,大概是流行音樂的愛好者,他的頭上戴著耳機,哼著最近泛濫的調子,可能還會跳一點街舞,他的步子一直不大老實,動作又過度變形。
只是,我為什麼會覺得他是美/國人呢?
王耀的餘光注意到男孩子也在不斷往自己的方向看,他索性光明正大地看著他,向他微笑,男孩兒猶豫地抓抓自己的後腦勺,翹起的呆毛和胸口印著的TONY字樣微微顫抖著,臉色慢慢變紅了。
“你好,我是阿爾,”男孩兒將耳機取下,反而不大拘束了,“能認識一下嗎?”
“我可以用十萬字去描寫我的少年時代,然而成年的我遇見安東尼奧之後,只剩下了一首水手調,‘你是浪子別泊岸,不管她笑得多好看’。”
“那些花兒,我是多麼的想念它,卻早已散落在天涯。”
“我該去哪裡找它?”
第2章 【荷耀】回憶是種病(一)
王耀睜開眼睛的時候,發現他正趴在自己的書桌上,風把窗簾吹到了一個少女漫畫才會出現的輕飄飄閃亮亮的角度——更要命的是東南西北四個方向的窗簾是同時朝屋裡吹的,陽光也刺眼得仿佛會灼燒一樣,他伸手想要感受一下明媚的光亮,卻感受到了一種灼燒的熱度,立馬慘叫一聲把手縮回來,發現手背上有無比詭異的白煙升起。
一秒。
兩秒。
三秒。
“說好的唯物主義的世界呢?!”王耀歇斯底里的咆哮道,“這詭異的自帶閃光燈是怎麼回事?!說好的我是人類屬性去哪兒了?!這個世界已經完全被妄想吞掉了嗎?!窗簾同時飄是在刮龍捲風龍捲風龍捲風嗎?”
然後,他醒了,發現自己正躺在床上,對著沾滿油漬的天花板,一隻蚊子停在他的鼻尖,正準備吸血,王耀剛一揮手,蚊子就飄飄悠悠的飛走了,所以他乾脆利落的一巴掌打在自己的鼻子上,這下子他完全清醒了,被迫面對著充滿著油煙味的現實。
“上帝啊,”他誠心誠意的祈禱著,“還是讓我回到那個有低壓反氣旋的屋子裡吧。”
他特意糾正了自己隨意說刮龍捲風的錯誤。
閉上眼睛。
一秒。
兩秒。
三秒。
睜開眼睛。
“好吧,我承認,”王耀頹廢的起床,“那是一間不同尋常的屋子,不是所有的屋子都能在屋裡形成一個低壓反氣旋。”他憂鬱的穿上校褲,再穿上襪子,最後套上頗有帕運會志願者氣派的校服,看著鏡子裡的自己,他雙手捂臉,對著鏡子喃喃道:“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是的,我有一個夢想。”
王耀,男,現年16歲,已寒窗苦讀十一年。
他在日曆上給自己鄭重其事的畫了一個圈。
同時暗戀安東尼奧七年。
今年是第七年,按照王耀自己的說法,如果他正正經經的談一場戀愛的話,早就可以在各個通訊社交網站上曬999皮炎平了——對於那些曬相戀九百九十九天求祝福的人,王耀通常是雙目圓睜,緊盯恩愛照上碩大的九百九十九,大喝一聲“嘚!皮炎平”——王耀自稱是一個長情的人,可是他的長情表現在對安東尼奧的暗戀上,如果他不暗戀安東尼奧了,就不能證明他的長情——這個要人命的邏輯啊。
七年,校門口豆腐西施和棉花糖大叔的孩子都可以打醬油了,上個星期天他還見著那個小孩子屁顛屁顛跑到雜貨店門口,說道:“叔叔,我要醬油,不要太黑的,不要太鹹的,不要太醬的,不要太油的。”
所以,人,還是單身的好。對象,還是暗戀的好。
王耀這麼安慰自己。
要是哪天真搞出這麼個熊孩子真是丟了王家十八代祖宗的智商,完全無顏回歸祖墳。
可是呢,他居然還想著搞出個熊孩子。
王耀鬱悶的想,我居然要和一個男的搞出個熊孩子。他想的時候把男性給貶低到了宇宙極端之惡,但是他回過頭一想自己還是個男性,腦子裡的邏輯瞬間混亂成一片了。因此他不得不下一個結論來終止這樣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