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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就寫了這個故事,很普通的破案故事。雖然錯漏百出,但只要你們覺得有一點精彩之處,就足夠了。

  我雖然很喜歡看推理小說,但在這方面的天賦還是和百八十年前的那些作家相差十萬八千里,他們的作品只能拿來景仰,永遠無法比肩。

  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我盡我所能去讓它變得精彩,包括把兇手設定為主角身邊的人物,也是想讓這個結局看起來更加出人意料。

  也不知道行不行。

  我感情線寫得很差勁,是真的很差,我沒體會過戀愛的過程,也不知道該怎麼去刻畫,這方面的觀感確實很糟糕,對不起我的幾個讀者,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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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講點別的,挺有意思的經歷,就當記錄一下自己的心路歷程。

  連載的過程中,在最開始寫的時候,崩潰過兩次。

  因為兩次上榜,而且是在那種別人可以漲幾百個收藏的榜單上,我都只漲了十來個收藏,所以落差感挺大的。

  第一次一度以為自己能走出來,後面的確是好了一段時間,但是第二次榜單還是原樣,於是又一次崩潰了。

  我記得當時好像是周四吧,我好朋友學業忙,作業寫不完,沒時間陪我,我就自己打遊戲。

  那個遊戲模式是可以開麥的,雙方陣營都能交流,但是一般人都不開,偶爾碰見幾個開麥的,也不會說話,我的習慣是一直開著麥。當時追著一個人拼命錘,但是有一刀失誤了沒打到,彈到窗沿上了,於是說了一句「我去」。

  對面是個男生,竟然也開麥了,還說我:「這個小姐姐怎麼罵人呢?」

  我當時挺不爽的,因為隊友不給力,遊戲快輸了,心情真的差到極點,所以很沖地懟他:「我就罵了怎麼了?\"

  後面抓到了他,他還跟我說了好幾句話,讓我去幫隊友抓人。其實語氣挺好的,但是我一邊回懟一邊哭,也不知道他有沒有聽出來。後來感覺挺對不起人家的,影響了他的遊戲體驗。

  曾經我一直以為我挺看得開的,但是這兩次情緒的崩塌,我才知道我是很看重某些東西的。

  因為當時落差感實在是太大了,跟別人在一個榜單上,我的漲幅是人家的零頭。而且我感覺我再寫個十年二十年都只能是這種涼透的鬼樣。

  事實證明我也沒感覺錯,這篇文確實涼到北極了,是我三個長篇裡面成績最差的,算是個失敗透頂的嘗試吧。

  後面也就沒再申過榜了,心態大概是看破紅塵的平靜蒼涼,寫完就行了,沒必要做無用功。

  經常看見有人說,再冷的題材,寫得好也會有人看。我覺得大概是倖存者偏差吧,但也可能是我真的寫得太差,爛得一無是處。

  說實話,每次看見有人說一篇收藏幾千的文「太冷」,我都覺得自己像個笑話。

  玩遊戲那天晚上我哭了很久,以至於第二天我舍友一臉震驚地跟我說:「你眼睛是被馬蜂蟄了嗎?」

  也就是那天晚上,醍醐灌頂一樣,我突然想清楚了。愛有幾個人看就有幾個人看吧,我開心就好,畢竟我寫文就是因為我會開心而已。

  如果我太看重那些數據或者人氣之類的東西,而我又得不到,尊重需要的長期不滿足會讓我心理失衡的,就像那兩次的崩潰一樣。

  有些東西是我的願望,有些東西是現實,我總要明白現實是什麼的。

  不過現在這些事也可以當笑談來看了,因為我已經徹底地不在意了。

  我要是太在意這些,就什麼也寫不出來了。

  在自己的後記裡面說這些是可以的吧,反正也就是一個記錄而已。

  可能下篇文的收藏連一百都不會到,這也沒關係,我寫下去就行了。

  很感謝一直在追這篇文的幾個讀者,從頭到尾評論里都是你們的ID,我都已經記住了。如果沒有你們這幾個讀者,這篇文可能連幾十條評論都沒有吧。

  謝謝啦。

  作者有話要說:

  寫後記的時候感覺心情挺平淡,但到了完結的時候,還是覺得像夢一樣,這可能就是文字的魅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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