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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駱駝鎮以南是青山綠水生機盎然,以北則是一片漫無邊際的荒漠,越往北走土地便越是乾枯可怖,自北吹來的乾燥的風猶如一雙粗糙手掌,揉得路途旅人皮肉生疼。

  算氣節此時還屬於春季,夏日分明還未有到,駱駝鎮頭頂的太陽便已毒辣非常。

  三人三馬自南向北奔行,行進速度不算太快卻也不慢,三馬中有一馬無人駕馭,三人中有一人於地面喘息奔跑,途中手裡還握有一劍比劃揮舞。

  馬上兩人為女子,身著錦繡緞子一前一後各做富貴人家小姐、丫鬟打扮,於馬匹後頭狂奔的男子披頭散髮形同瘋子,一身原本華貴的衣裝襤褸猶若乞兒,足上靴子破了好些個窟窿甚至露出了腳上拇指,場面真同是一個瘋子不要命的意圖揮劍砍殺前頭兩位千金,若非路人瞧見駕馬“丫鬟”手中牽著一根麻繩,另一端繫於“瘋子”腰間好似遛狗,當真便要挺身而出英雄救美了。

  不需多言這三人無疑便是陳小咩、王丹霞與薛琉兒。

  時隔一月,王丹霞雖依舊駕馬走在最前頭,卻未如最初始時那般不耐煩的甩韁繩先行離去,自與陳小咩混熟之後,王丹霞依舊不喜愛那男裝女孩整天瘋癲沒個正經,但對陳小咩已不再太過冷若冰霜。

  每當陳小咩對自己師妹薛琉兒圖謀不軌,做師姐的王丹霞便會毫不客氣的拳腳伺候,直揍得陳小咩屁滾尿流,卻不料那陳家小掌柜品行雖說不端,可毅力卻出奇的驚人,挨打過後沒幾天便“舊病復發”越挫越勇,自被王丹霞揍得毫無還手之力,到後來竟能慢慢的開始躲閃,最後到三天前竟能夠與王丹霞拆上一兩招。

  不得不承認,陳小咩其人極有韌性與熱情,一月之前說要習武,哪怕不被人看好,哪怕王丹霞並未刻意傳授她什麼,她卻能日裡奔跑鍛鍊體能,夜裡翻閱“日記”自己耍弄琢磨一些個劍招訣竅。

  起先,王丹霞並不曉得陳小咩自稱“日記”、映著篝火火光畫畫寫寫的都是些什麼鬼畫符,只覺得出門在外這位從未涉及江湖的傻蛋不懂得減少行囊重量,竟是將筆墨紙硯一系無關緊要的東西帶在身上,這等書生習文之物不能當飯吃也不能當劍使有何用處?難不成還當眼下逃難是小孩過家家不成?

  後來才發覺那是陳小咩瞧著王丹霞與薛琉兒早晚對練記錄下來了劍招把式,或畫小人兒或寫文字,待得空閒時分便即搖頭晃腦自行揣摩,罷了嘗試舞弄寶劍自學劍技,用心不可謂不良苦,心性不可謂不堅毅,王丹霞對陳小咩略略刮目相看也正是為此。

  陳小咩有這等毅力,卻可惜了無論怎得努力都逃不過臨時抱佛腳的嫌疑,何況這女娃娃還是以打敗劍神君亦然為目標,不論怎麼想都太過痴人說夢了,之前王丹霞說過“半路出家想打贏北寒劍神,大約需得轉世投胎才好”,如今細細琢磨,才發覺哪怕是投胎重來,實現的機率任然渺茫。

  最早七天,陳小咩每每奔跑都累得半死不活,再十四天,竟不自量力的要背上原本馬兒馱著的些許行囊奔跑,逆水行舟竟是隨著行囊重量漸增不退反進,在摘下行囊後腳力驚人,胸腔氣海比之從前也更為寬闊。

  半吊子的陳小咩自以為此番體能已然足夠,再七天已將大部分的精力轉而投入研究劍術,幾乎專注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哪怕白天跑累後伏在馬上打瞌睡,都能瞧見她自夢遊中比劃劍術的模樣。

  而今三人一路向北來到了駱駝鎮,這女孩更是了不得,竟自一心二用,一邊奔跑修煉體能,一邊舞劍熟悉劍法,瞧著模樣雖然滑稽,但這般用功不僅更增了練體強度,手腳並用更是隱隱有了些許“劍法隨人走”的高深劍道痕跡。

  當然在這一個月中,陳小咩也不乏失腳跌足摔跟頭與失手丟劍丟臉面,然而這看似弱不禁風的小娃娃竟似個鐵人,有時摔得滿頭是血,簡單包紮後竟又生龍活虎催著要趕路跑步,直瞧得薛琉兒當場哭了出來。

  駱駝鎮四面圍著矮牆,於這已然幾近荒涼沙漠的地頭人口卻是不少。

  三人牽馬入鎮,王丹霞當機立斷沒收了陳小咩手中寶劍丟還給薛琉兒,省得她在大街上丟人現眼。

  街道往來人流如織,但其實關鍵還是由於街道太窄,擺上一些個大小攤位便將行人擠到了中間,全然比不得蘇城那等繁華景象。

  行人大多晃晃悠悠走的緩慢,王丹霞三人不得不也同樣緩行,兩次在人群中捉到偷偷把手掌摸到王丹霞口袋的扒手,皆被武藝不弱的王女俠拽住手掌——第一次是一名孩童,薛琉兒瞧見後悄悄塞了錠銀子在那孩童手上,哪料這偷兒竟頗有骨氣的拒而不收,狠狠推了薛琉兒一把便即隱沒在了人海中;第二回捉到的竟是一個大小伙,年紀約莫與王丹霞相似,被王丹霞牽住手腕後還做出一臉陶醉的欠抽模樣,當即就被王女俠一記耳光甩飛了三顆牙齒滿口是血,不遠的街道角落傳來嬉笑聲響,抬眼瞧去只見先前那年幼偷兒眼神極是怨恨,感情這大小伙竟是那“鍥而不捨”的偷兒搬來的救兵。

  待得三人找到一家客棧已是下午,客棧老闆打量眼下兩女一“男”並非本地人,瞧著風塵僕僕、年紀輕輕,怎麼看都是外鄉出門遊歷的年輕人,像這樣的生意不狠狠賺上一筆當真是沒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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