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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飯好了,”羅伯說著拿掉搭在卡姆肩膀上的手。他的聲音有些沙啞,意識到之後,他清清嗓子,從凳子上跳下來。“聽著,要不你先去客廳等著,我去盛飯?你洗澡的時候我把爐火點上了——現在應該很暖。”沒等回答,他轉身回到爐子前伸手夠正在冒泡的平底鍋。

  “好,”卡姆在他身後說道,然後停了一會兒,“那我就帶上酒杯,可以嗎?”

  羅伯已經去水池邊瀝掉飯里的水。“好的,謝了,”他轉頭說道。他的聲音聽起來太愉快了,不像他自己了。“順便把冰箱裡的酒拿去,好嗎?”

  “沒問題。”

  羅伯幹活兒時,對卡姆在身後的動作感知深到了荒唐的地步——男人赤著的腳在瓷磚上踏出的聲音,他打開冰箱門取酒時冰箱的嗡嗡聲。

  他離開廚房時門咔擦扣上的聲音。

  終於只剩他一人了。羅伯停下手裡的活兒,短暫地閉了閉眼睛。他對卡姆·麥克莫羅的反應既讓他興奮,也讓他害怕,程度不相上下。喜歡某人是一回事兒,但是這麼感興趣——這麼著魔是另一回事兒。他已經有幾年都沒這種感覺了。自從安德魯之後就不再有了。這種感覺就好像被喚醒了。就好像重新活過來。而他已經準備好迎接它,甚至還有些等不及。

  只是。

  他沒理由認為卡姆也會對他有意思。

  你是時候給別人一個機會了……

  要真這麼簡單就好了。

  第九章

  羅伯說得沒錯,有了柴火爐在角落裡歡快地發光發熱,客廳變得更溫馨了。卡姆洗澡的時候,羅伯肯定是關了主燈,現在屋裡散發著柔和的光。客廳對角上有幾對亮著的小燈,打開的爐門透出暖黃色的焰心。

  卡姆把酒瓶和杯子放在一條長長的矮茶几上,然後僵硬地坐在沙發里。

  廚房裡發生的那一刻過去了這麼一會,他仍感覺有些恍然。羅伯的觸碰感仍流連身上,無形的重量壓在肩頭,他發現自己抬手去摸肩上兩人短暫相接的那一點,就好像這能讓虛幻感變得真實。

  當時真得是奇怪。而且究竟是什麼迷惑住他,讓他吐露自己對生意的擔憂?

  也許是那雙亮銀色眼眸中理解的同情。

  我知道那是什麼感覺,卡姆……

  但同情並不是卡姆唯一讀到的感情。不,羅伯短暫的觸碰中還有別的東西。他眼睛中一閃而過的吸引。眼中一閃而過的光,就好像微弱地反映了那一刻卡姆心中曲折而迫切的欲望。

  假如他們兩情相悅又如何?那不就是今晚卡姆在尋求的嗎?好吧,他本想在格莫拉舞池中一群燥熱而不知名的汗濕身體中尋覓一個,但是在這兒尋找又有什麼不可以的嗎?在離家最近的小屋。在他度過整個童年夏日的湖邊。

  就在這時,門被緩緩打開,卡姆轉過身,心虛一般嚇了一跳。羅伯走了進來,雙手各拿著一個扁平寬大的碗。

  “給,”他說著,把其中一個遞給卡姆。“我希望你已經飢腸轆轆了。”

  檸檬糙和胡荽的香氣從那順滑香濃的肉汁上騰騰升起,豐富而濃郁,卡姆愉快地深吸一口。“聞起來太棒了。”

  羅伯看起來很高興。“開吃吧。我放點兒音樂。”他從兜里抽出iPhone,在屏幕上劃了幾下後,一陣民謠小調從卡姆一直沒注意到的固定在牆上的揚聲器里傳出。他不知道曲名,但卻很喜歡這音樂,雖然讓他聯想到了那種認真得不行的大鬍子,那種會到他那兒租獨木舟,而且因為怕遮住他的手織毛衣,所以逼逼著不肯穿救生衣的那種人。

  這倒不是說他對大鬍子有啥意見,卡姆瞥了眼羅伯滿臉的胡茬兒,漫無目的地想著。他喜歡這副樣子,深色的鬍鬚和蒼白的膚色形成強烈對比,即柔軟又強悍。

  羅伯忙著坐下,沒有注意到卡姆的側目。他陷進大沙發的一角,伸展長腿,把腳架在咖啡几上,然後埋頭吃起他的咖喱。

  卡姆也把注意力轉回食物,吃了第一口就滿足地哼哼出來,很快卻宣布道:“哇哦,很辣嘛。”

  羅伯沖他一笑。“太辣了?”

  “不,超好吃——很新鮮的味道。”

  “我咖喱醬都是自己做的。用罐裝醬不是一個味兒。吃起來從沒有這麼新鮮。”

  卡姆舉碗到嘴邊,吸溜了一口肉汁,然後小小地發出了一聲愉悅的呻吟。“太棒了。你應該在咖啡館裡也做這些好吃的。”

  羅伯聞言大笑。“哼,我不確定我那些常客會接受這些。而且現在咖啡館做得還行,我是說在財務方面,所以我不打算再開發啥新鮮玩意兒。”

  “不嗎?”

  “不——那是收入,不是啥我想花時間乾的東西。我想成為一個開咖啡館又搞藝術的人,而不是一個喜歡畫畫的小咖啡館老闆。”

  他們邊輕鬆地交談著邊吃掉了食物,兩人喝著酒一直到羅伯放的專輯進入尾聲。等歌曲結束後,羅伯再次拿起手機,不一會兒,另一首歌放了起來,雖然風格沒變,但是比剛才更柔和一些。

  “你喜歡民謠?”卡姆問道。酒精讓他不再拘謹,現在他和羅伯的姿勢一樣——癱在羅伯對角的沙發上,伸展長腿,光腳丫子擱在茶几上。左腳再往旁邊挪幾分,他就能碰到羅伯穿著襪子的腳了。他真是太想這麼幹了,這念頭誘人到了愚蠢的地步,但是他不知道男人會如何反應。

  “是啊,我很愛的,”羅伯說道。“你不喜歡嗎?”他看起來很好奇,好像他真的很想知道答案,他的興趣讓卡姆內心某處就像被陽光照到的土地一樣,渴求更多。

  這種感覺讓他驚醒。別人關注他多一點,他就這麼大反應,他是有多可悲,有多寂寞?仿佛出於自衛一樣,他縮到漫不經心的面具後,聳聳肩膀含糊地說:“還行吧。”

  羅伯聽了,擺出一幅皺著眉咧嘴笑的搞笑表情,就好像既迷惑又被逗笑了。“只是還行?你對它有啥不喜歡的?”

  卡姆想不出怎麼回答,最後說:“我覺得這種音樂有點兒……太認真了吧。”

  “我正是喜歡這種認真,”羅伯回答說。“我喜歡熱情。我喜歡那些做著自己愛做的事情而不憂心所做是否夠酷的人。其實我很煩耍酷。追求酷炫導致太多問題了。”

  卡姆大笑。“這是啥意思?”

  “就是,‘酷’這個概念——它阻止孩子去享受真正喜歡的東西。尤其是藝術。”

  “看起來你可沒受影響,”卡姆說著挑起眉。

  “確實,但是我媽比較放飛——小時候我們經常搬家,所以在學校我不是在當想要融入集體的新學生,就是馬上要轉走的了。這意味著我經常和我媽媽還有她那幫朋友混在一起。他們大多搞藝術、玩音樂,所以我小時候和很多搞創作的大人一起混。”他狡黠地沖卡姆看去。“你能想像到學校里的其他孩子覺得我有多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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