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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釋這句話, 需要從很早以前開始講起。”張美恩稍稍低了一下頭才繼續開口, “其實在我老公跟阿Jay之間, 我先認識的是阿Jay,互相之間先有好感的也是跟阿Jay。但是認識了一段時間之後,我老公就開始追求我,而阿Jay就直接退縮了。”
“我有私底下問過他,為什麼明明喜歡我卻要把我讓給別人?阿Jay卻說,他年紀還小, 還在上學, 家裡條件又不怎麼好, 我跟著我老公更合適。我對阿Jay很失望,又因為我們幾個經常一起玩, 多半都是我老公決定去哪裡玩、玩什麼, 他發號施令的時候也很有領導者的氣度,很man, 這一點對我也有一定吸引力。”
“所以我最終接受了我老公的追求,跟他成了男女朋友。之後我慢慢地發覺, 我老公這個人為人衝動易怒,做事也沒有什麼可行的計劃。他安排的事之所以能夠成功,完全是用大把港幣砸出來的。是錢造就了他所謂的領導者氣度, 可是錢又不是他賺的,是他爸爸賺的。所以我對他逐漸也開始失望。”
“剛好那時阿Jay大學畢業,家裡人也移民加拿大了,我就想看看跟他還有沒有可能。十年前,也就是阿Jay失蹤那天,我們幾個人又約好了一起玩,Cindy那天不舒服沒有去,只有我們四個人。於是趁著我老公還有Bowie去其他房間換衣服的時候,我問阿Jay還中不中意我。我對他說,如果他還中意我的話,我就跟我老公分手,以後跟他在一起。”
坐在被告欄里的胡啟仁覺得自己的頭頂有點綠綠的。
“阿Jay沒有回答,反而直接抱著我到沙發上要親我。這時候我老公換好了衣服從房間裡出來,看到了我跟阿Jay狀態親密的情形。”張美恩閉上眼,“阿Jay一把就推開了我。”
不知從哪裡傳來一聲嘆息。
“我說哪個男人不好色,是指阿Jay明明不會跟我在一起了,卻要跟我玩曖昧;可這曖昧一被我老公發現他就只顧著自保,一點男人風度都沒有。”
周亦霏仔細打量了一下陪審團的七個人,見至少有三四個人臉上都有了些瞭然之色,便從心底發出了一聲嘆息。
宋家齊繼續提問:“首被告打傷方世榮,無視他倒在地上呼叫救命的樣子,還叫上你跟曾子華離開,留方世榮一個傷者在南丫島。你為什麼沒有阻攔?”
“首先,我不是醫生,根本不知道只是踢了一腳、砸了一下後背,阿Jay就會傷得那麼重。他叫救命我也只是以為他是怕我老公繼續打他,所以在求饒。第二,阿Jay之前的行為更讓我失望,在那個時候我不能失去我老公這個男朋友。他說要走,我當然不能違背了。”
“幾天之後你們再回南丫島,發現了方世榮的屍體,你為什麼不報警?”
“報警的話我老公就要坐牢了。就像我剛剛說的那樣,我那時候不能沒有他。我不想讓我老公坐牢。”
“從殺人埋屍到現在有足足十年的時間,為什麼你一直都沒有報警?”
張美恩冷笑出聲:“Bowie是在我老公打完阿Jay之後才換完衣服出來的,只是參與了埋屍。這樣我老公都怕他離開了之後會報警抓自己,要把他放在自己身邊養著。我是親眼看見我老公打阿Jay的,他怎麼會讓我離開?十年前我才20歲,無父無母,沒錢沒工作,你以為我有辦法離開嗎?”
“曾子華向首被告要求一百萬港幣離開香港,並且說自己手上有首被告殺死方世榮的證據時,你為什麼要對首被告說,即使曾子華拿到錢也有可能把事情說出來?”
“人之常情吧。”張美恩苦笑道,“譬如我,我老公娶了我,對我很好,警察拿著證據問我的時候我不是一樣把我老公殺人的事說了出來?還有,我老公口口聲聲說很愛我,被警察一挑撥還不是馬上就指證我,說我殺了Cindy?”
“你的意思是,你沒有殺王彩鳳?”
張美恩沉默了一會兒:“我不知道。”
“請你解釋一下。”
“我的確有拿腰帶勒她,但我不知道她是死了還是暈過去了的時候,我老公就敲門了。我開門放他進屋,他幫我偽造了現場,把Cindy吊起來。”
“也就是說,如果你只是勒暈了王彩鳳,那麼首被告把她吊起來才導致了王彩鳳的死?”
“我想應該是的。”
“反對,”檢控官跟張律師都站起來表示反對了,法官示意張律師先說。
“反對第二被告辯護律師把殺人罪責推託給我的當事人。”張律師道。
“反對第二被告辯護律師對已經確定過的事實進行假設性地猜測。”檢控官說了自己的反對意見之後,又專門做了解釋,“較早之前法醫已經在庭上做供,說明第三名死者王彩鳳脖子上有兩道勒痕,其中一道勒痕有皮下出血的現象,證明死者被勒的時候還有生命跡象。而第二條勒痕上沒有皮下出血現象,說明死者被吊起來的時候已經沒有了生命跡象。也就是說,首被告偽造現場吊起來的,確實已經是王彩鳳的屍體了。”
“反對有效。陪審團不必將這個問題作為判案依據列入考慮。”法官一錘定音。
“Michelle,你勒王彩鳳用的是什麼?”
“我當時穿得風衣的腰帶。”
“我有私底下問過他,為什麼明明喜歡我卻要把我讓給別人?阿Jay卻說,他年紀還小, 還在上學, 家裡條件又不怎麼好, 我跟著我老公更合適。我對阿Jay很失望,又因為我們幾個經常一起玩, 多半都是我老公決定去哪裡玩、玩什麼, 他發號施令的時候也很有領導者的氣度,很man, 這一點對我也有一定吸引力。”
“所以我最終接受了我老公的追求,跟他成了男女朋友。之後我慢慢地發覺, 我老公這個人為人衝動易怒,做事也沒有什麼可行的計劃。他安排的事之所以能夠成功,完全是用大把港幣砸出來的。是錢造就了他所謂的領導者氣度, 可是錢又不是他賺的,是他爸爸賺的。所以我對他逐漸也開始失望。”
“剛好那時阿Jay大學畢業,家裡人也移民加拿大了,我就想看看跟他還有沒有可能。十年前,也就是阿Jay失蹤那天,我們幾個人又約好了一起玩,Cindy那天不舒服沒有去,只有我們四個人。於是趁著我老公還有Bowie去其他房間換衣服的時候,我問阿Jay還中不中意我。我對他說,如果他還中意我的話,我就跟我老公分手,以後跟他在一起。”
坐在被告欄里的胡啟仁覺得自己的頭頂有點綠綠的。
“阿Jay沒有回答,反而直接抱著我到沙發上要親我。這時候我老公換好了衣服從房間裡出來,看到了我跟阿Jay狀態親密的情形。”張美恩閉上眼,“阿Jay一把就推開了我。”
不知從哪裡傳來一聲嘆息。
“我說哪個男人不好色,是指阿Jay明明不會跟我在一起了,卻要跟我玩曖昧;可這曖昧一被我老公發現他就只顧著自保,一點男人風度都沒有。”
周亦霏仔細打量了一下陪審團的七個人,見至少有三四個人臉上都有了些瞭然之色,便從心底發出了一聲嘆息。
宋家齊繼續提問:“首被告打傷方世榮,無視他倒在地上呼叫救命的樣子,還叫上你跟曾子華離開,留方世榮一個傷者在南丫島。你為什麼沒有阻攔?”
“首先,我不是醫生,根本不知道只是踢了一腳、砸了一下後背,阿Jay就會傷得那麼重。他叫救命我也只是以為他是怕我老公繼續打他,所以在求饒。第二,阿Jay之前的行為更讓我失望,在那個時候我不能失去我老公這個男朋友。他說要走,我當然不能違背了。”
“幾天之後你們再回南丫島,發現了方世榮的屍體,你為什麼不報警?”
“報警的話我老公就要坐牢了。就像我剛剛說的那樣,我那時候不能沒有他。我不想讓我老公坐牢。”
“從殺人埋屍到現在有足足十年的時間,為什麼你一直都沒有報警?”
張美恩冷笑出聲:“Bowie是在我老公打完阿Jay之後才換完衣服出來的,只是參與了埋屍。這樣我老公都怕他離開了之後會報警抓自己,要把他放在自己身邊養著。我是親眼看見我老公打阿Jay的,他怎麼會讓我離開?十年前我才20歲,無父無母,沒錢沒工作,你以為我有辦法離開嗎?”
“曾子華向首被告要求一百萬港幣離開香港,並且說自己手上有首被告殺死方世榮的證據時,你為什麼要對首被告說,即使曾子華拿到錢也有可能把事情說出來?”
“人之常情吧。”張美恩苦笑道,“譬如我,我老公娶了我,對我很好,警察拿著證據問我的時候我不是一樣把我老公殺人的事說了出來?還有,我老公口口聲聲說很愛我,被警察一挑撥還不是馬上就指證我,說我殺了Cindy?”
“你的意思是,你沒有殺王彩鳳?”
張美恩沉默了一會兒:“我不知道。”
“請你解釋一下。”
“我的確有拿腰帶勒她,但我不知道她是死了還是暈過去了的時候,我老公就敲門了。我開門放他進屋,他幫我偽造了現場,把Cindy吊起來。”
“也就是說,如果你只是勒暈了王彩鳳,那麼首被告把她吊起來才導致了王彩鳳的死?”
“我想應該是的。”
“反對,”檢控官跟張律師都站起來表示反對了,法官示意張律師先說。
“反對第二被告辯護律師把殺人罪責推託給我的當事人。”張律師道。
“反對第二被告辯護律師對已經確定過的事實進行假設性地猜測。”檢控官說了自己的反對意見之後,又專門做了解釋,“較早之前法醫已經在庭上做供,說明第三名死者王彩鳳脖子上有兩道勒痕,其中一道勒痕有皮下出血的現象,證明死者被勒的時候還有生命跡象。而第二條勒痕上沒有皮下出血現象,說明死者被吊起來的時候已經沒有了生命跡象。也就是說,首被告偽造現場吊起來的,確實已經是王彩鳳的屍體了。”
“反對有效。陪審團不必將這個問題作為判案依據列入考慮。”法官一錘定音。
“Michelle,你勒王彩鳳用的是什麼?”
“我當時穿得風衣的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