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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亦霏點點頭:“我記得,當時我找郭張美芬幫忙傳話給那個雜誌社的老闆了,好像郭張美芬就是讓Wilson去辦的。”

  “那你沒有記錯。當時可人也想幫我,趁著周末帶著妹妹親自去找那名記者了,然後就有了跟那個Wilson的第一次見面。”楊光笑道,“他們兩個第二次見面就是Rose姐的時裝發布會;那次之後又在Joyce所屬的公司舉辦的一次酒會上見了第三面。之後Wilson就開始追求可人了。”

  “原來是這樣。”周亦霏徹底放了心,可人算是比較傳統的女孩,有男朋友就不會再對楊光動心了。而且那個Wilson是個貨真價實的富二代,哪怕他跟可人的戀情不成了,之後兩人分手,可人的眼界也會被提高,應該也看不上自己的楊光這個假富三代了。

  “誒,對了,你怎麼知道可人向男朋友抱怨的事?”才對可人放了心,周亦霏轉眼又看楊光有點疑心了。

  “阿武說的。”楊光一點猶豫都沒有地解釋,“可人之前因為家全墮樓那件事在看心理醫生你知道吧?”

  周亦霏點點頭:“她家裡條件不好,所以看的是免費的實習醫生,還是你們西九龍之前的同事。”說到這裡她想到了鍾學心跟那個銀行行長同一天作為辯方證人出庭的事,“是不是鍾醫生出庭作證的事讓可人不肯再請她看診了?”

  “是。而且可人交了男朋友之後經濟狀況有了很大改善,又對那位免費的心理醫生有芥蒂,所以就辭了她,轉回差館看警隊合作的心理專家,也就是阿武了。這件事是她跟阿武說,阿武又轉告給我的。”楊光解釋完之後,便抱住了女友,仗著身高俯視著她,眼睛裡滿是笑意,“你又在吃醋是不是?”

  周亦霏臉一紅,扭開頭去嘴硬道:“哪有吃醋?”

  兩人溫存了好一陣才換上方便運動的衣服出了房間,約上李氏夫妻,開始了荒島探險。

  到第三天時,四人已經把整座小島能探險的地方玩了個差不多,只剩下距離酒店最遠的一處叢林。

  因為第二天遊玩結束回到酒店時李太太有點累到了,所以李先生有點擔心太太的身體:“這幾天走了很多地方,你撐不住的話不如我們兩個就留在酒店休息?”

  李太太笑著搖頭:“我覺得自己應該還可以撐一天,再說背囊裡帶著藥呢。”

  李先生又把背包里的水跟藥瓶檢查了一遍,確認無誤,四人這才出發去最後這處叢林探險。

  路上楊光向周亦霏科普叢林中常見的蛇蟲之屬,李先生則一路小心照應著妻子。

  探險的旅途只到一半就中止了,李太太本就是強撐著陪丈夫出來的,她自己的身體實在不給力,中途發病,吃了藥也沒有多少好轉。李先生當機立斷call了救助隊,要他們趕快派直升機來送李太太到醫院。

  救助隊的直升機在空中發現了一處反光點,就在這一行四人不遠處,於是救助人員給李太太做了急救之後又派人去那處反光地點查看,從那裡發掘出了一具屍骨,法醫推測埋在這裡至少有十年之久了。

  周亦霏跟楊光的七日旅遊也就此中斷,跟著帶隊前來的凌倩兒一起返回九龍錄口供。

  屍骨早已腐爛,無法確認面貌,法醫只能先根據骨盆情況判斷了性別,又測了骨齡推斷出屍骨的大致年齡,讓凌倩兒從近十年的失蹤人口中尋找線索。

  在警局錄完口供的周亦霏驚訝地發現婉蘭陪著Jim也一起來了,交談之後才知道,Jim的弟弟Jay也是符合屍骨情況的失蹤人口之一。

  作者有話要說:  應對催婚的家長真是頭疼……

  晚上要陪母上聊天,今天沒有第二章了。

  ☆、239

  因已經是午飯時間, Jim便說自己去錄口供,讓婉蘭跟周亦霏先去樓下的餐廳吃東西。正好楊光也錄完口供出來,三人便一起來到了餐廳。楊光去點餐, 周亦霏便跟婉蘭聊起天來。

  婉蘭很擔心Jim:“Jim說, 因為小妹去加拿大讀書, 伯母過去陪讀住慣了, 他們原本打算全家都移民加拿大的。不過Jay在香港失蹤了,所以Jim就回來香港開了心理診所,留伯母跟小妹在加拿大生活。Jay失蹤了十年,Jim也找了他整整十年。伯母因為Jay失蹤的事傷心,身體不是很好。”

  周亦霏安慰她:“現在還沒有驗過DNA,或者那具屍骨不是Jay呢?先別擔心了。”

  “咦?楊光?你怎麼在差館?你不是請了一個星期的假, 說要跟女朋友去旅行嗎?”兩人正說著, 一個大嗓門在餐廳里響起。

  周亦霏循聲望去, 說話的人正是經常跟楊光搭檔巡邏的暴龍。

  楊光笑著回答:“是去旅行了啊,不過去旅行的那座島上發現了一具屍骨, 我們中途回來差館錄口供。”

  “這麼衰的事都給你遇到?”暴龍拉著楊光跟同事們一起在長桌上坐下, 楊光見女朋友跟婉蘭在聊天,也就過去坐下了。

  另一個同事貴叔正在向大家講自己巡邏時候遇到的事:“……那家超市呀, ”看見楊光在自己身邊坐下就拍了拍他,“就是我們三少家的昌盛超市了。”

  “昌盛超市怎麼了?”楊光一頭霧水。

  “有客人投訴, 從你們家超市買的雪菜肉丁罐頭裡面的肉丁是用動物內臟做的,要求退貨賠錢。那間超市的店長出來說那名客人自己在罐頭裡面加了動物內臟來超市要錢,這是訛詐行為。如果他們妥協給錢了, 就是在縱容這種惡行,叫那名客人自覺離開,不然就報警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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