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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廷牧常年跟著祝融出去,風裡來雨里去,難免受傷。赤松子便自學了醫術,替他倆治療。

  天竺葵有麻醉作用,可緩解疼痛,為了給廷牧備用,赤松子放了不少藥在這裡。

  廷牧生秋的氣,為了別人的腳踝搭上自己的眼睛,真是分不清輕重。可這天竺葵粉末只有他知道在哪,他不拿就不能治療川紅的腳踝,川紅腳踝治不好,秋就不肯治療眼睛。

  轉來轉去,事情又回到了原點。

  廷牧一咬牙踏進房間,從最上面的隔斷里拿出天竺葵粉末。

  赤松子將天竺葵粉末灑在了用熱水化開的帶血的麻布上,過了片刻,他和鹿神拉起了家常:“我來的時候句芒臉色可不好。”

  鹿神眯起眼睛,不以為意道:“他天生就長那樣,你不要在意。”

  赤松子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又輕聲“唔——”了一聲,他抬起頭,正經地說道:“我看未必,今晚,你必是要輸他三局,方才能消了他的氣。”

  一聽到下棋,鹿神樂呵了起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那棋藝,就算讓子,我都很難輸他。真不知……怎麼會有人棋藝那麼差。”

  川紅無事,仔細地聽他們聊天。

  原本,川紅以為他們是在討論如何和句芒道歉,聽到後面,才發覺他們根本就是在損他。

  越是損,越是鐵。

  真是令人羨慕的關係呢!

  赤松子看著時機剛好,毫不猶豫地撕掉了川紅腳踝上的麻布。

  對於傷痛,慢慢磨並不會減少痛苦。只有將腐爛徹底挖去,它才能真正長好。

  突如其來鑽心的疼痛,讓川紅疼得差點飆淚。可就這麼一瞬過後,川紅卻突然安心起來,她明白赤松子的良苦用心。

  人對於一份即將到來的疼痛有未知的恐懼。可當一份未知的疼痛襲來時,人的表現往往比自己想像的要堅強。

  赤松子丟掉帶血的麻布,有些責怪又有些憐惜地說道:“這樣包紮,容易感染。以後,不能這樣了。”

  川紅感謝地點了點頭。

  川紅的傷口比赤松子想像的要深,翻開的皮肉下能隱約看到露出的白骨,他不動聲色地替她清洗傷口,自始至終,川紅咬著牙,再沒喊過一聲痛。

  清洗完傷口後,赤松子又在她傷口上灑了一些天竺葵粉末,這才用布小心地替她一圈一圈地包紮起來,最後打上結。

  他小心地叮囑她,“這段時間少活動,要不然容易落下病根。你看,廷牧仗著自己年輕,不聽我囑託,如今,一到下雨天,他的左臂就疼得厲害。”

  榎也跟著赤松子道:“川紅,你不要擔心,所有事情都交給我做,你就好好養傷。”

  鹿神站起來,朝榎看了一眼,“你也是傷者,也要好好養傷。來,讓我看看你的傷。”

  阿方覺得此時正是賺取川紅信任的絕好時機,他站出來拍著胸脯說道:“你們倆都好好養傷,有什麼事情就交給我做好了。患難見真情,我早已把你們當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果真,川紅感激的看了他兩眼。

  廷牧不喜歡蘇典,從他見到他第一眼開始他就不喜歡他。縱使他現在是一無所長的阿方,他還是不喜歡他。

  說不清為什麼不喜歡,就是骨子裡討厭。

  廷牧笑著說道:“我這鹿神的酒館只夠每日餬口,養不得這麼多閒人,既然你們是朋友,你就辛苦些,把他們的伙食費一起掙上來。”

  阿方幽怨的看了一眼廷牧,滿臉的不願意。可是,再回頭看一眼川紅滿懷期待的眼神,他一口應了下來。

  作者有話要說:  想寫一篇校園文。

  簡介只有一句:

  我們的故事在這裡結束,從十三年前重新開始。

  是不是更沒有人看?

  ☆、插pter7 那一天

  榎的眼睛和魔物有關,處理重點並不在傷口,而是傷口下隱藏的那個契約。

  鹿神嘆了口氣,用剪刀剪了一個簡易的眼罩,有些惋惜地說道:“你這眼睛是回不來了,不過,也……並非說一定是瞎了。”

  川紅聽到鹿神的話,雙手緊握,貝齒輕咬,面前的榎並不是湫的全部,如果……如果化作海豚的湫恢復了記憶,秋的眼睛是不是也會有一絲生機?想到愛吃紅薯的湫,川紅的眼裡一陣酸楚,秋失去眼睛的時候,它是否安好?

  “川紅,我捨不得你離開。”

  “好好聽星夜的話,我馬上就回來了。”

  這是她和湫最後的對話。

  好想湫,想要看到他——她不該欺騙他,明明,他那麼信任她。

  榎聽完鹿神的話,意料之中的無動於衷,好像,鹿神說的這個人並不是他。

  鹿神替他綁好眼罩,又囑託他多方事情,方才和赤松子一起回去繼續幫句芒。

  鹿神的酒館開始營業,夥計是個平常不能再平常的普通人。他帶著笑,一趟一趟地奔跑送酒。

  雖說這個夥計其貌不揚,但細細望去,他的眼神竟和旁人是不同的。不可否認,他的眼睛沒有任何出彩的地方,眼瞼裂小狹短,內外眼角都小,自然,眼睛很小。從正面看,眼睛呈“八”字型,說好聽點是憂鬱,說難聽了是顯老。

  可就是這麼一雙毫無特色的眼睛卻生生有種懾人的魄力,雖不似廷牧那樣好看的很直接,卻很耐看。

  不多時,酒館裡來的一個小姑娘覺著他很順眼。

  “阿方,你怎麼就取了這麼個名字?”她要了一壺酒,笑著道:“阿方,你若是陪我喝,我再要一壺。”

  阿方賠著笑,“我看姑娘是醉了,這酒有些烈,還是……”

  阿方沒說完,回頭看了一眼櫃檯前廷牧能殺人的眼神,立刻把剩下的話又吞了回去。廷牧做生意只有一條準則——賺錢。

  這點,阿方比誰都清楚。他換了一副笑臉,“好,那就再叫一壺酒來,我陪姑娘喝。”

  小姑娘顯然很高興,她醉意朦朧地笑道:“阿方,再上一壺酒來。”

  阿方去櫃檯拿酒時,他明顯看到廷牧眼中的笑意,那種看到銀子不可遏止的笑意。他一哆嗦,捧著酒壺朝小姑娘走去。

  是夜。

  廷牧對著帳本打珠算,他眉頭一翹,意味深長地看了一樣阿方,“今日,竟比平時多賺了幾兩銀子。哦?沒看出啦,你倒是挺適合當夥計的。”

  阿方一哆嗦,廷牧看他的眼神里怎麼這麼不懷好意,他連忙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廷牧不以為意,他挑著眉,“寄人籬下還談什麼君子。”他闔上帳本,打了個哈欠,“你快去睡吧!明天還要早起,恭賀我們明個兒生意能繼續興隆。”

  能掙錢的阿方,廷牧對他的印象倒是好了不少。

  阿方雖說不願被廷牧當作掙錢的工具,可心底卻也被自己的人格魅力所折服。雖說他沒了美貌,沒了攝人心魄的能力。可他硬是靠內在修養贏得了別人的認可,他這樣內外兼修的人,這世上怕是也沒幾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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