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有無知的,還有更無知的,姜嵐看自己的父親被震懾住了,連忙上前開口道,「你有什麼證據說父親遺棄你,也許只是你不知道。」

  「自從我父母離婚後,我隨外婆居住在京元市,你們一家留在興城,這些只要隨便問問鄰居就能夠得到明確的答覆,還有當年那起意外,和我一同被綁架的女孩兒已經長大了,她可以作為我的證人,相信警察局也有案底,興城當年那家麵館即使不開了,找人也還是能夠找到的,你每一次都是怎麼將年僅五六歲的我一個人留置在馬路邊四五個小時,相信他也應該還記得,另外撫養費支付總要有渠道的,剩下的就是你們的事情,由你們來證明自己曾經盡到了扶養義務,沒有遺棄我。」

  怎麼證明啊……沒有做過的事情要怎麼來證明曾經發生過呢,剛剛還振振有詞的姜父瞬間老實了,就因為知道姜蕪所說的每一個字都是真的,所以他才害怕。

  若是……若是姜蕪真的去法院告自己,她現在可是京元市出名的律師啊。

  「這麼說起來,不光是我,你母親也……」

  不是冤家不聚頭,即使分手了二十多年,到了今天這個地步,姜父竟然還不忘將姜蕪的母親也一起牽扯進來。

  姜蕪一身清冷,半晌後她開口道,「你放心,我沒有一刻忘記過。」

  姜父害怕了,他的身子有些抖,而這屋子裡還有一個人緊緊攥著拳頭,極力克制著自己激動的情緒,那就是姜蕪的妻子,沈慕。

  沈慕是知道姜蕪過去的,她就是姜蕪剛剛口中那個一同被解救的小女孩,萬幸她們長大了,重遇了,並且深深相愛,可當沈慕看到姜蕪再一次將自己心底最深處的傷口一點點扒開的時候,她覺得自己的心仿佛也在流血。

  沈慕看著自己的妻子站在與她流著相同血脈的親人面前,看見她和這兩個人針鋒相對,唇齒相擊,只覺得這世界真的諷刺非常。

  她想帶姜蕪走,走得遠遠的,再也不見這些人,她想讓自己的臂膀能夠庇護愛人,從此不再讓她受到一丁點傷害。但是這個念頭只能被沈慕壓在最深處,因為姜蕪是和她一樣出色的人,她一定不希望躲在別人的羽翼之下接受所謂的保護,她需要的是一個能夠與她並肩,尊重她,讓她自己去解決問題的人。

  沈慕只得又鬆開了自己的拳頭,凝神專注望向姜蕪。

  姜蕪有理有據說完,神色才略有所緩和,「其實,等到你真的有需要的那天,我會承擔起法律規定的贍養義務,但是如果在這之前你還有她們再出現在我面前,再去打擾我,我妻子,還有我孩子們的生活,就別怪我不念舊情,對你們不客氣。」

  說到底,對於自己這個女兒,姜盛元是有愧的,他看向姜蕪良久,最終開口道:「你,你真的不會不管我?」

  姜蕪道,「我是學法律的人,我尊重法律。」

  那一個瞬間,姜父好像老了十歲,他癱坐在床上,一臉茫然,在忽略了這個女兒二十多年後,他終於說出了那句話。

  「孩子,當初是我對不起你。」

  這句遲來的抱歉輕飄飄的,姜蕪小時候可能需要過,但現在這句話已經對她沒有意義了。

  看到二人的對話告一段落,沈慕終於走上一步,將妻子攬在懷裡。

  在沒有找到姜蕪的那些歲月里,沈慕曾經幻想過許多種和她家人相見的場景,只是這許多種中,沒有如今這一幕。

  「我們走吧。」沈慕不想和姜父多說一句話,也不想給他們機會讓她們再和姜蕪多說一句話。

  兩個人正準備離開的時候,一直在旁邊干著急的姜嵐終於按捺不住,出聲道,「等等。」

  姜嵐看向父親,就見他眼中已經沒了最初的精明和算計,能看到的唯有失落。

  這怎麼行。

  要知道想要從姜蕪手中套出錢來,他們就只有親生父親這一張牌,若是姜盛元退縮了,她這個同父異母的妹妹,別說是撈好處,不招人恨就不錯了。如果父親就這麼被說服了,那麼她們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什麼都沒撈到不說,還要為這高昂的療養護理機構支付不菲的費用。

  不行。

  這怎麼能行。

  「爸,難道,難道就這麼算了?」姜嵐她著急,她都要急瘋了,這時候她又想到了自己的孩子,於是立刻將打發到遠處椅子上的兒子又抱了過來,「你看看,你看看霖霖,他還小,身體不好要打針、要吃藥,還要補身體,否則……」

  一直隱忍不發的沈慕終於忍不住了,她冷冷開口道,「怎麼,你才是他的母親,對他有扶養的責任,難道你也想子承父業,給自己按上一個遺棄的罪名?」

  遺棄。

  這兩個字仿佛是一個開關,只要一出口就是驚得姜父渾身一陣。

  「不行,不能走,你們不能走!」姜嵐一邊攔著姜蕪二人,一邊對著父親直跺腳,「爸,你倒是說句話啊。」

  姜嵐盼著姜父能夠發聲,姜父果然應她所請,開了口,「哎呦。」

  恩?

  姜嵐一愣。

  「哎呦。」姜父又是一聲□□。

  「爸?」姜嵐一時間有些沒有弄明白姜父的用意。

  「哎呦,我這頭有點暈,不行我得先睡一會兒,嵐嵐,你送你姐姐出門吧。」

  姜父最後這一句就仿佛一道霹靂,徹底讓姜嵐傻了眼。

章節目錄